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棱两可的“买一送一”是哄抬物价

模棱两可的“买一送一”是哄抬物价

一、模棱两可的“买一送一”为价格欺诈(论文文献综述)

干婧[1](2012)在《我国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价格问题关乎国计民生,在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价格竞争是其顺利运行的一种手段,但市场上的许多价格竞争行为却是扰乱市场经济的元凶。由于零售企业为提高其利润、降低经营成本,所以容易实施各种欺诈行为。而在所有的欺诈行为,价格欺诈就是最明显、最直接的一种。零售企业一旦进行价格欺诈行为,将对自由竞争市场造成巨大危害,既会损害广大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会破坏正常的市场价格竞争秩序,导致对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因而必须加强对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对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法律规制,首先要对价格的功能和作用进行分析,了解价格机制对市场机制的影响。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定性,从民事欺诈入手,详细分析其概念、构成、认定及法律适用,从而认定价格欺诈是民事欺诈的一种类型,是在经济市场化的情况下演变出的新形式。了解价格欺诈的概念和特征,探究其产生的原因及危害,最重要的是根据国家计委出台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确定13种具体表现形式,分析新形势下的价格欺诈行为演化出的更隐蔽的形式,这些都有利于从本质上了解价格欺诈行为。对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必须充分了解目前我国的立法现状。对规制价格欺诈行为的具体规范主要体现在价格法及配套规定中,当然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广告法等也包含些许规范条款,它们构成了规制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但我国对于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制主要体现在民法和行政法方面,对价格欺诈行为的经济法、刑法规制还有待加强和完善。所以对这些法律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加以完善,同时解决其存在的定性模糊、可操作性差、法律法规滞后等问题才能将其功能发挥到最大。对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进行法律规制,还应当充分借鉴国外法律的先进经验。它们对于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相对比较发达,从立法模式上分类可以分为合并式立法模式与分立式立法模式,合并式立法模式中典型代表国家,如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加拿大《联合调查法案》、澳大利亚《贸易行为法》等部门法都对价格欺诈有着十分详细具体的规定,而分立式立法模式中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立法都为我国法律提供了宝贵的资源。我国应当从价格管理、价格诚信和执法手段三个方面完善对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制。我国目前对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制理论已经初步形成,并在实践中有了一定的运用和发展,从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三个方面具体地规制价格欺诈,同时还要吸收借鉴国外法律对价格欺诈规制的成功经验,以弥补我国现实中的不足。具体来说,从法律体系、执法机构、举报制度三个方面加以完善,试图取得政府、零售企业、消费者三个方面的相对平衡。

姜翼[2](2009)在《我国市场调节价格监管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调节价格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价格改革以来,我国的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市场上绝大多数商品价格的放开,定价权从政府转移到经营者手中,政府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遭到削弱。这种转变直接导致社会上对于放开价格政府还“要不要管”的争论。受利益的驱使,部分经营者无视市场交易规则,利用消费者对价格信息了解的有限性,以“降价、打折、甩卖”等手段设下陷阱,故意违反等价交换原则,谋求不正当利益,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失,正常的价格秩序遭到破坏。人们逐渐意识到,定价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政府对这部分价格的放手不管,在强调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的同时,还应明确监管机构,理顺职能关系,发挥“有形的手”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对市场调节价格的监管主要有:通过制定有关的价格法律规范,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的法律手段;以建议政府运用财政、税收、商品储备吞吐以及直接利用价格调节基金等措施调控价格水平的经济手段;通过市场准入和必要的行政干预(如调查、提醒、告诫、警示、曝光和公开讨论,以规定限价和利润率、差价率等)等措施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行政手段。对市场调节价格的监管从无到有,各种监管方式、法律法规和经济控制手段也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对市场调节价格的有效监管,政府应转变工作思路,明确监管原则,创新监管手段,从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公布生产经营成本和利润、扶持中介组织、开展培训、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即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胡丹丹[3](2006)在《我国价格欺诈的经济法规制研究》文中指出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价格竞争是其顺利运行的一种手段,但市场上的许多价格竞争行为却是扰乱市场经济的元凶。价格欺诈就是最明显、最直接的一种,它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竞争秩序,导致对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因而必须加强对该种行为的法律规制,经济法的规制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我国对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制主要体现在民法和行政法方面,对价格欺诈的经济法规制还有待于加强和完善。而国外对价格欺诈的经济法规制却相对较发达,如美国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济法范畴的部门法都对价格欺诈有十分详细具体的规定,而这就为完善我国经济法对价格欺诈的规制提供了宝贵的资源。我国目前对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制是建立在民法的欺诈理论基础上的,因而要建立价格欺诈的经济法规制,首先就要建立经济法的欺诈理论,使对价格欺诈的经济法规制建立在经济法的欺诈理论基础上。我国经济法欺诈理论已初步形成,并在实践中有了一定的运用和发展,它并不要求主观上有欺诈故意,只要客观上存在欺诈行为即可。这种欺诈理论突破了民法欺诈理论的界限,更能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然后再从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三个方面来具体地规制价格欺诈,同时还要吸收借鉴外国法律对价格欺诈规制的成功经验,以弥补我国现实中的不足。所以,加强对价格欺诈的经济法规制研究是具有极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它既能够使经济法的理论得到完善,同时也能更好地规制价格欺诈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竞争秩序,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模棱两可的“买一送一”为价格欺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模棱两可的“买一送一”为价格欺诈(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选题意义和背景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 研究方法和思路
    (四) 创新之处
一、价格欺诈的相关理论
    (一) 价格及其运行机制
        1、价格的功能及作用
        2、价格机制
    (二) 民事欺诈与价格欺诈
        1、民事欺诈的概念及构成
        2、民事欺诈的认定及法律适用
        3、价格欺诈的概念及特征
    (三) 价格欺诈的具体表现
        1、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
        2、价格欺诈的产生原因及危害
二、我国规制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现状
    (一) 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治理现状
        1、《价格法》
        2、《反不正当竞争法》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广告法》
        5、其他相关规定
    (二) 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法律规制的不足
        1、定性模糊
        2、可操作性差
        3、法律法规滞后
三、国外规制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借鉴
    (一) 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治理现状
        1、合并式立法模式
        2、分立式立法模式
    (二) 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法律规制的有益借鉴
        1、价格管理
        2、价格诚信
        3、执法手段
四、我国规制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完善
    (一) 我国规制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法律体系的完善
        1、完善立法体系
        2、修改增设条款
        3、建立诚信制度
    (二) 我国规制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执法机构的完善
        1、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2、明确执法标准,全民共同监督
    (三) 我国规制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举报机制的完善
        1、畅通举报渠道
        2、专人负责受理
        3、及时处理案件
        4、加大媒体宣传
        5、定期发布简报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2)我国市场调节价格监管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1.1.1 论文选题的目的
        1.1.2 论文选题的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关于要不要对市场调节价格进行监管
        1.2.2 关于价格法制建设上的指导思想
        1.2.3 关于推行价格诚信建设
        1.2.4 关于落实专门机构,强化责任措施
    1.3 课题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1.3.1 课题研究的内容
        1.3.2 课题研究的方法
    1.4 本文的创新点
        1.4.1 提出了建立“监督手段”的监管手段
        1.4.2 提出了“服务手段”的监管手段
第2章 政府对市场调节价格监管理论概述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价格形式)
        2.1.1 政府定价
        2.1.2 政府指导价
        2.1.3 市场调节价
    2.2 市场调节价格监管手段
        2.2.1 法律手段
        2.2.2 经济手段
        2.2.3 行政手段
    2.3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对价格管理的做法
        2.3.1 美国政府对价格的管理
        2.3.2 法国政府对价格的管理
        2.3.3 德国政府对价格的管理
        2.3.4 意大利政府对价格的管理
    2.4 西方国家管理价格的做法对中国市场价格监管的启示
        2.4.1 直接控制重要商品价格
        2.4.2 反对垄断价格,保护公平竞争
        2.4.3 实行价格基金制度,防止价格暴涨暴跌
        2.4.4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消费者利益
        2.4.5 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2.5 对市场调节价格监管的必要性
        2.5.1 加强放开价格监管是规范企业价格行为的必然选择
        2.5.2 加强放开价格监管是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现实需要
        2.5.3 加强放开价格监管是转变价格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
        2.5.4 加强对放开价格监管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
第3章 市场调节价格监管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市场调节价格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 监管效果不明显,市场调节价格运行问题突出
        3.1.2 消费者价格知情权得不到保障
        3.1.3 对放开价格认识方面的问题
        3.1.4 重“管理”,轻“服务”问题
        3.1.5 对放开价格监管依据方面的问题
        3.1.6 监管机构不明确,职能关系不顺问题
        3.1.7 主要经济监管手段方面的问题
        3.1.8 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管手段不灵活
    3.2 市场调节价格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3.2.1 体制性原因
        3.2.2 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淡泊
        3.2.3 对市场调节价格缺乏法定监管依据
        3.2.4 管理理念落后,未能与时俱进
        3.2.5 立法相对滞后,监管机制不健全
        3.2.6 市场价格监管力量薄弱
        3.2.7 对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还存在制度保障方面的缺陷
        3.2.8 市场价格监管存在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第4章 加强对市场调节价格监管的对策
    4.1 明确对市场价格监管的原则
        4.1.1 依法监管原则
        4.1.2 适度、必要干预原则
        4.1.3 重点监管原则
    4.2 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监管机构
    4.3 完善市场价格监管的立法
    4.4 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行为的经济监管机制
        4.4.1 加快立法建设步伐
        4.4.2 不断扩大基金规模
        4.4.3 严格对价格调节基金征管的监督
        4.4.4 继续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
    4.5 创新、丰富市场价格行为监控的方式和手段
        4.5.1 政府规范引导
        4.5.2 协会协调服务
        4.5.3 经营者诚信守法
        4.5.4 社会共同监督
第5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3)我国价格欺诈的经济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价格欺诈的经济法界定
    1.1 价格欺诈的定性分析
        1.1.1 价格欺诈的价格法定性
        1.1.2 价格欺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性
        1.1.3 价格欺诈的竞争法定性
    1.2 价格欺诈的定量分析
        1.2.1 价格欺诈量的法律规定
        1.2.2 价格欺诈的几种新表现
        1.2.3 价格欺诈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1.3 价格欺诈的成因与危害
        1.3.1 价格欺诈的成因
        1.3.2 价格欺诈的危害
第二章 价格欺诈的经济法理论基础
    2.1 外国经济法欺诈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2.1.1 外国经济法欺诈理论形成的背景
        2.1.2 外国经济法欺诈理论的形成
        2.1.3 外国经济法欺诈理论的发展
    2.2 我国经济法欺诈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2.2.1 我国主流欺诈理论概述
        2.2.2 我国经济法欺诈理论的形成
        2.2.3 我国经济法欺诈理论的发展
    2.3 我国经济法欺诈构成的要件分析
        2.3.1 经济法欺诈主观方面
        2.3.2 经济法欺诈客观方面
第三章 我国价格欺诈的经济法规制
    3.1 我国价格欺诈的价格法规制
        3.1.1 价格法对价格欺诈规制的主要表现
        3.1.2 我国价格欺诈价格法规制的完善
    3.2 我国价格欺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
        3.2.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价格欺诈规制的体现
        3.2.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价格欺诈规制的完善
    3.3 我国价格欺诈的竞争法规制
        3.3.1 我国价格欺诈竞争法规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3.3.2 外国价格欺诈竞争法规制的借鉴
        3.3.3 我国价格欺诈竞争法规制的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A(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四、模棱两可的“买一送一”为价格欺诈(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零售企业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D]. 干婧. 江西财经大学, 2012(10)
  • [2]我国市场调节价格监管对策研究[D]. 姜翼. 东北大学, 2009(S1)
  • [3]我国价格欺诈的经济法规制研究[D]. 胡丹丹. 湘潭大学, 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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