一、经济全球化与政府职能转变(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鹿海洋[2](2020)在《中国行政管理40年学术研究主题评析(1978—2018)》文中研究指明2019年正值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对40年来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进行客观的梳理和评析,有助于我们把握行政管理学术研究的热点主题和基本规律,并为行政管理实践提供指导,以此来加快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推动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本文将按照问题线索为主,时间线索为辅的思路进行。首先对中国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的形成进行量化分析。其次,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78-199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92-2002)、经济全球化与行政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02-2012)、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12-2018),这四个阶段里每个研究主题的时代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价值和缺失进行深入的挖掘。最后,对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演变的规律进行探讨。有助于我们把握行政管理学术研究的热点主题和基本规律,分析现有研究存在的薄弱环节,探索未来行政管理学术研究的发展方向。
陆俊杰[3](2020)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文中指出在法治现代化征程中,地方法治深嵌在时代发展大潮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双重关系中,需要在实践中着力解决“何以可能?何以进行?何以实现?”等关键性问题。全球化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意味着处于开放型格局中的地方必然要以国际化视野认真对待经济社会和治理中的各类法律问题。数字时代的信息与数据的变革,催生了地方数字政府,优化了社会规范与工具,促进了社会发育和公众参与。面对这些机遇和挑战,地方法治受到了动力主体与要素不平衡和内在权力关系配置失衡的制约。破解社会基础薄弱和政府主导的悖论关键在于培育社会力量,建设“有效地方法治”。当下,地方法治主要有三种类型即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均存在着社会缺位等问题。多元主体力促政府与社会合作,这是地方法治现代化的重要路向。现实中,市场化利益聚合、服务型政府改革和社会力量嵌入性成长促使地方法治逐步向政社合作转型。地方性事务的平等治权、宪法与法律的涉地合作规定、地方社会的信赖机制等为合作型地方法治提供了正当性、合法性和实效性基础。合作型地方法治意指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社会权力和政府权力以信任为基础,充分运用已有资源和社会资本,通过平等合作和交织互动,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结合而成共同体的能动作用,有效实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法治目标的地方法治模式类型,需要具备合作主体、合作条件、合作方式、合作平台等构成要件,具有强社会性、多主体性、平等性、集体行动等鲜明特征。社会权力作为合作型法治的重要力量一直存在于地方法治的实践场域中。政府与社会结构网络中,社会权力活跃于政府服务、公共治理和基层自治等领域,并且在公权力的主导下作为参与性力量参与地方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权力关系结构中,社会权力在社会阶层复杂化、资源配置社会化和网络观念多元化的催生下逐步发育壮大,从而与政府权力之间基于主体、制度和结果等相互信任而迈向合作。这种合作展现了平等性地位、公共性指向和多向度开放的合作特点。法理语境中,社会权力是除国家组织和社会个体之外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凭借其掌握的社会资源对政府、社会和公众产生影响、支配和控制作用的力量和能力,是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其生成和实施需具备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主体力量、社会资本等各种资源条件以及对于其他主体和权力权利产生影响等条件。“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作为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维度,社会权力的主体是多元化的。社会权力的法治力量主要来自于社会领域的多元主体,需具备组织化、群体化、社会化和公共资源等条件。地方性社会组织是社会权力最重要的主体,其囊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在迈向高质量治理进程中不仅具有组织独立性和行动自主性,还具备了民间性和公共性等特点。稳定的社会群体则是基于社会利益价值需要为实现共同目标结合的社会共同体,包括较多现实结合的实体性社会群体和虚拟化网络社会群体,自组织性、利益共通性和成员认同性是其重要特点。而自治性社区组织是法定的常见社会力量,广泛地存在于城乡治理中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权力主体不仅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组织形态,更是地方法治的重要推动力量。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中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是其重要的法理向度。整体而言,社会权力自组织运行不仅能够增强其在权力体系中的法治地位,还能有效发挥其外化的法治功能。首先,社会权力通过多元化方式有效防止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与滥用,途径是社会权力促使地方政府通过职能转变自限权力、扩张社会权力领域限缩政府权力实施空间、通过静态分享和动态转化方式分解政府权力。其次,增强社会资本促进社会与政府间合作,则是社会权力法治功能的重要一面。在具体实践中,社会权力通过架构陌生人互惠关系网络、培育平等合作的公共精神和构筑体制回应的社会秩序等方式丰盈社会资本的内容,增强社会权力内在动能。再次,社会权力通过“民间法”等社会规范的成熟完善,不断生成自身治理权威,架构多元权力的耦合机制,从而促成社会秩序的逐步建立。通过限制政府权力、培育社会资本、生成社会秩序,社会权力致成了其法治功能。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作用主要通过其有效的运行机制实现。社会权力运行主要依赖于地方开放复合的民主实践空间、经济和信息等多元资本以及多样繁荣的理性文化等条件。在这些条件下,地方法治建立公私伙伴关系集聚信任,强化平等对话与公共协商,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的有序参与和城乡的社区自治等方式实现深度法治合作。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是其介入地方法治进程最核心的运行机理。社会权力通过自主决策和能动机制,建立了多元权力平等合作的网络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多元权力主体基于项目化绩效目标,生成动态的项目合作共同体。在较为完善的社会信任制度体系以及政社权力合作运行规范机制下,多元主体基于互惠原则展开法治合作的集体行动。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实际上是其和政府权力通过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等多元主体,依靠强大的社会资本和互惠的信息共享机制,基于信任形成项目化的虚拟合作共同体,对权力运行绩效进行评价及反馈,动态回应治理中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需要,实现地方法治目标。当然,合作型地方法治也要高度警惕社会权力的政治动机和权力溃散现象,确保权力的运行和功能以法治目标为导向。
李其成[4](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王海荣[5](2019)在《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文中指出城市作为一个人口聚集性生存的空间存在,其空间本身不再被看成是死亡的、固定的、非辩证的、静止的容器,而是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建构性的力量,影响着社会关系、利益结构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变化。它在扩张、更新、重组,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加速流动和剧烈变化;它背后有国家/政府的主导、市场的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各种利益主体围绕空间资源在互相博弈。空间反映着国家与城市中不同社会主体间的权力关系,同时,空间的边界规定着城市与国家的关系;空间是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国家要在有界空间范围内促进城市空间发展,服务于国家建设的政治目的,同时,也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可能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诉诸城市空间治理,防范和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风险与危机,协调多元空间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维持国家的一体化发展与社会秩序稳定。本文以空间理论和城市政治理论为理论资源,梳理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历史变迁,从城市空间治理背后的政治意义和所要面对的城市空间问题两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要进行城市空间治理,继而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空间生产与治理上的表现和具体化。解释这种体制是如何在推行非均衡空间发展战略的情况下,维持了中国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城市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以及它本身在城市空间生产和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最后试图提出推进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路径。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当代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起点。城市是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战略空间。对于中国而言,在超大规模的地域范围内,在多元民族、区域、文化、阶层的社会结构中推进现代化进程,空间是国家实现城市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国家基于不同历史时期特定的战略需要,有选择性地干预地理空间,介入城市空间生产,促进城市空间治理转型与变迁,进而引发了不同的空间效应和结果。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内容从巩固新生政权、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社会秩序稳定到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变,城市空间生产经历了从强调空间控制、空间商品化、突出空间公共性质向空间多重属性全面发展的转变,城市空间治理模式经历了管理型地方政府、经营型地方政府、服务型地方政府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方向转变。空间始终内在于整个国家治理和城市治理过程之中,与国家建设联系在一起,对于维持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秩序的总体稳定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但是,城市空间治理的内在矛盾也带来了空间难题,城市问题愈来愈以空间的形式表现出来且差异化特征明显。这体现为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层面的一种叠加式的城市空间结构问题,而由此引发的空间社会抗争使城市内部面临失序、分裂和碎片化的风险,使国家的合法性和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受到严重挑战。现实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凸显了城市治理的空间维度。本研究认为,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和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是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在城市层面上的体现,也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单一制国家决定了它通过城市空间治理既要实现现代国家建设的目标又要解决城市空间问题。从本质上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是党运用国家权力并动用地方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城市空间生产层面促进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并解决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城市空间问题的过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包括党的领导、中央与地方的府际关系以及地方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在空间生产维度上,包括这种体制对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重属性的生产。国家与城市中的不同权力主体介入城市空间生产形塑着中国城市空间治理模式。但是,不同治理主体空间生产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失衡也是引发城市空间问题的根源。党和国家追求对城市空间生产的控制与秩序,以维护政治的合法性;市场参与者通过开发、建设、运营各种生产性和消费性空间,实现资本的增值;城市中的广大市民则试图维护具有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既是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动力机制又引发了城市空间问题,既是对中国城市空间治理内在逻辑的反映,又构成了城市空间治理的现实挑战。面对城市空间治理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城市空间问题,我们应当从权力结构和空间生产的维度上探索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在权力结构维度上,协调和理顺多元空间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即,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宏观统筹与引导、加强政府对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加强政府对社会的培育与引导。在空间生产维度上,推进城市空间多重属性的全面发展。即,在城市经济空间生产上坚持科学与创新、在城市政治空间生产上注重包容与协商、在城市社会空间生产上秉持公平与共享、在城市文化空间生产上突出特色与传承、在城市生态空间生产上强调绿色与低碳。
苟欢[6](2020)在《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纵观我们的生活空间,是一个不断被各种社区所嵌入的场域,就像地球被“国家化”、国家被“城市化”一样,城市也逐渐被“社区化”了,我们几乎无时无刻不与社区这个包裹着我们身、心、灵的壳打交道。当人类进入20世纪80年代,社区作为治理开展的新兴力量和基础单位,承担了越来越多(甚至是超越其能力)的公共性,以至于出现了街道开始具备执法权的奇特景观。西方国家对社区及其治理功能的重视早于中国,这与其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和“自洽”的理论阐释逻辑息息相关。从实践背景而言,西方较早进入工业社会发展阶段,较早受到工业文明的洗礼,也较早感知到工业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各种“负产品”(各类社会问题不断涌现,危机事件易发多发。)正是这些“负产品”不断冲击着社会治理的各道防线,使得西方社会治理变革的诉求更为迫切,变革动力更为深刻,变革决心更为坚定,一场“依靠社区发展社会”的社区复兴运动便由此开始。那么,引导西方社区治理实践的理论是什么呢?总结而言,就是“公共选择+民主理论”的变革理路。以奥尔森、奥斯特罗姆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论证了集体行动的诸多实践困境,如搭便车、公共池塘、负外部性行为等等问题;以罗伯特·达尔、卡普兰、帕特南为代表的民主理论探析更告诉我们:“民主太遥远了,不如打个折去搞多头政体”、“理性选民是个神话,总统总是选择不良政策”、民主制度的绩效在地区间存在极大差异会导致“独自打保龄球”的社会原子化。将这两条主线合流,便构成了西方社区治理实践与研究的基本假设与理路:共同体内人数太多,民主制度不易玩转,必须缩小共同体规模,即将国家治理转换为城市治理、把城市治理分割为社区治理,在“小场域”的社区民主实践中去实现“大场域”的社会发展。然而,立足于历史发展与转型的时空格局来看待走向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当今社会及其治理,社会治理及其行动场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要素与特征不断凸显,社区的民主追求与治理行动亦呈现出非线性的发展趋势,社区再也无法从社会大系统中被分割看待。进言之,治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部分简单相加之和,社会的治理绝对不能被机械地加总为对“多个社区的治理”,因为多个社区之间的互动极可能放大一些问题,亦可能次生出一些之前没有的新问题。所以,在走向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转型期,在一个城市胜利的时代,在社区生活模式不可逆转的时代,我们需要在对社区及其治理面貌的重新省察基础之上对社区治理的未来发展做出前瞻性的行动构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使得以社区治理为核心构成的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具有坚实的存在之基。如果说当下社区及其治理的建构目标与行动路径是由整个社会的历史转型情景与发展诉求所决定的,那么新型社区及其治理行动的建构过程必然充满着各种困境。因为社会的发展与转型并非是一个均衡的发展过程,相反,其间不断充斥着由各种主、客观因素作用而成的社会发展失调问题,即主要表现为作为主观条件的行动知识建构滞后于作为客观条件的时代发展情景,继而致使具有主观性和稳固性特征的传统社会意识,在新生社会情景中依然继续发挥着对新生社会事物及其运行过程的观念塑造与行动支配作用,这显然具有导向意识混乱与行动失灵的双重发展困境。全球化和后工业进程中呈现出的新型社区及其行动建设便处于这样的风险之中。虽然转型时期的社区及其治理语境已然不同于工业社会时期的样貌特征,但是工业社会时期的意识形态却依然继续侵染着新兴社区及其治理行动场域。这将不仅削弱作为新型社会治理力量之一的社区在转型社会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亦将极大干扰以新型社区自治与合作为基本实践路径而实现社区实质民主价值的行动方向,更将最终阻碍以社区合作治理促进整个社会合作治理的发展进程。当然,我们并非就此而全盘否定传统社区及其发展的历史作用,在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发展情境中开展社区及其治理模式的构建,必须始于对工业社会时期的社区观念与行动的反思性考察与合理性解构,继而才能创造性地重构出具有“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特征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模式。针对这些研究背景、特征省察、研究目的与基本假设,我们将关于转型时期的社区治理考察与研究凝练为一个核心问题:在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社会转型时期,如何促使社区及其治理模式改革朝向具有实质民主意涵的发展方向。围绕这个核心问题而拓展出的实践模式思考,便构成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据此,我们又将核心研究问题具化为一组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问题链:为什么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是走向全球化和后工业化时期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建构趋势与目标?为什么行动主义是社区合作治理研究的应然理论范式?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构建的行动主义特征与规范基础为何?如何在行动主义的知识规范下具体建构走向合作的社区及其治理实践?根据这些问题索引,我们首先对转型时期社区合作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基本论证,明确了现代社区作为新市民社会的基本构成区别于传统社区所具有的自主行动特质,以及作为转型时期社会治理的新型自治力量,对社会合作治理终极建构目标所具有的实践价值。其次,通过对工业社会时期所形塑的制度主义社区治理方案的反思性考察,发现其在后工业化情景中具有导向社区治理走向失灵和形式民主等诸多实践悖论的风险,故转而透过行动主义的理论棱镜去折射出转型期的社区治理模式所应关注的建构维度和内容。并在此基础之上重新梳理了社区民主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社区民主作为社区治理追求的价值目标,应该在公共性的社区扩散实践发展背景之下,在作为新生社会治理力量的社区自治组织与以政府为核心的公权力部门之间建构平等的合作关系模式,从而实现契合社区自主行动诉求和提升社会治理效率的双重目标。如此,朝向合作的新型社区自治模式也便具有时刻关照各类社区治理行动者权益的实质民主发展蕴含。这一“结构-解构-重构”的诠释过程,也便构成了社区合作治理理论构想的行动主义知识与规范。最后,为了更为具体地诠释转型社会时代中社区合作治理建构的行动主义知识与规范,我们着重选取了两组相对应的诠释要素——“自主性-场域”和“他在性-角色”——以更为具体地贯通行动主义视角下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构建的理路与实践。在关于“自主性-场域”的理论探析过程中,我们首先明确了自主性作为社区场域的构成性特征,是规范现代社区治理场域的一个基本建构性变量。据此,我们树立起对社区参与治理模式的实践警觉、排除了社区自治与他治的实践纠结、打破了社区治理理念中感性与理性的对立性思维,并最终确立起合作理性在社区合作治理模式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发展过程中的价值指引功能;在“他在性-主体”的实践探析过程中,我们首先树立起对“他在性”作为一种区别于“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去主体中心化”的理念,它之于社区民主价值的实现所具有的主体建构意义。以此为基础,我们更加具体地明确了服务型政府模式与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建构之于社区合作治理建设的核心引导作用、明确了社区场域中的新社会组织及其组织形态之于社区合作治理建设的重要支持作用、并确立起社区治理行动者角色及其能力塑造的基本向度。以上这些问题和内容的相继呈现,共同诠释了什么是行动主义的社区合作治理模式,以及如何建构更加符合全球化和后工业化转型情景的社区合作治理模式。这一切在理论建构的意义上,为朝向具有实质民主蕴含的社区及其行动模式的建设做出了大胆的探索。
姚宇华[7](2017)在《知识生产模式转型视角下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研究》文中指出大学组织自中世纪产生以来,经历了一系列变革,形成了不同的组织模式。随着大学组织不断发展,大学组织逐步由一个封闭性系统成为一个开放性系统。大学组织作为一个特殊的知识生产机构,知识性或学术性是大学组织的本质属性。因此大学组织模式变革需遵循外部逻辑和内部逻辑,其中外部逻辑须通过内部逻辑发挥作用。外部逻辑主要与外部社会环境变迁相关,内部逻辑则与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相关。当前在世界范围内,随着工业社会变迁,知识生产模式发生转型,一种新的知识生产模式Ⅱ逐步兴起和发展。作为对理论与实践的回应,论文从知识生产模式转型视角对大学组织模式变革进行研究。论文基于知识生产模式转型视角,遵循提出问题、构建分析框架、历史研究与比较研究以及提出政策建议和结论的研究思路。运用文献研究法、理想类型法、历史研究法、组织分析法、案例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大学组织模式变革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与全面的研究。大学组织作为一个开放性系统,需要对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的动力或原因进行分析。依据知识生产模式理论、知识社会学理论和系统与权变组织理论,论文构建了“知识生产模式—大学组织模式”协同演化的分析框架。就大学组织模式变革动力而言,外部社会环境是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的外部驱动力,知识生产模式是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的内部驱动力。外部环境作为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的外部驱动力,须通过知识生产模式对大学组织模式变革产生影响。因此,大学组织模式变革是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的内在要求。就知识生产模式和大学组织模式二者的协同演化方式而言,主要存在自组织的协同演化和他组织的协同演化两种方式。论文以此为分析框架,对国外大学组织模式的历史变迁、我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变革策略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论文以历史研究法、理想类型法为基本研究方法,从整体上对西方大学组织模式变革历程进行了考察。从西方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看,自中世纪大学产生以来,相继产生和形成了教学型大学组织模式(T-u型)、研究型大学组织模式(R-U型)和创业型大学组织模式(E-U型)三种经典的大学组织模式。从大学组织模式变革原因或动力看,外部动力表现为西方社会经历了中世纪社会、工业社会和知识价值社会等三个社会发展阶段的变迁;内部动力表现为在不同社会情境下,相继产生和发展了知识生产模式0、知识生产模式Ⅰ和知识生产模式Ⅱ等三种知识生产形式。总的来说,在西方社会情境下,知识生产模式和大学组织模式二者变革是一种自组织的协同演化方式。论文运用案例研究法,对麻省理工学院(MIT)组织模式变革进行了个案分析。研究表明:MIT自创建以来,在组织模式上先后产生和发展了工程技术学院组织模式、理工研究型大学组织模式和创业型大学组织模式等三种组织模式。通过对其变革动力进行的分析表明:外部社会环境变迁是MIT组织模式变革的外部驱动力,知识生产模式转型是MIT组织模式变革的内在动力。总的来说,在美国社会情境下,知识生产模式和MIT组织模式二者变革呈现一种自组织的协同演化方式。通过对我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历程、特征与当代大学组织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描述和分析,我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就我国大学组织模式历史变迁而言,自清末近代大学产生以来,相继经历了近代大学组织模式、现代大学组织模式和当代大学组织模式等发展阶段。就我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特征而言,主要表现为断裂性和稳定性、移植性和模仿性以及强制性和激进式并重的变革方式等。通过国际和历史比较分析,我国当代大学组织模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组织行动者地位不平等、组织目标外部逻辑彰显、组织技术适切性较为缺乏、组织结构科层化以及组织权力分配不均衡等。我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特殊性的原因主要包括社会和知识生产两个层面。在社会层面,我国形成了独特的社会发展形态,主要表现为无序与有序相互交织的社会发展路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知行合一的文化传统以及程度和层次较低的现代化发展水平等方面。在知识生产层面,在独特社会形态影响下,我国形成了一种政治权力规划的知识生产模式,具有理性主义知识观缺失、知识生产体制化滞后及知识型结构模式失衡等特征。总的来说,在我国独特的社会情境下,知识生产模式和大学组织模式二者变革呈现一种他组织的协同演化方式。基于我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现状和当代大学组织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知识生产模式转型背景,综合借鉴西方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经验,对于我国大学组织模式未来的变革,论文从策略和模式设计两方面进行了探讨。就我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策略而言,应从社会、知识生产模式和大学组织等层面采取相应策略。同时,在当今知识生产模式由模式I向模式II转型的背景下,论文从组织行动者、组织目标、组织技术、组织结构和组织权力等要素对未来我国大学组织模式设计进行了初步探讨。从组织行动者来看,应处理好大学外部行动者和内部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应从“政事一体化”走向“政事分开”,改进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提升社会参与水平;制定和落实正确的知识分子政策,提高和保障教师地位及提升学生地位等。从组织目标来看,应加强各种目标之间的融合性、平衡目标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以及提升目标的多样性和个性等。对组织技术而言,应实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推进学科、专业和课程一体化建设;革新教学方法以及优化管理技术等。在组织结构上,应分别对行政组织结构和学术组织结构进行相应调整。对于行政组织结构来说,应建立一种“学校—学院—系”三级的组织结构形式,重点是对学校层次的机构设置进行改革,建立由多元主体组成的大学治理委员会作为大学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对于学术组织结构而言,应在对政府层面的学科分类目录进行相应调整的前提下,借鉴西方一流大学学院设置经验,重视学科属性差异性。在学院设置上,建构一种由基础性学科和实用性学科学院组成的学院结构。同时应加大跨学科组织的建设和整合力度。就组织权力而言,应坚持以“善治”为指导的权力分配目标、自治和共治统一的权力分配原则和集权与分权统一的权力分配方式以及建构一种“纵向分权”的权力分配模式。论文基于知识生产模式转型视角,对大学组织模式变革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关注了大学组织的“外适应”和“内适应”问题。在大学组织的分析视角上,实现了外部视角和内部视角的整合。因此对于大学组织模式变革来说,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陈炜[8](2017)在《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问题研究 ——以市场准入制度为中心》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和措施之一就是进行自由贸易区的探索。作为一个经济制度化的命题,自由贸易区在世界范围内已经进行了广泛的实践,并且有了很多成功的范例。研究自由贸易区必须和中国特定的经济制度相结合,这是本文研究的基础,并可以为下一步中国经济开放和市场体制改革的法制化进程提供借鉴。在特定区域设立自由贸易区,牵涉到法律制度的重新建构,尤其是在我国法律框架内对经济规制进行符合国际规则的改造,具有理论和现实的重大意义。上海自贸试验区本身虽然有地域的局限性,但是为中国彻底市场化经济改革与全球化经济开放提供制度范例,其理论意义以及现实意义均不言而喻。区别于国与国之间的自贸协定,一国政府主动采取措施进行制度试验,是基于本国应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全面反映市场经济开放性的法律诉求,其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失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具有理论意义。这种试点,是超越干预主义和新自由主义范畴的经济法意义上的空间重构。本文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定位出发,结合全球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从竞争政策的视角研究自由贸易区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将市场准入与自贸区的贸易业态模式创新、投资开放创新、离岸型功能创新及政府管理服务创新等重点举措相结合,进行深入分析。通过比较借鉴中外竞争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制度设计和实践运用,为建构我国自由贸易区的竞争政策和完善社会创新体系提供有益参考。基于对现实和理论的综合考量,本文提出:第一,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自贸区的试点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开放,尤其是市场竞争的制度化提供了法律制度上的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从制度上确立了不同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的平等地位,对既有的行政性垄断予以颠覆;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采用则为国家利益、公共诉求的保留提供了有限度的保障。政府作为一个“中立”的调控者,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其利益并不能以行政性垄断的方式予以保障,这是对公平、自由的市场秩序的基本要求。自贸区在准入制度上的改革,在竞争法上的意义也在于此。第二,自贸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特别是市场准入的创新,也是政府自身对改革开放的一种现实回应,是对行政性垄断在制度上的改进。这种改革趋势使得中国经济的宏观调控在法律架构和制度安排上融入世界投资和贸易规则,并在对如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保障国家利益进行了探索。第三,在微观层次上,自贸区的竞争制度试验也是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自由市场活动提供了制度框架。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标志的举措将使得中国的市场化与法治化改革真正触及市场的结构性改革。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以竞争政策为研究思路,从立法设计的角度研究市场竞争和反垄断规制在自贸区的建构和实施,具有理论上的创新性;二是以利益分析来界定现实中的开放与规制、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对自贸区竞争制度建构提供理论依据;三是以规制来分析自贸区市场准入问题与风险规避等命题之间的政府机制。本文将经济学与法学概念之中的市场竞争予以再定位,并在自贸区的概念中予以重新分析,以期对我国市场开放和竞争倡导的现实改革提供法经济学视角下研究的新路径。
姜东旭[9](2016)在《服务型政府的开放性研究》文中认为政府既可视为稳定的组织结构也可视为集体行动机制,开放性是考察他者参与政府程度的重要维度,体现为实际界限与理想界限的差距。政府分解为“功能—结构—行动”前后相联的组成部分,任何环节存在着排斥他者情形,都意味着开放性不足。本文从政府建构和政府运行两个方面研究开放性,前者分为功能建构、结构建构和建构人员三个方面,后者分为内部运行、外部运行和要素流动三个方面。从建构来看,统治型政府功能可建构程度低,是完全封闭;管理型政府功能建构程度提高,相对开放,但是民族国家及主权不可建构,导致管理型政府开放程度不足。从内部结构建构来看,统治型政府具有内生性,组织是统治者的统治工具,是等级制和人身依附式私人关系外化,可建构程度低。管理型政府是官僚制组织,具有形式独立特点,法也是官僚制组织的结构实质,具有有限开放性。从外部结构建构来看,统治型政府与社会之间是“父爱式”统治,凌驾社会之上并统御社会,统治关系不可变更,对统治的任何染指都遭到残酷打击。工业社会发生领域分化,管理型政府与社会之间存在治理关系和平等的民事关系,具有较强建构性。从建构人员来看,农业社会建构政府的人数有限,统治者是唯一建构主体,被统治者完全没有建构政府的机会。管理型政府从形式上比统治型政府建构人员范围扩大,其实仍由少部分人建构,是中心群体参与。从运行来看,统治型政府内部运行和外部运行都基于封闭权力展开,信息、人员和物资等要素的流动以单向的封闭为主。管理型政府的内部运行,岗位成了独立王国,分割并封闭了成员行为,其自由裁量具有任意倾向,排斥他者意义解释,开放性不足是官僚文化根源。外部运行中政府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进行治理,是工具理性化的具体化。政府人员按照法定规范作为,拒斥法律之外责任,科学理性的强势逻辑也进一步压缩公民发挥作用的范围。信息、人员和物资的流动受到中心-边缘结构控制,政府以民事主体进行市场交易陷入公共性与私人性之间的矛盾。代议制充分体现了其开放的有限性,即便如此也发生了异化。政府开放性具有一定规律,从根本上受制于社会整体发展状况,反过来政府开放也推动社会整体发展。政府开放程度与人员流动、知识扩散和信息传播存在相关,政府开放程度变动产生的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是开放的经济约束。政府开放程度维持在动态的界限范围内,超过或低于界限都破坏社会结构。全球化、后工业化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给管理型政府带来挑战,科学技术呈现出原子化特点,具有无限通约的可能性,个体的行动力不断增强,个体化成为发展趋势,高速流动的要素消解民族国家等共同体边界,全球性的公共行动框架不断拓展,超国家公共性的需求不断增加。物质资源稀缺性减弱缓解了政府开放成本压力,创制性精神成为主要发展动力,多元性挑战同一特点的社会治理,网络技术推动知识扩散和信息传播的均衡化,这些既给政府开放带来了压力,也为形成完全开放的政府创造支撑条件。服务型政府开放建构也要从政府建构和政府运行着手,在“功能—结构—行动”各层面同时展开,以伦理精神统摄多元复杂的矛盾体。集体行动框架由政府“独担”到去中心化的组织“多担”再到个体行动者“同担”。自我是由他者建构,他者对自我建构的越充分则自我越完满,自我越开放越能受到他者建构。因此服务型政府的开放不仅是物理开放和制度开放,还是意识观念的开放和精神心理的开放,整体和个体在伦理精神指引下均实现“意识—行动—体验”的完满一致。
董田甜[10](2016)在《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研究》文中提出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向更高阶段发展,但同时聚集大量的民生问题使得社会矛盾凸显,从而对政治运行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真正解决民生问题、进一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求深入系统地研究民生政治,推进民生政治。民生政治既是一个理论命题,也是一个实践议题。系统研究民生政治的理论框架有利于中国政治主题的新发展,更好地认识当代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进程的客观趋势。重视民生政治的实践发展,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民生问题,有利于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保障改善民生的政治理念、政治程序和行动模式。民生政治所倡导的公平正义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组成部分,民生政治所显示的治国理政程序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合理可行的战略选择。因此,民生政治是当代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应着力关注和弘扬的良治政治理念和具体操作模式,也应该成为学界研究现实政治问题的重要视角和分析途径。本文以民生政治的理论构成和实践发展为研究对象,通过揭示民生问题与政治发展的关系,力图全面系统地论证民生政治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基于政治发展与发展战略的基本框架与理论逻辑,从价值目标、动力阻力、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四个维度构建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体系,并在对我国民生政治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解读民生政治的战略实施与对策建议,最终得出的结论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有必要提出一种新型的符合现实发展需要的民生政治命题,并以民生政治解读、统领和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建设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国梦。为我国从“经济建设型”转向“民生型”的政治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并对政治改革与发展和政府治理方式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也为科学有效地改善转型期民生问题提供具有操作性的解决路径。论文结构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论,其逻辑结构和基本内容如下:绪论主要阐述本文选题的缘由及意义,并通过文献综述的形式对当前国内外学术界与本文议题相关的研究进行了概括,还简述了论文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手段等,对论文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也进行了预估。正文总体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民生政治的概念和理论基础,主要通过对民生、民生政治等核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分析,为民生政治的学术和现实内涵打下基础,本部分重点对民生政治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梳理,是后续论证的重要框架。第二部分以中国民生思想和发展历史为主线,以发展政治学为学科视角,在转型期中国政治发展进程中,探讨民生政治是合理可行的战略选择与构建的战略意义,重点从传统、环境和结构三方面分析,理性节制的政治变革是适合中国的政治发展战略。第三部分主要针对我国民生政治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第四、五、六、七部分分别阐述了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动力阻力、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系统构建出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体系,这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和研究重点。第八部分立足本国国情,探索民生政治进一步发展和优化的战略实施与对策建议,重点通过建立民生发展指数的预测模型来解读民生政治如何在实践中推动和发展进步,以及如何在实践中进一步推进民生政治发展和建设。最后的结论将各章节的主要观点贯穿起来,得出核心观点并展望中国民生政治的未来发展趋势。论文从战略与全局的高度,运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演绎与归纳相结合的方法,结合中国实际分析马克思主义相关政治学说,提出构建民生政治的发展体系之说。较为系统地提出民生政治的概念,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发展政治学等多学科交叉进行视角创新,试图在整体上推进民生政治学的原创性研究。对当代中国民生政治的系统研究重点在政治发展方面,从价值目标到制度和政策层面再到机制层面,从内到外逐层分析建构,提出系统的民生政治发展的研究趋势和实践探索路径,以利于在总体上推进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实施并提出具体行动方案和对策建议。
二、经济全球化与政府职能转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经济全球化与政府职能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2)中国行政管理40年学术研究主题评析(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Citespace可视化分析法 |
(二)统计分析方法 |
(三)历史研究法 |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难点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中国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形成的量化分析 |
第一节 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的涵义 |
一、行政管理的涵义 |
二、学术研究主题的涵义 |
第二节 中国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阶段的划分依据 |
一、党的政策 |
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 |
三、中国行政管理自身的发展规律 |
第三节 期刊样本分析 |
一、各期刊文章占总样本比例 |
二、发文作者分析 |
三、关键词分析 |
第四节 着作样本分析 |
第五节 研究主题汇总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78-1992) |
第一节 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 |
一、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的背景 |
二、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 |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的背景 |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的评析 |
第三节 行政效率的研究 |
一、行政效率研究的背景 |
二、行政效率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行政效率研究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92-2002)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 |
一、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的背景 |
二、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研究 |
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研究的背景 |
二、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研究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经济全球化与行政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02-2012) |
第一节 WTO对政府运行方式的影响研究 |
一、WTO对政府运行方式影响研究的背景 |
二、WTO对政府运行方式影响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WTO对政府运行方式影响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 |
一、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背景 |
二、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评析 |
第三节 政府绩效管理研究 |
一、政府绩效管理研究的背景 |
二、政府绩效管理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政府绩效管理研究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12-2018)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背景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 |
一、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背景 |
二、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演变的规律探寻 |
第一节 研究主题与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 |
一、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进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研究 |
二、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 |
三、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进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 |
第二节 研究主题以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为主线 |
一、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 |
二、调整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主题形成引进-消化-构建-创新的研究路径 |
一、研究主题的引进(1978-1992) |
二、研究主题的消化(1992-2002) |
三、研究主题的构建(2002-2012) |
四、研究主题的创新(2012-2018) |
第四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主题贯穿改革过程始终 |
一、以经济职能为重心的机构改革研究 |
二、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心的机构改革研究 |
第五节 研究主题演变中的缺失和发展趋势展望 |
一、研究主题演变中的缺失 |
二、研究主题演变中的发展趋势展望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3)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复杂背景下地方法治变革的动因 |
第一节 时代变革叠加驱动地方法治转型 |
一、全球化时代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
二、数字时代信息扁平化的喜与忧 |
第二节 内在结构失衡期待地方法治转型 |
一、法治变迁动力机制的结构失衡 |
二、权力纵横配置的内在关系失衡 |
第二章 治理现代化语境地方法治的合作型转向 |
第一节 基于“控制—依附”结构的地方法治类型 |
一、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 |
二、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 |
三、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有效法治的可能范式 |
一、逐步趋向合作的地方法治 |
二、合作型地方法治的法理证立 |
三、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内在特征 |
第三章 社会权力的法治合作及其法理意蕴 |
第一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在场 |
一、政社关系结构网络的社会权力实践连接 |
二、社会权力对法治合作机制的内生要素扩展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语境社会权力的法理属性 |
一、域外关于社会权力的经典论述 |
二、国内学界关于社会权力的解读 |
三、合作意蕴的社会权力法理界定 |
第四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主体力量 |
第一节 地方性社会组织 |
一、法律语境的社会组织 |
二、社会组织高质量转向 |
三、迈向治理的组织类型 |
四、变塑社会的特征优势 |
第二节 稳定性社会群体 |
一、社会群体的学理维度 |
二、虚实结合的多元社群 |
三、主体特征的社会面向 |
第三节 自治性社区组织 |
一、基于法定的主体地位 |
二、社区自治的力量条件 |
三、自治效应的典型实践 |
第五章 社会权力之于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功能 |
第一节 控约地方政府权力 |
一、制约政府权力的传统机制及其式微 |
二、社会权力阻却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 |
三、社会权力对政府权力的分解与转化 |
第二节 丰盈民间社会资本 |
一、社会资本与合作型地方法治 |
二、地方法治中社会资本的孱弱 |
三、社会权力重塑法治社会资本 |
第三节 生成地方社会秩序 |
一、社会权力生成地方法治的“民间法”资源 |
二、基于社会权力合作治理的社会秩序生成 |
第六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社会权力的运行机理 |
第一节 开放多元的运行条件与场域 |
一、开放复合的民主社会实践空间 |
二、市场经济与信息技术等现代化资本 |
三、多样繁荣的地方社会理性文化 |
第二节 深度合作的有序运行方式 |
一、对话与协商:公私伙伴关系的建立 |
二、有序参与:政社权力的深层互动 |
三、自主治理:社会权力的自主实现 |
第三节 制度化网络的集体合作行动机制 |
一、自组织决策的项目绩效合作机制 |
二、制度化政社权力的集体行动机理 |
余论:对社会权力的法治制约 |
一、对社会权力保持政治警惕 |
二、防止社会权力的溃散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 |
(二)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分析方法 |
(二)比较研究方法 |
(三)文献分析方法 |
五、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空间与空间生产 |
(二)治理与城市治理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国家空间理论 |
(二)城市治理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城市权力结构维度的三对关系 |
(二)城市空间生产维度的五重属性 |
第二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过程与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1949-1978:巩固新生政权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单位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中央国家”: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二节 1978-2002:促进经济增长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经营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竞争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节 2002-2012: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城市中的“社会回归”: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城市区域中的“平衡策略”: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四节 2012-2018: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导向下城市空间治理 |
一、全面深度改革中的城市中国:城市内部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城市中国:城市之间的空间治理过程与模式 |
第三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与问题对象 |
第一节 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政治意义 |
一、国家建设的空间维度 |
二、中国国家建设与城市空间治理的逻辑关系 |
三、中国城市空间治理转型的特点 |
第二节 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问题对象 |
一、城市问题的空间向度 |
二、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表现形式 |
三、中国城市空间问题的特点 |
第四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 |
第一节 内在逻辑:中国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的特殊性与优越性 |
一、领导核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国共产党” |
二、集权与分权:城市空间治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
三、有为与有效: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
四、主导与自主:城市空间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关系 |
第二节 现实挑战:城市空间生产逻辑的冲突与失衡 |
一、基于政治建构的权力逻辑:作为控制与秩序的空间 |
二、基于资本增值的市场逻辑:作为生产与消费对象的空间 |
三、基于生活需要的社会逻辑:作为使用价值的日常生活空间 |
第五章 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的实践路径 |
第一节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结构 |
一、全面加强党对城市空间治理工作的领导 |
二、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三、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四、优化城市空间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城市空间属性的生产 |
一、城市经济空间的生产坚持科学和创新 |
二、城市政治空间的生产注重包容与协商 |
三、城市社会空间的生产秉承公平与共享 |
四、城市文化空间的生产突出特色与传承 |
五、城市生态空间的生产强调绿色与低碳 |
结语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主题陈述 |
一、选题背景与主题确立 |
二、研究价值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社区治理与合作的国外研究 |
二、社区及其合作治理的中国研究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指向、基本假设 |
一、研究指向 |
二、基本假设 |
第四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社会转型 |
二、社区 |
三、社区合作治理 |
第五节 理论基础与运用 |
一、社会转型论与社会治理模式变迁理论 |
二、后结构主义理论与后现代主义理论 |
三、制度主义理论与行动主义理论 |
四、其他理论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一、作为宏观范式的方法论——建构主义 |
二、作为中观策略的研究方法或方式——历史反思阐释法和“想象”法 |
三、作为微观方法的具体技术和技巧——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 |
第七节 研究框架与篇章结构 |
一、研究框架和技术路线 |
二、篇章结构与内容设计 |
第二章 作为时代课题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中的社区及其治理 |
一、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特征 |
二、社会构成中的基层社区 |
三、社会治理中的社区治理 |
第二节 社区重建中的行动空间 |
一、流动性和异质化的社区构成 |
二、陌生化和匿名性的社区特征 |
三、开放性和网络化的社区发展 |
第三节 走向合作的社区及其治理趋势 |
一、社区中的竞争文化与实践后果 |
二、社区合作治理的意愿与理念 |
三、领域融合中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三章 行动视角中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社会治理转型中的行动主义主张 |
一、行动主义的理论建构 |
二、行动主义的社会治理构想 |
三、合作治理研究的行动主义范式 |
第二节 作为行动主体的新型社区 |
一、社会自治再兴模式中的新型社区自治 |
二、共同体进化中的社区样态 |
三、社区的建构性特征 |
第三节 通过行动建构社区合作 |
一、制度主义的社区合作方案 |
二、对合作的行动主义理解 |
三、社区治理的行动主义阐释 |
第四章 走向社区合作治理的思想历程 |
第一节 社区治理的价值追求及其困境 |
一、基于民主追求的公民治理 |
二、对社会契约论的颠覆以及民主的没落 |
三、公民治理的民主救赎与失败 |
第二节 从民主向合作转型的社区治理逻辑 |
一、作为社会治理模式的民主实践 |
二、公共性扩散条件下的社区合作 |
三、超越民主模式的社区合作治理理路 |
第三节 社区治理体系及其结构的知识转型 |
一、在社区治理的系统中廓清结构概念 |
二、社区治理结构分析的视角转换 |
三、社区合作治理体系的知识重塑向度 |
第五章 社区合作治理的行动场域 |
第一节 自主性生成的社区行动场域 |
一、社区行动场域的建构基础 |
二、自主性争夺的社区治理场域冲突 |
三、重塑社区行动自主性的思维机制 |
第二节 社区行动场域中的形式理性省察 |
一、工业社会语境中的社区行政模式 |
二、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 |
三、社区“自治”模式在社会转型中的挑战 |
第三节 社区行动场域中的合作理性建构 |
一、社区治理实践的去感性化是否可能 |
二、社区治理实践中的经验是否可靠 |
三、社区治理中的合作理性建构路径 |
第六章 基于“他在性”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政府权能重塑与社区公共服务 |
一、公共性扩散中的政府与社区关系重构 |
二、社区合作的政府服务向度 |
三、社区合作治理中的政府职能 |
第二节 新社会组织兴起中的社区合作 |
一、新社会组织的行动逻辑与社区治理转型 |
二、走出社区自治与他治的二元困境 |
三、社区合作治理的组织形态 |
第三节 社区合作治理中的行动者及其观念 |
一、社会变迁中的社区行动者角色 |
二、社区行动者的独立性 |
三、社区治理行动者的能力塑造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知识生产模式转型视角下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的简要评述及展望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知识生产模式转型 |
2.1.2 大学组织模式变革 |
2.2 理论基础 |
2.2.1 知识生产模式理论 |
2.2.2 知识社会学理论 |
2.2.3 系统与权变组织理论 |
2.3 分析框架 |
2.3.1 大学组织分析内部和外部视角的整合 |
2.3.2 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 |
2.3.3 知识生产模式演变及分析维度 |
2.3.4 大学菱形组织模式的构建 |
2.3.5 分析框架:“知识生产模式—大学组织模式”协同演化模型 |
3 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的历史考察 |
3.1 知识生产模式0与教学型大学组织模式的形成 |
3.1.1 中世纪社会的产生与变迁 |
3.1.2 知识生产模式0的特征与变革 |
3.1.3 教学型大学组织模式的形成与变革(T-U型) |
3.2 知识生产模式Ⅰ与研究型大学组织模式的构建 |
3.2.1 工业社会的产生与变迁 |
3.2.2 第一次知识生产模式转型:模式Ⅰ的形成与发展 |
3.2.3 研究型大学组织模式的构建与变革(R-U型) |
3.3 知识生产模式Ⅰ与创业型大学组织模式探索 |
3.3.1 转变中的景观:知识价值社会的变迁 |
3.3.2 第二次知识生产模式转型:模式Ⅱ的产生与发展 |
3.3.3 创业型大学组织模式的探索(E-U型) |
4 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的典型案例分析:以麻省理工学院(MIT)为例 |
4.1 工程技术学院组织模式产生与变革 |
4.1.1 组织行动者 |
4.1.2 组织目标 |
4.1.3 组织技术 |
4.1.4 组织结构 |
4.1.5 组织权力 |
4.2 理工研究型大学组织模式形成与变革 |
4.2.1 组织行动者 |
4.2.2 组织目标 |
4.2.3 组织技术 |
4.2.4 组织结构 |
4.2.5 组织权力 |
4.3 创业型大学组织模式变革与探索 |
4.3.1 组织行动者 |
4.3.2 组织目标 |
4.3.3 组织技术 |
4.3.4 组织结构 |
4.3.5 组织权力 |
4.4 MIT组织模式变革的案例分析 |
4.4.1 社会变迁下的知识生产模式转型 |
4.4.2 知识生产模式转型与MIT组织模式变革的关系 |
5 中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的特殊性分析 |
5.1 中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的历史透视 |
5.1.1 近代大学组织模式产生与变革 |
5.1.2 现代大学组织模式形成与变革 |
5.1.3 当代大学组织模式变革与发展 |
5.2 中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特征及存在的问题 |
5.2.1 中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特征 |
5.2.2 中国当代大学组织模式存在的问题 |
5.3 中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特殊性的原因分析 |
5.3.1 社会层面:独特的社会形态 |
5.3.2 知识生产层面:政治权力规划下的知识生产模式 |
6 中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审思 |
6.1 中国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策略 |
6.1.1 社会层面:构建以“善治”为目标的“治理型”社会 |
6.1.2 知识生产层面:重构知识生产模式 |
6.1.3 大学组织层面:优化变革理念与方式 |
6.2 中国未来大学组织模式的具体设计 |
6.2.1 组织行动者 |
6.2.2 组织目标 |
6.2.3 组织技术 |
6.2.4 组织结构 |
6.2.5 组织权力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问题研究 ——以市场准入制度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和意义 |
一、现实层面 |
二、理论层面 |
三、研究的切入点 |
第二节 市场竞争的制度化脉络 |
一、市场准入制度与竞争倡导的协调 |
二、准入前国民待遇的沿革和理论分析 |
三、政府和市场:竞争政策中的规制问题 |
四、关于自贸区“市场准入”的研究与实践 |
第三节 分析路径和方法 |
第四节 文章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基本议题: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总体设计思路 |
第一节 外部因素: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
一、国际贸易投资谈判 |
二、亚太经济合作 |
三、地缘政治关系 |
第二节 措施:负面清单与准入前国民待遇 |
一、自贸区准入的制度目标 |
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
第三节 路径: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体系的设计 |
一、市场竞争体系的现状和问题 |
二、结构性改革的案例分析 |
三、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设计的总体思路 |
第二章 制度架构:基于市场准入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市场准入的一般分析 |
一、市场准入概述 |
二、基于合法性和稳定性的设计 |
第二节 市场准入的国际规则 |
第三节 我国的市场准入制度 |
一、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现状 |
二、国内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的不足 |
第四节 基于现实问题的自贸区准入改革 |
一、国际规则在自贸区实现的要求 |
二、国内准入制度现有障碍和规则出路 |
第三章 制度比较:各国的市场准入实践 |
第一节 国际竞争视域的“负面清单” |
一、负面清单的竞争性特征 |
二、负面清单的法理梳理 |
第二节 各国准入制度的竞争性分析 |
一、各国自贸区的功能定位和差异化安排 |
二、自贸区准入制度比较 |
三、市场准入与市场行为的双重规制 |
第三节 投资准入的中国实践 |
一、历史沿革 |
二、以负面清单为对象的分析 |
第四章 竞争中立:自贸区竞争体系的制度展开 |
第一节 竞争中立的总体思路 |
第二节 竞争中立的价值内核 |
一、竞争中立的界定 |
二、竞争中立的内容范畴 |
三、自由公平市场的制度基础 |
四、竞争中立框架下的国有企业 |
第三节 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构建 |
一、完善法律规制,弱化行政管制 |
二、建立社会化综合监管体系 |
三、拓宽优化监管途径 |
第五章 竞争倡导:自贸区竞争政策的价值选择 |
第一节 竞争倡导与反垄断规制 |
一、行政性垄断的外部性分析 |
二、自贸区反垄断的法理基础 |
三、竞争倡导的建构原则 |
第二节 竞争倡导与市场准入框架 |
一、扩大开放制度 |
二、深化政府改革制度 |
三、功能制度突破 |
四、法律制度创新 |
五、探索涉外税制改革 |
六、放大辐射带动效应 |
第三节 开放与限制性措施的法律授权 |
一、 上海自贸区投资管理基本框架 |
二、上海自贸区贸易管理基本框架 |
三、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基本框架 |
四、上海自贸区金融管理基本框架 |
五、上海自贸区重点服务业基本框架 |
六、以风险防范、规范运作为中心的法制架构 |
七、上海自贸区税收管理基本制度 |
八、上海自贸区信用管理基本框架 |
第六章 风险管控:制度不确定条件下的市场规制 |
第一节 制度不确定性背景下的竞争风险管控 |
一、以开放为目标的竞争风险管控 |
二、上海自贸区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 |
三、法律冲突限制下的竞争体系建设 |
第二节 竞争风险管制的法律维度 |
一、基于“行政法定”的风险规制 |
二、基于“私法自治”的风险规制 |
三、基于“平衡和谐”的风险规制 |
第三节 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
一、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例外的内核 |
二、美国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
三、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
第七章 结论: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竞争政策 |
第一节 “可复制可推广”的目标设定 |
第二节 “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界限 |
第三节 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的制度建议 |
一、竞争政策的制度化路径 |
二、竞争政策的执行路径 |
三、竞争政策的司法规制路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9)服务型政府的开放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服务型政府开放性研究背景 |
1.1.1 社会治理的开放性视角 |
1.1.2 服务型政府开放性研究必要性 |
1.2 政府和开放性概念的再认识 |
1.2.1 政府的再认识 |
1.2.2 开放性的理解 |
1.3 政府开放性研究文献综述 |
1.4 服务型政府开放性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政府建构的开放性 |
2.1 政府建构的维度 |
2.1.1 功能建构 |
2.1.2 结构建构 |
2.1.3 建构人员 |
2.2 统治型政府建构的封闭性 |
2.2.1 政府功能建构的封闭性 |
2.2.2 统治者对政府独占 |
2.2.3 政府结构建构的封闭性 |
2.3 管理型政府建构的有限开放性 |
2.3.1 政府的公共性呈现 |
2.3.2 政府功能的建构 |
2.3.3 政府结构的建构 |
2.4 “主权”不可建构 |
2.4.1 主权“排他性” |
2.4.2 政府治权的独立性 |
2.4.3 “主权”与“单中心”治理 |
第三章 政府运行的开放性 |
3.1 组织结构内部运行的开放性 |
3.1.1 从岗位看组织横向运行开放性 |
3.1.2 等级制的有限开放性 |
3.1.3 官僚制组织的封闭文化 |
3.2 政府外部运行的开放性 |
3.2.1 法律治理开放性 |
3.2.2 政府管理主义 |
3.2.3 社会治理中的经济思维 |
3.3 要素流动的开放性 |
3.3.1 信息流动的开放性 |
3.3.2 人员流动的开放性 |
3.3.3 物资流动的开放性 |
第四章 政府开放性的约束维度 |
4.1 社会是政府开放性决定性因素 |
4.1.1 政府整体开放与社会变迁的互相依赖 |
4.1.2 政府开放的整体性 |
4.1.3 集体行动与政府开放性 |
4.2 社会要素流动对政府开放的冲击 |
4.2.1 人的流动性与政府开放性 |
4.2.2 信息流动性与政府开放性 |
4.2.3 知识进步、传播与政府开放性 |
4.3 政府开放性的哲学思考 |
4.3.1 政府开放性中“结构与能量”约束 |
4.3.2 政府开放中的经济与成本约束 |
4.3.3 政府治理理念的开放性 |
第五章 服务型政府开放性的推动因素 |
5.1 科学技术变革与政府开放性 |
5.1.1 科学技术与社会行动 |
5.1.2 科学技术新变革: 对上帝的图谋 |
5.1.3 互联与信息共享 |
5.2 工业社会政治共同体的变化 |
5.2.1 共同体界限趋于消逝 |
5.2.2 管理型政府控制力下降 |
5.2.3 后工业化社会的融合发展 |
5.3 文化多元与政治融合 |
5.3.1 后工业化社会的文化多元性 |
5.3.2 后工业化社会经济与劳动方式的转变 |
5.4 个体独立的增长 |
5.4.1 个体独立行动能力提升 |
5.4.2 个体对社会依赖性的增强 |
5.4.3 自我的再思考 |
5.4.4 个体碎片化 |
第六章 服务型政府的开放性建构 |
6.1 自我的建构 |
6.1.1 行动的非均衡性 |
6.1.2 开放自我 |
6.1.3 集体行动规则的去中心化实现 |
6.2 结构建构的开放性 |
6.2.1 政府内部结构建构的开放性 |
6.2.2 政府外部结构建构的开放性 |
6.3 服务型政府的实现形式 |
6.3.1 政府实现的多样性 |
6.3.2 开放政府建构中的去“物化” |
6.4 政府开放性建构中的支撑 |
6.4.1 解构“中心-边缘” |
6.4.2 伦理精神追求 |
6.4.3 开放的信息系统 |
6.4.4 开放的思维方式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选题的缘由与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理论意义 |
(三) 实践价值 |
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评价 |
(一) 研究的客观现状 |
(二) 研究述评 |
三、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一) 研究目标 |
(二) 研究内容 |
四、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手段 |
(三) 技术路线 |
(四) 可行性分析 |
五、本题目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民生政治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 |
一、民生政治的概念解读 |
(一) 民生的概念与内涵 |
(二) 民生政治的概念和内涵 |
二、民生政治的理论基础分析 |
(一) 国家本质与政府职能理论 |
(二) 政治发展与发展战略理论 |
(三) 政治合法性与有效性理论 |
(四) 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理论 |
第二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抉择 |
一、当代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
(一) 后发国家政治发展的特征与战略选择 |
(二) 中国政治发展战略的两条思路 |
(三) 作为政治发展战略的变革 |
二、当代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必然性 |
(一) 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理论依据 |
(二) 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现实依据 |
(三) 当代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新主题 |
三、当代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战略意义 |
(一) 政治合法性基础新的增长点 |
(二) 社会建设的新动力 |
(三) 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障 |
第三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现状分析 |
一、民生政治发展取得的成就 |
(一) 民众生活质量的显着提高 |
(二) 反贫困取得重大成绩 |
(三) 社会保障体系形成 |
(四)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二、民生政治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 民生法治化水平较低 |
(二) 民生发展程度整体不高 |
(三) 民生治理方式相对单一 |
(四) 公共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
三、民生政治的非均衡发展成因 |
(一) 经济发展不均衡 |
(二) 体制机制不完善 |
(三) 政府民生职能缺失 |
第四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体系 |
一、民生政治发展的价值取向 |
(一) 政治公正 |
(二) 政治民主 |
(三) 政治法治 |
(四) 政治稳定 |
二、民生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 |
(一) 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
(二)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民生政府 |
(三)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四) 实现民富国强的和谐社会 |
第五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民生政治发展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 领导力量的推动 |
(二) 经济发展的持续 |
(三) 公民社会的兴起 |
(四) 利益分化的需求 |
二、民生政治发展的阻力因素分析 |
(一) 历史传统和文化中的错误观念 |
(二) 旧有体制和制度条件 |
(三) 经济发展结构失衡 |
(四) 社会群体的不合理差异 |
(五) 生态环境与资源约束 |
第六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制度创新 |
一、民生政治发展的“制度化”范式 |
(一) 制度创新的理论框架 |
(二) 制度创新的意义 |
二、构建民生政治发展的制度体系 |
(一) 民生政治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机制 |
(二) 民生政治参与的有序扩大机制 |
(三) 民生法治化与民权保障机制 |
(四) 应对民生政治危机治理机制 |
(五) 民生政治体制改革与发展机制 |
(六) 健全民生政治制度执行机制 |
第七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政策支持 |
一、民生政策议程的民意化 |
(一) 公共政策分析中的“民生问题” |
(二) 改善民生政策议程的启动与议决 |
(三) 民生政策议程确立的条件、途径和模式 |
二、民生政策制定的合法化 |
(一) 影响民生政策制定的因素 |
(二) 民生政策制定的渐进动态过程 |
(三) 民生政策的合法化 |
(四) 加强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
三、民生决策执行的有效性 |
(一) 民生政策执行的原则与模型 |
(二) 民生政策执行过程与方式 |
(三) 民生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
四、民生政策评估的多元化 |
(一) 民生政策评估的类型与意义 |
(二) 影响民生政策评估的因素分析 |
(三) 民生政策评估程序 |
(四) 构建以民生为重心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 |
第八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优化与对策建议 |
一、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行动原则 |
(一) 民生权益的普惠性 |
(二) 政府主导的多元化 |
(三) 发展进程的有序化 |
二、建立民生指数及监督落实机制 |
(一) 民生指标体系框架 |
(二) 民生指数的细化与分解 |
(三) 完善监督落实机制 |
三、民生规划方案的具体实施 |
(一) 经济驱动 |
(二) 政府服务 |
(三) 文化支撑 |
(四) 社会调节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四、经济全球化与政府职能转变(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中国行政管理40年学术研究主题评析(1978—2018)[D]. 鹿海洋.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3]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D]. 陆俊杰.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2)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5]空间理论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研究[D]. 王海荣. 吉林大学, 2019(02)
- [6]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D]. 苟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04)
- [7]知识生产模式转型视角下大学组织模式变革研究[D]. 姚宇华. 武汉大学, 2017(06)
- [8]上海自贸区竞争政策问题研究 ——以市场准入制度为中心[D]. 陈炜.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5)
- [9]服务型政府的开放性研究[D]. 姜东旭. 南京大学, 2016(07)
- [10]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研究[D]. 董田甜.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