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审计程序 依法独立审计(论文文献综述)
王永海[1](2021)在《再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基于系统论和过程理论的结构功能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根据系统论和过程理论,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研究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中的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内生的、通过评价治理过程及其结果直接向治理领导者反馈治理过程及其结果的信息反馈系统,作用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全过程,其价值在于通过评价和反馈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从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维护国家治理体系稳定,促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我国国家审计是党领导的国家审计,具有鲜明的党性;国家审计独立于治理运行过程,直接向国家治理领导者反馈审计信息,具有相对独立性;我国国家审计围绕党的工作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钱颖[2](2021)在《中央苏区审计监督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奚星伍[3](2021)在《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方法与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乡规划管理是城乡治理能力及治理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为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的权威性,2017年1月,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安徽省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实施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办法(试行)》(皖审发[2017]11号)。该办法提供了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的框架和方向,但是,现行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相关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没有实施性的细则来解决“谁来审”“如何审”“审哪些”等具体事项。因此本文选题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方法与路径研究,期望能为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提供技术基础,做些许参考和贡献。本文以审计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受托责任关系论、国家治理理论和免疫系统论为理论基础,立足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实践,在阅读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对安徽省近年来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围绕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吸收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与实践,开创性的提出审计技术方法,具体由工作方法、数据获取方法和取证分析方法(合规性分析和实施绩效分析)。其中取证分析方法是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的核心,直接指导审计人员具体实施,有很强的实操性。同时提出以国家治理目标政策为向导、以规划编制实施情况为主线、以实施绩效评价为手段、以国家公共利益为审计边界和公开审计结果落实整改问责等审计路径。最后,本文以T市为例,将技术方法运用到实例中进行分析验证,以检验其科学性和可行性。图 [5] 表 [10] 参 [43]
吴文慧[4](2021)在《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交通是兴国之要,强国之基。交通基础设施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国家需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资以稳定经济增长。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与日俱增,为强化高速公路建设全过程管理及更好地控制项目投资,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愈显重要。我国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大多是采用事后决算审计,这种审计模式下无法对事前、事中以及事后进行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通常缺乏对项目中存在的资源浪费、成本过高、管理不善等问题的有效把控。而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兴的审计模式能够较好地应对这些问题。从目前跟踪审计在高速公路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来看,该种审计方式的优势在于扩大了审计的监督管理范围,前移了审计关卡,使审计建议能及时得到采纳并加以落实。这种审计模式更符合高速公路建设的特点,能够更清楚地了解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与背景,更有助于问题定性的准确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也越来广泛化地运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此,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机构引入跟踪审计具有深远重大。目前,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正处于不断实践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明确的管理制度或操作手册。由于审计过程和规定的不明确,使内部跟踪审计本身存在着些许局限与不足,实践过程中碰到的许多问题也恰恰反映出这些影响和制约跟踪审计发展的薄弱环节。通过对现有的案例进行客观的研究分析,一方面促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工作进入更成熟、规范、完善化的运行轨道中,提高审计地位,改善内部跟踪审计环境,使得跟踪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可以切实提升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质量及水平,这将有助于对项目进行更为细致和全面的监督管理,以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为项目建设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作出贡献,也能够为一线审计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在以后的高速建设项目管理实务工作中提供参考借鉴。本文从内部审计的视角出发,依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思路,以文献研究、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梳理和归纳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从理论层面论述并阐明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定义与特点、目标与职能、程序及实施形式等基本理论,介绍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现状以及内部跟踪审计实施情况,进而发现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内部跟踪审计过程中存在审计质量有待提高、审计程序和内容不够规范完整、审计独立性受限、审计协调沟通等一系列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追根溯源分析其原因并进行探讨,从审计队伍建设、把握审计重点、明确审计职能及加强审计沟通等四个方面提出完善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管理的建议。
张玉玲[5](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历经百年而初心如始,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如何破解“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拒腐防变的新路,一直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本源、传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和显着优势的监督体系,是能够保持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始终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在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以宏观的历史视野,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性研究,仍是该领域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的理论基础,以逐一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应该完善和发展的短板是什么等基本问题为逻辑主线,渐次展开本文的研究与论述。本文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论文正文部分由六章内容构成,分别概述如下:第一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模式。分别从基本概念界定、十大要素的梳理整合和“多维立体协同”监督模式及其特点三个方面,从宏观上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二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分别阐释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厘清监督主体、强化问责——“谁来监督”,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从内容逻辑视角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三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本文认为对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的坚守、对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精神内核的继承创新、对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的秉承、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思想的域外借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分别从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历史维度、世界维度,分析回答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第四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首先,依据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脉络,分三个阶段梳理其发展历程: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二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全面恢复与发展(1978-2012);三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2012——)。其次,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分别从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两个方面,阐释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第五章主要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与现实贡献。首先,通过古今中外权力监督体系的比较,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显着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优势,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其次,基于显着优势分析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方面的现实贡献: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从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第六章主要剖析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本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成果颇丰,但当前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逐渐成熟定型,仍然面临三个方面的现实挑战:一是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二是党内监督的短板——“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待加强;三是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于对现实挑战的剖析,本文提出新时代应对现实挑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三条对策:一是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增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性;二是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三是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分别从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完善和发展的薄弱环节是什么。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观点的宏观提炼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的未来展望。本文基于以上六章内容的研究,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必由之路。第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的“制度密码”。第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管住公权力”的“中国智慧”。笔者认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研究,协同监督机制研究,权力配置、运行和制约机制研究,以及关于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阐释,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重点方向。
方美燕[6](2021)在《财务审计到绩效审计 ——韩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文中研究指明目前我国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和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导致财政负担逐渐加重,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纷纷过起了“紧日子”,且随着服务型政府概念的提出,政府职能转变,民众对于政府是否能有效使用公共资源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如何化解财政收支矛盾,同时保证为民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政府公信力是一大难题。为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建立健全财政制度、建设透明公正政府,我国开始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我国政府审计的工作内容也随之发生改变,由传统的财务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与我国同属东亚国家的韩国先一步开始了财政制度改革,于1994年正式引入绩效审计制度,并结合国情采取搭建法律框架、选择审计模式、机构设置、完善绩效审计程序等措施推动绩效审计发展,经过近30年的建设,卓有成效。我国于2018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由此开启了我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序幕,审计机关作为监督者,核心工作也转向绩效审计,目前我国审计制度的核心内容仍停留在财务审计到绩效审计转变到层面。与大多西方国家不同,韩国通过立法步步推动审计制度转变,与我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念不谋而合,因此研究韩国经验十分必要。本文首先采用文献研究法,梳理韩国政府审计由财务审计到绩效审计的转变过程,分析政府审计变化原因,从韩国审计相关立法、审计模式、审计监查院机构设置、审计程序等方面,研究韩国政府绩效审计制度。其次,采用比较分析法,比较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的异同,绩效审计区别于财务审计在于通过提出改善建议、公开绩效信息,促进政府执政能力的改善,搭建与民众沟通的桥梁,并尝试比较韩国与我国开展绩效审计的异同,提出我国推进绩效审计的建议。通过研究得出,制约我国绩效审计发展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现有的审计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新时期的审计需求,审计机关独立性难以得到保障,因此绩效审计开展可从相关法律着手,转变审计模式,保障审计机构设置独立性、明确绩效审计程序、构建信息公开平台等,逐步推动绩效审计发展。
王小娟[7](2021)在《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上市企业财务造假事件频频爆出,注册会计师被广大投资者屡次推上被告席,引发了学界关于注册会计师对非合同相对人的角色定位的思考。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有其独特性和复杂性,体现着经济学与法学的双重属性,蕴藏着双重风险。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完善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法律制度,在加大第三人权益保护力度的同时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良性发展,消除影响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内在隐患。本文除去绪论与结语,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相关概念入手,明确本文采用“已知第三人”的标准,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本文认为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应定义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存在违法行为、注册会计师有过错、第三人遭受了损害,过错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第二部分:我国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制度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相关法律体系已初具雏形。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例如,法律法规的相互冲突严重阻碍了司法实践,会计师事务所无形之中成为注册会计师的避风港,中介机构及人员未能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追责方式的选择上具有偏向性。第三部分:考察了美国证券市场中较为典型的制度惯例,重点关注我国现行制度中尚未明确的地方。美国可在司法实践中灵活选择第三人的标准、损失计算方法。美国的专家证人制度与民事责任形态在我国的适用有待商榷,必须谨慎对待。第四部分:构建了一套我国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不仅要理顺法律规定,完善相关制度,使注册会计师承担侵权责任真正落地,而且要保障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地位,创新监管机制,更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第三人的利益。
杜方正[8](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国有企业面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现实难题,在犯罪论实践上的首要反应,当属建立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管理体系。上位法需求、合规制度的来源构成与行政监管要素是当前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有效合规判定基准偏离刑事合规的预设轨迹以及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目的判定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适用的主要问题。刑事合规本质上是由国家与企业出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之共同目的,采取的刑事实体、程序性及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手段在内的各项管理运行机制与措施。建构与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是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实现内部治理的潜在要求。国有企业开展刑事合规管理有着天然的法理基础与实践来源。风险刑法理论、情境预防理论以及刑法治理模式理论成为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国家法层面的刑事合规、国有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以及国资监管层面的刑事合规是国有企业三阶层刑事合规基本分类。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在于,国有企业是最为重要的合规主体,具有明显的法律拟制属性,刑事合规具有法治国企建设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取向在于实现犯罪预防的目的。实现现代企业治理则属于国家和企业共同的价值目标。刑事合规制度的风险防控既力求避免国家法层面的刑事法律风险,也对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设置必要“警戒线”,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的基础路径与合规风险传导机制。准确识别与评估刑事合规风险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关键。刑事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以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与专项合规管理为基础路径,主要针对商业活动与生产经营中的贪污贿赂型刑事合规风险、职权型刑事合规风险与经营型刑事合规风险。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基理上,刑事合规管理体系是刑事合规传导阻断机制的基准阀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具有不确定性与跳跃性的基本特性。常规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与突发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共同构成了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标准化模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起点体现在行政监管与刑事合规的零和博弈,两者难以调和的矛盾成为合规管理首要面对的难题。行政和解的引入具有法定意义结案机制的参考价值,是有效刑事合规前置径路的必经环节,更是刑事合规立足长远的借鉴之策。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构造则表现于对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反思。毫无疑问,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上的突破与进展,必然需要对现有的刑事合规管理架构进行必要的整合与改造,创设与组建统一的综合性合规部门,统筹管理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事项;合理协调监察与刑事合规职能关系,突出合规的前置刑事合规风险防控特征;突破西方产权理论束缚,完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合规激励政策机制;突破反腐败、反欺诈和反贿赂刑事合规领域,以刑事罪状论构建刑事合规职能视阈。刑事合规制度是否有效且得到充分地遵守与执行,关键在于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效与否。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有效证成既遵循一般企业合规的客观规律,无一例外地围绕保证企业实现合法合规经营为根本目标。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有效性证成紧紧围绕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与刑事合规制度的开放性展开。流于形式的刑事合规管理更是对企业有限管理资源的浪费与实质阻碍。正在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应当力求在法律逻辑与司法实践中回避“故步自封”与“因循守旧”。作为迅速发展的一门科学,刑事合规需要有“海纳百川”之气度和“兼容并蓄”的气魄,敢于尝试、能够突破,于正当化基础之上实现刑事合规制度的“行稳致远”。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旨在建立以反腐败、反贿赂为中心的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与合规制度体系。通过引入预防商业贿赂合规失职罪的法律适用,反商业贿赂立法应坚持主体身份的一致性、合规体系的衔接性与资产保护的平等性等基本要素,以非自愿的排除性、出罪功能的自治性与追诉权的裁量性等维度构建刑事合规出入罪机制。刑事合规激励制度是国有企业建立与完善合规制度与体系的动因,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合规管理体系上的程序性展现。提倡依托行政与刑事合规激励新机制,激发“先行先试”国有企业在实现合规管理有效性与风险防控上有所突破与日臻完善,为全面推行企业合规制度奠定坚实环境基础与提供行动范本。
上海金融法院课题组,林晓镍,单素华,孙倩,沈竹莺,朱颖琦,黄佩蕾[9](2020)在《司法服务保障科创板上市、试点注册制相关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前言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经过五年的筹备,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的主旨演讲中提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2019年1月23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从设立科创板入手,正式试点注册制。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随之发布,至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二百多天里,科创板汇聚各方智力,以增量式改革的魄力开启深化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
姜波[10](2020)在《行政法人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二、严格审计程序 依法独立审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严格审计程序 依法独立审计(论文提纲范文)
(1)再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基于系统论和过程理论的结构功能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国家治理的中国方案 |
三、现有国家审计的基本认识 |
1. 经济监督论。 |
2. 免疫系统论。 |
3. 权力制约论。 |
4. 民主法治论。 |
5. 经济控制论。 |
6. 符合性检查论。 |
四、国家审计的角色定位和功能分析 |
五、国家治理体系中为什么需要审计反馈系统? |
六、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关系 |
七、我国国家审计的基本属性 |
1. 国家审计依法独立。 |
2. 国家审计在形式上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
3. 国家审计在实质上独立。 |
八、国家审计的基本特征 |
1. 以结果反馈为基础,状态反馈与结果反馈相结合。 |
2. 以瞬态响应反馈为基础,稳态响应反馈与瞬态响应反馈相结合。 |
3. 以财务信息为基础,非财务信息与财务信息相结合。 |
4. 以偏差辨识为基础,审计证据评价与偏差辨识相结合。 |
5. 以项目审计为基础,体制机制评价与项目审计相结合。 |
6. 以直接反馈为基础,直接反馈与审计移交相结合。 |
九、研究结论 |
(3)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方法与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3.1 相关概念解析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思路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
1.4.1 国外相关研究进展 |
1.4.2 国内相关研究进展 |
1.4.3 研究述评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现状及问题分析 |
2.1 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现状概况 |
2.1.1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历程 |
2.1.2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方法和步骤 |
2.1.3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结果分析 |
2.2 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
2.2.1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准则细则不够完善 |
2.2.2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重点内容难以明确 |
2.2.3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缺失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框架建构 |
3.1 理论基础 |
3.1.1 受托责任关系理论 |
3.1.2 国家治理理论 |
3.1.3 免疫系统理论 |
3.2 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 |
3.2.1 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使得城乡规划管理具有公共管理属性 |
3.2.2 城乡规划管理具有一般特征和特殊特征 |
3.3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框架构建的基本逻辑 |
3.3.1 遵循一般审计的内在逻辑 |
3.3.2 体现专业领域审计的差异性 |
3.4 审计框架结构 |
3.4.1 审计主体 |
3.4.2 审计对象 |
3.4.3 审计原则 |
3.4.4 审计内容 |
3.4.5 审计要点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技术方法 |
4.1 数据获取方法 |
4.1.1 询问法 |
4.1.2 网络搜索法 |
4.1.3 图像判读法 |
4.1.4 观察法 |
4.1.5 访谈法 |
4.2 工作方法 |
4.2.1 审核法 |
4.2.2 调查法 |
4.2.3 函证法 |
4.3 取证分析方法 |
4.3.1 合规性分析法 |
4.3.2 实施绩效分析 |
4.3.3 综合评价法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路径 |
5.1 审计程序设计 |
5.1.1 审计准备阶段 |
5.1.2 审计实施阶段 |
5.1.3 审计报告阶段 |
5.1.4 审计终结阶段 |
5.2 审计路径选择 |
5.2.1 以国家治理目标政策为向导 |
5.2.2 以规划编制实施情况为主线 |
5.2.3 以审计评价实施绩效为手段 |
5.2.4 以国家公共利益为审计边界 |
5.2.5 公开审计结果落实整改问责 |
5.3 审计结果运用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实例应用——以安徽省T市党政主要领导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为例 |
6.1 案例背景 |
6.1.1 T市概况 |
6.1.2 被审计领导干部基本情况 |
6.1.3 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概况 |
6.2 审计分析 |
6.2.1 合规性分析 |
6.2.2 实施绩效分析 |
6.3 审计结果 |
6.3.1 主要结果 |
6.3.2 审计发现的问题 |
6.3.3 审计调查建议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1.1 审计方法 |
7.1.2 审计路径 |
7.2 主要创新点 |
7.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及读研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附录 1: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合规性分析体系 |
附录 2:审计数据清单 |
附录 3:安徽省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实施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办法 |
附录 4:审计内容核心法规内容摘录 |
附件 5:具体任务分解表 |
(4)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内涵的研究 |
1.2.2 关于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风险的研究 |
1.2.3 关于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质量控制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基本框架 |
2 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理论概述 |
2.1 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定义与特点 |
2.1.1 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定义 |
2.1.2 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特点 |
2.2 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目标与职能 |
2.2.1 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目标 |
2.2.2 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职能 |
2.3 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程序及实施形式 |
2.3.1 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程序 |
2.3.2 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实施形式 |
2.4 相关理论基础 |
2.4.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4.3 委托代理理论 |
3 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案例介绍 |
3.1 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简介 |
3.1.1 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概况 |
3.1.2 A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流程 |
3.2 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情况 |
3.2.1 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参与方 |
3.2.2 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审计依据 |
3.2.3 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审计程序 |
3.2.4 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
4 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 |
4.1.1 审计质量有待提高 |
4.1.2 审计程序和内容不够规范、完整 |
4.1.3 审计各方协调沟通不理想 |
4.1.4 审计独立性受限 |
4.2 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内部审计力量不足 |
4.2.2 审计介入时间模糊且滞后 |
4.2.3 各方人员对跟踪审计认识不到位 |
4.2.4 审计责任与管理责任混淆 |
5 完善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的对策 |
5.1 建设高素质复合型审计队伍,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
5.1.1 加强内部审计人才培养 |
5.1.2 进一步健全有效的跟踪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
5.2 把握审计重点,关键环节适时介入 |
5.2.1 准备前期需关注的审计重点 |
5.2.2 施工阶段需关注的审计重点 |
5.2.3 竣工后期需关注的审计重点 |
5.3 正确定位跟踪审计,积极做好内部联动工作 |
5.3.1 强化全过程跟踪审计意识 |
5.3.2 建立审计沟通协调长效机制 |
5.4 明确审计方向,依法独立地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
5.4.1 增强审计的服务性 |
5.4.2 明确审计职责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价值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二)主要研究领域及代表性观点简介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与结构模式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权力、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公权力与腐败 |
(二)监督、监督制度、监督体系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认识的不断深化 |
(二)学界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的探讨 |
(三)梳理与整合:党和国监督体系的“十大要素”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结构模式 |
(一)“多维立体协同”监督结构模式及其结构分析 |
(二)“多维立体协同”结构模式的特点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 |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 |
(一)党内监督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 |
(二)国家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廉政为民政府 |
(三)社会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构筑人民监督网 |
二、厘清监督主体——“谁来监督” |
(一)厘清党内监督多元主体 |
(二)厘清国家监督多元主体 |
(三)厘清社会监督主体 |
三、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 |
(一)党内监督对象始终坚持全覆盖和抓“关键少数”相结合 |
(二)国家监督逐步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
(三)社会监督对象的统一性和全覆盖 |
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 |
(一)压实责任,党内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二)强化责任担当,国家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三)依法有序监督,社会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 |
一、始终坚守马列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 |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监督思想内核的坚守 |
(二)对列宁社会主义监督思想的继承 |
二、始终继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的精神内核 |
(一)学习借鉴苏联的党政监督模式 |
(二)党政监督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
(三)重视党政监督法规建设 |
(四)建立局部政权条件下的行政监察制度体系 |
三、始终秉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 |
(一)对我国传统法治监察思想的传承 |
(二)对我国传统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思想的借鉴 |
(三)对我国传统廉政文化教育的扬弃 |
四、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的借鉴 |
(一)各国应在共同反腐中交流互鉴 |
(二)对资产阶级权力监督思想的批判吸收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 |
(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框架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 |
(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恢复发展(1978-2012) |
(三)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发展(2012——)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二)必须坚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 |
(三)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 |
(四)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
(五)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 |
一、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 |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优势 |
(四)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 |
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贡献 |
(一)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 |
(二)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 |
(三)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 |
(四)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 |
第六章 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与完善对策 |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 |
(一)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 |
(二) “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仍是党内监督的短板 |
(三)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
二、健全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对策 |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协同监督机制 |
(二)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 |
(三)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财务审计到绩效审计 ——韩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政府审计发展研究 |
1.3.2 政府绩效审计研究 |
1.3.3 韩国政府绩效审计研究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比较研究法 |
1.6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政府审计 |
2.1.2 政府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2.2.2 公共受托责任与政府审计 |
2.2.3 分析框架 |
第3章 韩国政府审计由财务审计到绩效审计的转变 |
3.1 韩国政府审计的发展过程 |
3.1.1 审计院、监察院分立时期(1948年-1962年) |
3.1.2 绩效审计基础建设时期(1963年-1996年) |
3.1.3 绩效审计探索发展时期(1997年-至今) |
3.2 韩国政府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的比较 |
第4章 韩国政府绩效审计制度分析 |
4.1 韩国政府审计法律框架及审计模式 |
4.1.1 法律框架 |
4.1.2 韩国政府审计模式 |
4.2 韩国审计监查院的机构设置 |
4.2.1 组织结构 |
4.2.2 人员管理 |
4.2.3 经费保障 |
4.3 韩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程序 |
4.3.1 国家财政结算审计程序 |
4.3.2 一般绩效审计程序 |
4.4 韩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局限性 |
4.4.1 审计监查院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存在争议 |
4.4.2 审计机关对绩效审计存在畏难情绪 |
第5章 韩国政府审计制度演变对我国的启示 |
5.1 健全绩效审计相关法律,让绩效审计行之有据 |
5.1.1 完善法律基础,稳步推进绩效审计 |
5.1.2 转变审计模式,保障审计独立性 |
5.2 优化审计机构设置,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
5.2.1 优化审计机构设置,提高审计监督效力 |
5.2.2 重视人才培养,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
5.3 优化审计结果应用,搭建信息流通渠道 |
5.3.1 有效利用绩效审计结果,发掘绩效信息价值 |
5.3.2 构建审计结果公开平台,提高审计监督力度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3.研究综述评析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 |
(六)不足之处 |
一、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的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的法律界定 |
1.第三人的范围 |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 |
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
(二)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性质 |
1.契约说 |
2.侵权说 |
(三)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四)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1.侵权行为 |
2.主观过错 |
3.第三人受有损失 |
4.因果关系 |
二、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制度现状分析 |
(一)现行制度的简要概述 |
(二)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
1.现行法律体系缺陷明显 |
2.侵权责任主体选择失当 |
3.注册会计师缺乏独立性 |
4.问责的形式单一 |
5.监管模式失调 |
三、国外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制度借鉴 |
(一)第三人范围 |
(二)损失计算方法 |
(三)专家证人制度 |
(四)民事责任形态 |
1.连带责任 |
2.按份责任 |
(五)监管体制 |
四、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制度的完善 |
(一)重构法律体系 |
(二)严格确定侵权主体 |
(三)确保独立审计 |
1.统一“勤勉尽责”认定标准 |
2.确立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
(四)完善司法救济路径 |
1.变革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的方式 |
2.确立多样的责任承担形态 |
3.完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 |
(五)创新监管体制 |
1.行业协会自律监管 |
2.外部机构独立监管 |
五、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制度现状及适用问题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 |
一、刑事合规制度的法律评价 |
二、刑事合规制度的义务来源 |
三、刑事合规制度的行政监管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问题 |
一、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 |
二、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偏离企业刑事合规预设轨迹 |
三、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价值与目的判定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概念重构与法理探寻 |
第一节 刑事合规概念二元视角与基本立场 |
一、合规理论框架下的刑事合规 |
二、关键概念视角下的刑事合规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法理依据 |
一、风险刑法理论的合规导向 |
二、情境预防理论的合规指引 |
三、企业犯罪治理的合规维度 |
四、刑事合规阶层性分类理论确立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与价值目标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风险识别与传导规制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路径 |
一、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基础路径 |
二、刑事合规视角下贪污贿赂型风险 |
三、刑事合规视角下的职权型风险 |
四、刑事合规视角下的经营型风险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边界与规制 |
一、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国企边界 |
二、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基本原理 |
三、刑事合规风险传导标准化模型 |
四、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规制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行政镜像与治理反思 |
第一节 行政镜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零和博弈 |
一、国有企业行政监管的权力来源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公法属性 |
三、破解之道:行政和解稳步引入 |
第二节 治理反思: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重塑 |
一、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制度形成与层叠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架构塑造与提升 |
三、应然之解:“综合合规职能体系”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有效性与证成轨迹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的“抱朴守拙” |
一、法人替代刑事责任原则的演进 |
二、刑事合规形成机制的预防功能 |
三、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正当性原则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开放性的“行稳致远”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开放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过程再溯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指引与激励的初步方案 |
第一节 重点领域刑事法律风险的合规指引 |
一、域外专项刑事合规的制度借鉴 |
二、反商业贿赂统一立法初步构想 |
三、国有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
第二节 刑事合规激励的刑事政策与行政指向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合规适用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激励的基础路径 |
本章小结 |
余论:企业合规布局的前提与范本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9)司法服务保障科创板上市、试点注册制相关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节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意义 |
一、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 |
二、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积累经验 |
第二节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改革路径 |
一、现阶段资本市场需要改进的短板 |
二、从设立科创板入手实施注册制试点改革 |
第三节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需要司法保障 |
一、司法保障是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改革对司法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 |
第一章科创板注册制信息披露的特殊性 |
第一节科创板注册制信息披露制度的特点 |
一、为何披露 |
二、向谁披露 |
三、披露什么 |
四、由谁披露 |
五、如何披露 |
第二节科创板虚假陈述案件审理的基本原则[18] |
一、强化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赔偿责任 |
二、推进建立全方位法律责任约束机制 |
三、平衡投资者保护与投资风险自担的关系 |
第三节科创板虚假陈述案件审理的两个问题 |
一、重大性的判断标准 |
二、关于前置程序的讨论 |
第二章中介机构法律责任问题 |
第一节注册制背景下中介机构职责的特殊性 |
一、中介机构的一般功能 |
二、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功能的强化 |
第二节注册制下强化中介机构民事责任的路径 |
一、中介机构民事责任的性质 |
二、中介机构民事责任承担的现状 |
三、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民事责任的界定 |
四、中介机构责任配套机制的完善 |
第三章证券交易所法律责任问题 |
第一节证券交易所主体及行为的法律性质 |
一、证券交易所履职行为概述 |
二、科创板股票发行审核权力关系的变化 |
三、证券交易所履职行为的法律性质 |
四、涉交易所案件的司法实践情况 |
第二节证券交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 |
一、交易所民事责任相对豁免理论 |
二、交易所民事责任中过错的认定 |
第四章涉红筹企业、存托凭证法律问题 |
第一节红筹企业在科创板的上市路径 |
一、科创板与红筹企业的关系 |
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方式 |
三、存托凭证涉及的法律关系 |
第二节红筹企业科创板发行涉及的法律问题 |
一、红筹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中的信息披露 |
二、红筹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中的投资者权益保护 |
三、涉红筹企业或存托凭证案件的司法管辖和法律适用 |
第五章投资者保护视角下的司法保障需求 |
第一节投资者的行政救济 |
一、责令购回制度的香港实践 |
二、欺诈发行责令购回制度的定位 |
三、欺诈发行责令购回制度的具体构建 |
第二节投资者的司法救济 |
一、群体诉讼制度的比较 |
二、完善群体诉讼制度的几种选择 |
三、证券民事公益诉讼的探索 |
四、司法救济制度的多元化 |
四、严格审计程序 依法独立审计(论文参考文献)
- [1]再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基于系统论和过程理论的结构功能分析[J]. 王永海. 财会月刊, 2021(20)
- [2]中央苏区审计监督制度研究[D]. 钱颖. 贵州财经大学, 2021
- [3]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责任审计方法与路径研究[D]. 奚星伍. 安徽建筑大学, 2021(08)
- [4]A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内部跟踪审计问题研究[D]. 吴文慧.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1)
- [5]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D]. 张玉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6]财务审计到绩效审计 ——韩国政府审计制度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D]. 方美燕. 延边大学, 2021(02)
- [7]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研究[D]. 王小娟.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2)
- [8]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D]. 杜方正. 东南大学, 2020(02)
- [9]司法服务保障科创板上市、试点注册制相关问题研究[A]. 上海金融法院课题组,林晓镍,单素华,孙倩,沈竹莺,朱颖琦,黄佩蕾.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0年第8卷 总第32卷)——上海金融法院文集, 2020
- [10]行政法人制度研究[D]. 姜波. 东南大学, 2020
标签:合规管理论文; 审计质量论文;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论文; 审计方法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