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应当建设以人为本的法治政府(论文文献综述)
樊崇义[1](2021)在《我国法律援助立法与实践的哲理思维》文中研究表明《法律援助条例》极大地推进了我国法律援助的发展与实施。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抓紧制定法律援助法,不仅是全面推进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发展与完善的关键举措,更是利国利民的重大法治工程。法律援助法的制定应当遵循基本的哲理思维。其中,"人本主义"是法律援助立法和实践之本,人权保障是法律援助立法和实践的理论基础,"国家责任、政府义务"是法律援助立法与实践的基本理念,"国家本位、社会本位、个人本位"是法律援助立法和实践的主要维度。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具有不可忽视的公法属性。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目标是追求全面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朱茜[2](2021)在《公安执法与民法精神》文中指出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它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它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执法机关,是党领导下纪律严明的执法力量。具体而言,公安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公共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不受侵害,依法采取命令、强制等手段所进行的多种组织管理活动,公安执法具有严格的法定性、高度的权威性和鲜明的强制性。执法公正是公安执法的生命线,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也是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必须始终坚守的核心价值追求。其终极目标是切实保障人民依法充分享有和正确行使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真正实现人民至上这一宪法原则要求。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依法保护民事权利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将迈入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轨道。《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富有时代特色、中国特色和实践特色,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法典》的精神在于权利神圣、平等保护、意思自治、公平诚信,其灵魂在于人民至上。公安执法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代表国家保障公民私权,与民法的内在价值追求高度一致。因此,在《民法典》发挥指导性作用的时代,《民法典》及其精神对新时代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公安执法提供了基本遵循,她是检验公安执法工作的新标尺。拙文就结合《民法典》的内容,对公安执法与民法精神,从以下几个方面,作粗浅研究:一、公安执法要素分析。介绍公安执法的含义和特征并且阐述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的关系,表明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地位,并结合《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分析公安执法的基本要求。二、民法精神及其灵魂探究。揭示民法是一部人法、权利法,民法的价值就在于尊重人,保护人,与我国公安执法的目的是一致的,即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三、民法典及其精神与公安执法的关系。从民法精神对待权利的视角,探讨公安执法中应充分尊重并运用民法精神,并以民法精神更新公安执法的理念和方法。四、运用民法精神指导公安立法,以完善的立法推动执法规范化,加强公安执法中对人权的保障。五、民法精神贯穿于公安执法全过程,不断提升改善执法水平,并对执法人员自身的民事权利加以重视。
张玉璞[3](2021)在《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研究》文中认为自1921年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百年的发展之路。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始终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执政理念,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深化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在与中国发展建设的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关于人民利益的科学观点,带领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接过历史的接力棒,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前进道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续力保航。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习近平发挥出超常的政治智慧与魄力,多次针对党员干部应当如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进行重点阐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民”二字也以高达203次的出现频率贯穿始终,深刻体现了习近平心系人民,始终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使命初心,并最终逐步形成了习近平人民利益观。人民是党重要的执政基础,人民利益至上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当代体现,强调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价值。文章在分析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的时代背景和形成条件的基础上,回溯人民利益观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借鉴,以求探寻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的来源以及形成、发展和完善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基础。习近平人民利益观内容丰富、含义深刻,在习近平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主要包括人民经济利益、人民政治利益、人民文化利益、人民社会利益、人民生态利益五大方面。同时,习近平人民利益观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使得这一思想成为新时代指导党做好人民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的重要指引。其重要价值主要体现在这一思想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人民利益的价值追求的进一步丰富,形成了解决新时代人民利益矛盾的理论指南,彰显了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利益;就其实践价值而言,习近平人民利益观加强了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升民生建设质量,推进了新时代党的内外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效能,凝聚全体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习近平人民利益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指南与行动纲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撑,为全世界人民实现自身利益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艾野[4](2021)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依法治国是人文社科领域研究的焦点内容和重要命题,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方向,关系着国家的兴衰和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光辉成果,极大地改变了社会及人们的对法治的意识和认知,推动了世界领域的法治文化交流,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思想的研究,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整体把握、法治体系的完善和我国未来的法治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依法治国被赋予了时代的内涵,对我国法治发展有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强调要继续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申和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治国理政的深刻革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和人民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探索出一条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制度体系,并将《决定》定为我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永恒追求,也是总结前人经验后作出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将其动态的治理理念和方式融入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之中,将其时代内涵淋漓尽致地发挥到我国建设的每一个阶段中。依法治国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建设中的地位和治国理政的作用。本文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研究为目标,深入地研究了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牢牢把握习近平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对我国法治发展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这是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研究的重要推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指明方向。本文多学科交叉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理论和实际相统一法,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视角高度概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对依法治国的理论渊源进行系统整理,并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成就、特征、经验、优势、挑战和完善路径进行了全面研究,努力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研究提供理论素材。本文主要分为七个部分组成,具体来讲:第一部分,绪论。重点分析论文的研究基础及研究效用,通过剖析与本研究相关的理论成果,形成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整体认识,并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为研究提供理论参考。理清研究的思路,阐述研究方法,从而搭建本研究的基本架构,总结研究成果,分析研究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概述。本章节首先从法治相关的概念进行概述,分别对法治、法制、人治、德治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系统分析。其次从依法治国的内涵入手,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整体概述,对其理论、核心和本质特征分别进行了论述。从整体的机构上为后续的研究做了理论铺垫。第三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这一部分首先,深入了解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阐述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为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依据,并提出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有利于我们准确的认识法治思想来源。其次,研究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研究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的形成与失败的教训,这部分能有效地为我国法治实践提供依据。之后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法治思想进行研究,对我国法治从无到有进行整体分析。最后从我国的传统法治入手,分别对古代法制思想、近代社会法制思想展开论述。阐述了我国古代、近代法治的弊端与发展,从而对新时代依法治国产生启示作用。第四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本章是该论文的核心部分。首先深入地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地进行了概述,从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主要内容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次,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进行论述,这部分以法治过程中的实质转变为主要成就的依据,通过向更好的方式转变、更具体的实践操作、更先进的治理模式和更高的目标作为成就的主要表现。最后,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征展开论述,明确依法治国在新时代的主要特征、深化时代赋予的内涵。第五部分,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本章首先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历史地位,它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发扬,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补充和丰富。其次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分别从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以及人类的法治文化的角度对新时代依法治国进行了有效的定位和评价,从而体现出其在我国社会发展全过程中的价值。第六部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在基本经验上,以法为主要研究目标,分别对其与党、权、民主、依规治党的关系进行研究。在现实生活中,党的领导、权力、民主自由、法规制度都与法无法分割,其之间的关系也是相互监督、促进和相统一的。国外法治实践的经验对中国而言是宝贵的,但对经验的学习依然要建立在我国的发展实际上,没有国情为基础的借鉴学习所得到的结果可能与所想背道而驰。在优势上,依法治国发挥出了我国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我国制度优势的最大体现,人民主体、以德治国、人人平等和中国实际出发都是依法治国的在新时代的优势,依法治国确保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公平正义,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最优结合,保持中国实际为基本准则才能把握依住依法治国的优势和未来法治发展的前景。第七部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理性的分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所要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正视存在的问题,是促进依法治国再进步的最佳途径。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给依法治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是机遇也是挑战,更是对依法治国潜力深层挖掘的契机。通过理性思考,从八个方面完善新时代依法治国的路径,集中地将“十一个坚持”主要内涵融入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从而将问题和挑战转化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总之,通过系统地研究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论文主要提出以下创新观点:一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时代内涵,从社会发展中蕴含的古今的哲学智慧体现出中国特色、中国经验和中国实践。二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面临的问题和对策,从社会主要矛盾、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新时代依法治国完善路径,深入研究我国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三是从新时代依法治国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和实践逻辑的阐释,为国家的发展建设提出科学的指南和正确的价值引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马文飞[5](2021)在《全球气候法治的现实困境与实现路径》文中研究表明全球气候法治由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推导而来,既包括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全球气候治理的过程,又涵盖全球气候治理达到法治目标的愿景,是法治的全球化、全球气候治理的法治化。作为法律手段的全球气候法治面临着硬法规则下参与度欠缺,软法规制后执行力匮乏,软硬兼济规则落实困难等全球气候法律治理的规则弊端;作为法治标尺的全球气候法治面临着其目标实现任重道远的现实困境。全球气候法治包括国际气候良法和全球气候善治两个方面,既要求国际气候法律规则在设定上符合人本主义、和谐共进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也要求国际气候法律规则语意清晰、体系完整、现实可行。立法过程要公开透明、民主高效、科学严谨,同时也要保障有诚实善意的守法、严格有效的执法、公正便捷的司法。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一方面,在现行的国际气候法律规则下,许多国家拒绝履行减排承诺,不愿调整能源结构,气候内顾倾向严重,人本主义的价值追求流于表面;和谐共进的价值追求在资金、技术、救济等方面难以落实,与“国际气候良法”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气候门”事件导致以此为基础进行的国际气候谈判,形成的国际气候法律规则的科学性受到质疑;《排放差距报告2020》表明温室气体排放量持续增长,国家承诺(国家自主贡献)远没有达到满足全球温度限制所需的减排目标,可见对国际气候法律规则的遵守远未达到普遍而善意的程度;《巴黎协定》中执行和遵约机制尚不够完善,达到“全球气候善治”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法治是全球气候治理中不断追求的目标和过程,全球气候法治作为法律手段和法治标尺面临着许多现实困境的根本原因是国家短期气候利益需求的冲突,直接原因是缺乏正确国家气候利益观念的引导,主要原因是经济与科技发展的局限。但全球气候法治并非不能实现,从宏观角度上考量,实现国际法治需要从观念的指引和行为的塑造两个层次进行努力,全球气候法治的实现也同样如此。在全球气候法治中由于气候变化的全球性推进形成一致的国家气候利益观、气候变化的紧迫性促进确立和谐共进的国家气候利益观、绿色发展的可行性推动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气候利益观。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又是新型国家利益观的实践,以上种种使得国家气候利益观念的重新确立成为可能。此外,就完善并善意遵守相关气候制度而言,《巴黎协定》具备完善和善意遵守的可能。一方面,《巴黎协定》具备完善的空间,完善相比取而代之更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国际实践也证明《巴黎协定》有不断完善的趋势;另一方面,无论是约定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原则的监督还是气候变化的紧迫性的要求,无论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推动还是中国领导的全球气候治理的促进,都促使善意遵守《巴黎协定》成为可能。全球气候法治作为一种崇高而美好的理想,作为一种动态发展的远景目标,在现实的国际法律秩序状况下,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全球气候法治的实现需要国际社会广泛的参与主体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的多元互动和共同努力。国家作为撬动法治的“阿基米德点”,全球气候法治的实现必须以国家的观念和行为作为基础和保证。在观念上引导国家建立正确的利益观念,将人本主义、和谐共进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价值追求并入、深入国家观念,并使之成为国家利益的考量因素,指引国家树立人本主义的国家气候利益观。树立人本主义的国家气候利益观,需要国家正确认识气候议题的战略地位,顺应国际发展趋势,参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国际组织引导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紧迫性、严峻性形成科学的认识,进而推动国际社会对“全球共同气候利益”达成共识,并以共同利益为基础,促进国家形成人本主义的国家气候利益观;需要非政府组织在公众层面“自下而上”地对全球共同气候利益(气候共同体)达成基本共识;需要企业通过自身行动影响国家政策选择和偏好,需要个人运用自身影响帮助国家正确认识和界定国家气候利益,从而促进国家树立人本主义国家气候利益观。在规范和塑造国家行为上要逐步完善气候制度,并保证国家在理性的轨道中运行。这就需要国家自主、全面、积极地参与国际气候制度的设计和运作并增强国内气候政策支持;需要国际组织在国际气候法律规则的订立、修改、完善、实施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促进公正司法的实现;需要非政府组织、企业与个人对国际气候法律规则进行建议草拟监督和评价,督促国家妥善遵守国际气候法律规则。只有这样全球气候法治才有可能从理想转化为现实。虽然全球气候法治依然“路漫漫而修远”,应对全球化的气候危机还存在着一系列重大的挑战,但国际社会走向法治的方向仍是坚定不移、矢志不渝的。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乃至国际法学者都将以此为目标和方向“上下而求索”。因此,以集腋成裘、循序渐进的方式,稳步地向全球气候法治迈进,是所有国际社会行为体的必然选择。
毕然[6](2021)在《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价值研究》文中认为近代以来的工业文明形态为经济全球化浪潮和技术创新性革命供给了空前动力,也为生态危机治理提出了严峻挑战。它意味着,人与自然关系内蕴的张力不断强化了生态环境治理意识提升、治理内容丰富、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技术能力进步,而且其中的伦理反思或批判实际地担负着这种强化的内在理想尺度的功能。于是,生态伦理的思维逻辑和行动规程就在新的时代变革发展中具备了社会价值寻索的本体论意蕴,而现代管理所应呈现的生态伦理价值自是其题中之义。众所周知,工业文明以来的西方生态伦理始终存在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纷争,如何化解人与自然二元对立思维定势下的全球生态危机,自然生态的尊重并保护、开发和利用显然是决定人类生存发展的限度与进度的本质性议题。现代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理应坚守辩证唯物主义基本立场对其进行批判性校正,以马克思生态思想为指引,传承并发扬中国传统的生态伦理思想,将生态伦理的公正、平等、有序、绿色、和谐等价值理念合理地嵌入现代管理多元主体合作共赢的整体主义治理框架中。这喻示着,现代社会发展不仅要促成人们生态认知的格式塔转换,以共生同在、互惠并联、深层融合的生态思维范式重新检视人与自然之间所应建构的和谐共生模式;同时,应契合生态理性内核来赋予现代社会法治建设的生态伦理关切,使其在公共决策、协调、合作、监督等管理职能中统筹运用生态自然观、生态道德观、可持续发展观和技术引领观,以生态正义的价值追求维护人类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妥善处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本文基于管理价值视域下对生态伦理理论进行审视来解读人与自然关系实质,通过现代管理思想史的简要回顾以透视生态伦理理念的演进变化、逻辑关联及其现实需求所呈示的价值偏好,力图揭示生态伦理的理论困境并形成具有实践影响的价值规约和导向,为现代管理的价值选择提供生态整体主义的公正、平等、自由、和谐的伦理发展路向设计依据,进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周维浩[7](2021)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以及与之相匹配的法治文化建设,社会公众也充分认识到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而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劳动关系领域的劳动法治,以及与之相匹配的劳动法治文化的建设也应该得到研究和重视。劳动法治文化是法治文化的一部分,是一个国家或社会实现了劳动法治所具有或应有的文化。从广义上来看,劳动法治文化是人们在劳动法治实践中形成的、体现着劳动法治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一种法治文化形态,主要集中体现在劳动法治建设的精神、制度、行为和物质四个层面;从狭义上来看,劳动法治文化主要是指劳动法治意识、劳动法治理念、劳动法治思维、劳动法治信仰的培育和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纵向上主要从科学内涵、价值意蕴、实践现状、行动指南和路径选择五个方面入手,在横向上主要从精神、物质、制度和行为四个层面进行深入展开。具体而言:第一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的科学内涵。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第二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的价值功能。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物质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环境需求,强调劳动法治文化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营造良好劳动法治氛围的重要基础、形成尊重劳动和劳动者观念的重要因素。在精神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精神需求,强调劳动法治文化建设有利于树立诚信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规则意识,弘扬契约精神;提升劳动品质,弘扬劳动精神。在制度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支撑,强调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价值引导和内在动力;构成要素和精神支撑;重要标志和可靠保障。在行为层面,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强调劳动法治文化对社会公众行为具有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的功能。第三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现状。主要论述了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四个层面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包括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理论因素与实践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第四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行动指南。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以劳动者为中心、坚持倾斜保护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结合、坚持劳动法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并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在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层面的目标取向。第五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主要论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在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四个层面上的具体建设举措。因此,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的建设,既需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才能保证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内容的与时俱进和建设工作的持续健康运行;又需要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参与,特别是社会公众的参与,每个人都不能将自己置身其外,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才能有利于加强社会公众对劳动法治文化的认同及形成劳动法治信仰,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要求,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全面推行劳动法治和实现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坚实的文化保障、文化土壤、文化氛围和文化环境。
高云亮[8](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刘佳星[9](2020)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以金华市J镇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指出,为了能够更好的推进乡村发展,就需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探索新的乡镇发展模式,健全乡镇治理体系,以进一步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协调发展。新型城镇的推进是我国城镇化历程中的重要阶段,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新形势下破解三农的固有矛盾和难点问题,作为最近距离、最高频度接触到普通群众的基层单位,乡镇政府具有极为关键的作用。随着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不断更新,对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与时俱进提出了新要求,其职能能否朝着健康的方向转变,对于乡镇的有序高速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有鉴于此,本文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善治理论和新型城镇化相关理念,采用文献分析法、实证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以金华市J镇作为研究对象,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为依托,介绍在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提出政府履职理念人本化、职能结构合理化、职能关系规范化的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导向,分析在新型城镇化建设时期J镇政府建立服务型政府履职理念、逐步形成合理化的职能结构和规范化的职能关系的转变内容,并且介绍了J镇政府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初步成效,当然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提出强化理念引领、优化职能结构、理顺权责关系和坚持科学考评的政策建议,为当前乡镇政府改造和革新提供理论建构支撑和经验借鉴,更好地满足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
鄂义强[10](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二、我国应当建设以人为本的法治政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应当建设以人为本的法治政府(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法律援助立法与实践的哲理思维(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抓紧制定法律援助法是利国利民的重大法治工程 |
三、坚持“人本主义”是法律援助立法和实践之本 |
四、人权保障是法律援助立法和实践的理论基础 |
五、“国家责任、政府义务”是法律援助立法与实践的基本理念 |
六、“国家本位、社会本位、个人本位”是法律援助立法和实践的主要维度 |
七、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的公法属性不可忽视 |
八、法律援助的价值目标是全面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
(2)公安执法与民法精神(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公安执法要素分析 |
1.1 公安执法的本质 |
1.1.1 公安执法的含义 |
1.1.2 公安执法的特征 |
1.2 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的关系 |
1.3 公安执法工作的地位及重要意义 |
1.4 公安执法的基本要求 |
1.4.1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
1.4.2 尊重人民群众 |
1.4.3 秉公执法 |
1.4.4 纪律严明 |
2 民法的精神是什么 |
2.1 什么是民法 |
2.2 民法的精神是什么 |
2.2.1 人格平等 |
2.2.2 公平自愿 |
2.3 民法精神的灵魂 |
3 《民法典》与公安执法的关系 |
3.1 《民法典》及其精神是公安执法的基本遵循 |
3.1.1 民法精神的灵魂与公安执法的要求都是以人为本 |
3.1.2 《民法典》构筑了公权力实施的边界 |
3.2 民事权利救济离不开公安执法的保护 |
3.2.1 民事权利呼唤公安执法救济 |
3.2.2 公安执法中涉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
3.3 公安执法理念的更新离不开民法的精神 |
4 加强公安法治建设切实保障公民权利 |
4.1 以民法精神为指导完善公安立法 |
4.1.1 民法是现代法律的基础 |
4.1.2 保障并服务于权利是公安立法的中心环节 |
4.1.3 促进公安法规“活法化” |
4.2 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执法为民 |
4.2.1 坚持职权法定 |
4.2.2 公安执法要肩负人权保障的责任 |
5 以民法精神提升公安执法水平 |
5.1 善用民法精神改进公安执法 |
5.1.1 人格平等与公安执法 |
5.1.2 自愿原则与公安执法 |
5.1.3 公平诚信与公安执法 |
5.2 保障执法人员自身的民事权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对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的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评述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4 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的相关概念 |
1.4.1 人民的基本内涵 |
1.4.2 利益的基本内涵 |
1.4.3 人民利益的基本内涵 |
1.4.4 人民利益观的基本内涵 |
2 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的理论基础与思想借鉴 |
2.1 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利益的相关理论 |
2.1.1 马克思主义的利益理论 |
2.1.2 列宁对社会主义社会利益关系的初步探索 |
2.2 直接来源: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民利益思想 |
2.2.1 毛泽东人民利益思想 |
2.2.2 邓小平人民利益思想 |
2.2.3 江泽民的人民利益思想 |
2.2.4 胡锦涛的人民利益思想 |
2.3 文化借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 |
2.3.1 民本思想的萌芽 |
2.3.2 民本思想的发展期 |
2.3.3 民本思想发展的平稳期 |
2.3.4 民本思想发展的完成期 |
3 习近平人民经济利益观 |
3.1 习近平关于人民经济利益重要性论述 |
3.1.1 人民经济利益实现进入瓶颈期 |
3.1.2 人民对经济体制机制改革提出更高要求 |
3.1.3 中等收入陷阱阻碍了人民经济收入的提升 |
3.2 习近平关于人民经济利益主要内容的论述 |
3.2.1 人民是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主体 |
3.2.2 共同富裕是人民经济利益的目标导向 |
3.2.3 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根本保证 |
3.3 习近平关于实现人民经济利益实现途径的论述 |
3.3.1 发挥人民首创精神 |
3.3.2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
3.3.3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
3.3.4 经济工作要讲政治 |
4 习近平人民政治利益观 |
4.1 习近平关于人民政治利益重要性的论述 |
4.1.1 巩固党根本政治立场的使命追求 |
4.1.2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
4.1.3 夯实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优势的现实需要 |
4.1.4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应有之义 |
4.2 习近平关于人民政治利益主要内容的论述 |
4.2.1 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保障政治利益不走偏 |
4.2.2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政治利益最直接的内容 |
4.2.3 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实现政治利益的基础 |
4.3 习近平关于人民政治利益实现途径的论述 |
4.3.1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核心 |
4.3.2 坚持好发展好现有政治制度 |
4.3.3 建设人民政治权利保障机制 |
4.3.4 抓“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 |
5 习近平人民文化利益观 |
5.1 习近平关于人民文化利益重要性的论述 |
5.1.1 推进伟大梦想的重要支撑 |
5.1.2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内在要求 |
5.1.3 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的时代要求 |
5.2 习近平关于人民文化利益主要内容的论述 |
5.2.1 意识形态工作决定文化利益的发展方向 |
5.2.2 文艺与哲学社会科学是文化利益的关键内容 |
5.2.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支撑文化利益的精神力量 |
5.3 习近平关于人民文化利益实现途径的论述 |
5.3.1 发挥道德教育的支撑作用 |
5.3.2 提升意识形态宣传工作的引领作用 |
5.3.3 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驱动 |
5.3.4 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 |
5.3.5 增强党对文化领域的领导能力 |
6 习近平人民社会利益观 |
6.1 习近平关于人民社会利益重要性的论述 |
6.1.1 社会利益体现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 |
6.1.2 与人民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利益因素 |
6.1.3 建立人民利益表达机制的必要准备 |
6.1.4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 |
6.2 习近平关于人民社会利益主要内容的论述 |
6.2.1 教育和就业是人民社会利益的主要方面 |
6.2.2 社会保障制度是人民社会利益的有益补充 |
6.2.3 全民健康是实现人民社会利益的基础 |
6.2.4 社会治理是实现人民社会利益科学化进程的保障 |
6.2.5 社会公共安全是实现社会利益的前提条件 |
6.2.6 社会公平正义是共享社会改革利益成果的保障 |
6.3 习近平关于人民社会利益实现途径的论述 |
6.3.1 多渠道实现人民就业稳定 |
6.3.2 促进社会保障与社会建设的可持续良性运行 |
6.3.3 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
6.3.4 构建更加完善全面综合的社会治理体系 |
6.3.5 加强社会风险的应对和处理能力建设 |
6.3.6 努力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环境的实现 |
7 习近平人民生态利益观 |
7.1 习近平关于人民生态利益重要性的论述 |
7.1.1 全球性生态危机损害人民生态利益 |
7.1.2 人民对健康生活和良好生态环境提出更高诉求 |
7.1.3 人民对生态文明发展提出新要求 |
7.2 习近平关于人民生态利益主要内容的论述 |
7.2.1“两山”理念是基本原则 |
7.2.2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
7.2.3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现实归宿 |
7.3 习近平关于人民生态利益实现途径的论述 |
7.3.1 提升人民绿色生态环保意识 |
7.3.2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
7.3.3 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进程 |
8 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的时代价值 |
8.1 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的理论价值 |
8.1.1 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人民利益观的价值追求 |
8.1.2 形成了解决新时代人民利益矛盾的理论指南 |
8.1.3 彰显了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利益 |
8.2 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的实践价值 |
8.2.1 加强了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升民生建设质量 |
8.2.2 推进了新时代党的内外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效能 |
8.2.3 凝聚全体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
9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难点 |
1.4.1 创新之处 |
1.4.2 论文难点 |
第2章 依法治国的相关概念 |
2.1 系列概念 |
2.1.1 法治 |
2.1.2 法治与人治 |
2.1.3 法治与德治 |
2.1.4 法治与法制 |
2.2 依法治国的内涵 |
2.2.1 依法治国的概述 |
2.2.2 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 |
2.2.3 依法治国理论的本质特征 |
2.3 依法治国的核心 |
2.3.1 依宪治国 |
2.3.2 依法执政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 |
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治思想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 |
3.1.2 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 |
3.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依法治国理论 |
3.2.1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开端 |
3.2.2 从法制到法治建设 |
3.2.3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 |
3.2.4 依法治国理论体系的建立 |
3.3 中国传统法制思想 |
3.3.1 中国古代法制思想 |
3.3.2 中国近代法制思想 |
第4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 |
4.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概述 |
4.1.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 |
4.1.2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 |
4.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 |
4.2.1 从治国基本方略转变为全面推进 |
4.2.2 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 |
4.2.3 从依法管理向治理现代化 |
4.2.4 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建设 |
4.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点 |
4.3.1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性 |
4.3.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创新性 |
4.3.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性 |
4.3.4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性 |
第5章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 |
5.1.1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
5.1.2 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5.1.3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理论地位 |
5.1.4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现实意义 |
5.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 |
5.2.1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
5.2.2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最集中体现 |
5.2.3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 |
5.2.4 新时代依法治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
5.2.5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人类法治文化贡献了中国智慧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 |
6.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 |
6.1.1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与法的关系 |
6.1.2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法与权的关系 |
6.1.3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
6.1.4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
6.1.5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立足国情与借鉴中外法治经验的关系 |
6.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优势 |
6.2.1 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最大特色和优势 |
6.2.2 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力量源泉和重要保障 |
6.2.3 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客观要求 |
6.2.4 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为实现路径 |
6.2.5 以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为重要原则 |
第7章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 |
7.1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7.1.1 法治发展不平衡制约了整体法治水平的提升 |
7.1.2 法治发展不充分难以发挥法治的功能 |
7.1.3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对依法治国的影响 |
7.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完善路径 |
7.2.1 科学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 |
7.2.2 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
7.2.3 公正司法是现代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防线 |
7.2.4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
7.2.5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
7.2.6 依法治国、依法治党、依法治军全盘考虑 |
7.2.7 全面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 |
7.2.8 国家、地方、个人协调一致共同发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致谢 |
(5)全球气候法治的现实困境与实现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全球气候法治的实践背景 |
(二)全球气候法治的实践价值 |
二、研究现状 |
(一)全球气候治理相关问题研究 |
(二)国际法治相关问题研究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研究法 |
(二)文献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第一章 全球气候法治的提出 |
一、由全球治理推导出的全球气候法治 |
二、由国际法治推导出的全球气候法治 |
三、全球气候法治的内涵 |
四、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全球气候法治的现实问题 |
一、全球气候法治作为法律手段的现实问题 |
(一)全球气候法律治理规则梳理 |
(二)《京都议定书》:硬法规制下参与度欠缺 |
(三)《哥本哈根协议》:软法规制下执行力匮乏 |
(四)《巴黎协定》:软硬兼济规制落实面临挑战 |
二、全球气候法治作为法治标尺的现实问题 |
(一)作为全球气候法治标准的良法与善治 |
(二)国际气候良法在实质与形式上的问题 |
(三)全球气候善治在立法、守法、司法、执法中的问题 |
三、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全球气候法治现实问题的成因 |
一、国家短期气候利益需求冲突 |
(一)国家短期气候利益需求不同决定了国家立场不同 |
(二)国家短期气候利益需求冲突导致了气候协议的缺陷 |
二、缺乏正确国家气候利益观念的引导 |
(一)短视的“本国优先”国家气候利益观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仍需时间淬炼 |
三、经济与科技发展的局限 |
(一)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减排意愿 |
(二)科技发展水平限制减排力度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全球气候法治可行性分析 |
一、国家气候利益观念重新确立的可能性 |
(一)气候变化的全球性推进形成一致的国家气候利益观 |
(二)气候变化的紧迫性促进确立和谐共进的国家气候利益观 |
(三)绿色发展的可行性推动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气候利益观 |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实践新型国家利益观 |
二、完善并善意遵守相关气候制度的可能性 |
(一)完善《巴黎协定》的可能性 |
(二)善意遵守《巴黎协定》的可能性 |
三、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全球气候法治的实现路径 |
一、树立人本主义国家气候利益观 |
(一)国家层面推动确立人本主义国家气候利益观 |
(二)国际组织层面促进形成人本主义国家气候利益观 |
(三)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层面传播和倡导人本主义国家气候利益观 |
二、完善气候制度有效保障运行 |
(一)国家全面参与国际气候制度设计运作辅以国内政策支持 |
(二)国际组织促进国际气候法律规则的订立实施和公正司法的实现 |
(三)非政府组织、企业与个人对国际气候法律规则建议草拟监督评价 |
三、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6)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基本思路与主要创新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本质 |
第一节 生态伦理的阐释 |
一、西方生态伦理的思想流变 |
二、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内涵及特征 |
第二节 多学科视角的生态伦理属性 |
一、政治学视角:基于政治权力的生态伦理属性 |
二、经济学视角:共生和绿色的可持续性经济管理 |
三、社会学视角:社会结构的生态化转型 |
第三节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基本规定 |
一、生态伦理的价值理念 |
二、生态伦理的基本原则 |
三、生态伦理的理论基础 |
四、生态伦理的维护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现代管理视域下的生态伦理历史演进 |
第一节 古典管理理论的价值定位——效率至上 |
一、古典管理理论的“经济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科学管理的管理模式:控制自然的祛魅化设计 |
三、理性逻辑的科学化功利价值取向 |
四、“经济人”假设的反生态伦理省思 |
第二节 行为科学管理的价值转换——情感依托 |
一、行为科学管理的“社会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行为科学理论模式:人际关系的社会化凸显 |
三、情感激励的生态化行政伦理扩展 |
四、行为科学理论的生态伦理缺失 |
第三节 系统权变管理的价值探索——因境制宜 |
一、系统权变管理的“复杂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系统权变管理的管理模式:人境关系的动态化调适 |
三、动态持衡的多元化政府伦理关系 |
四、系统权变时期的方法论评价 |
第四节 知识与文化管理的价值创造——互生共存 |
一、知识与文化管理的“文化人”人性假设基础 |
二、知识与文化管理模式:人智关系的持续化建设 |
三、生态和谐的人本化行政文化结构 |
四、知识经济时代“文化人”的内在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价值向度 |
第一节 现代社会管理的生态意识理念 |
一、生态健康意识——推动社会协调发展 |
二、生态优先意识——保证社会持续发展 |
三、生态环境意识——引领社会绿色发展 |
第二节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的价值体系 |
一、生态公正:政府生态伦理管理的核心价值 |
二、生态自由:公共管理秩序建构的目标价值 |
三、生态平等:道德主体利益协调的价值根基 |
四、生态和谐:和谐社会伦理调和的价值趋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价值实现困境与出路 |
第一节 生态伦理在现代管理中的实现困境 |
一、现代管理的主体性困境:主体价值的公平失允 |
二、现代管理的目标困境: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受阻 |
三、现代管理的秩序困境:生态安全的秩序失衡 |
四、现代管理的文化困境:中西生态伦理的融突 |
第二节 公共社会治理实现生态伦理的出路 |
一、构建生态伦理观念以践行协调共生的价值理念 |
二、实施生态伦理战略以推动生态化的社会经济发展 |
三、加强生态法治建设以维护生态安全的稳定秩序 |
四、创新生态文化理念以促进生态文明的理论建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现代管理的生态伦理价值建构之维 |
第一节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态伦理价值阐释 |
一、基于命运共同体的生态伦理价值构建 |
二、生态善治对美丽中国愿景的实现 |
第二节 中国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决策模式 |
一、生态管理及其决策理念建构 |
二、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决策运行模式 |
第三节 生态伦理视域下生命安全健康的价值阐释 |
一、生命安全健康的理性制衡内蕴 |
二、中国人民生命安全健康的生态行政价值观建构 |
三、中国政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实现路径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7)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研究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概念界定及历史进程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二)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进程 |
三、国内外研究研究现状述评 |
(一) 国内有关劳动法治文化方面的研究概述 |
(二) 国外有关劳动法治文化方面的研究概括 |
(三) 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科学内涵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
(一) 面向新时代 |
(二) 彰显中国特色 |
(三) 契合社会主义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
(一) 物质层面: 宣法传法的劳动法治器物 |
(二) 精神层面: 公平正义的劳动法治精神 |
(三) 制度层面: 科学完备的劳动法治制度 |
(四) 行为层面: 守法用法的劳动法治行为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特征 |
(一) 思想内容的先进性 |
(二) 作用方式的渗透性 |
(三) 建设发展的创新性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价值功能 |
一、物质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环境需求 |
(一) 劳动法治文化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
(二) 劳动法治文化是营造良好劳动法治氛围的重要基础 |
(三) 劳动法治文化是形成尊重劳动和劳动者观念的重要因素 |
二、精神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精神保障 |
(一) 树立诚信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
(二) 培养规则意识弘扬契约精神 |
(三) 提升劳动品质弘扬劳动精神 |
三、制度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根本支撑 |
(一)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价值引导和内在动力 |
(二)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精神支撑 |
(三)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和可靠保障 |
四、行为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是劳动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 |
(一) 劳动法治文化的指引功能 |
(二) 劳动法治文化的评价功能 |
(三) 劳动法治文化的预测功能 |
(四) 劳动法治文化的教育功能 |
(五) 劳动法治文化的强制功能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现状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
(一) 物质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物质载体明显增多 |
(二) 精神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认同程度显着上升 |
(三) 制度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制度基础更加牢固 |
(四) 行为层面: 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行为表现越发普遍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
(一) 物质层面: 劳动法治器物未能深入人心 |
(二) 精神层面: 劳动法治信仰尚未全面形成 |
(三) 制度层面: 劳动法律权威仍未完全树立 |
(四) 行为层面: 劳动行为不能完全依法合规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 |
(一) 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 |
(二) 理论因素与实践因素 |
(三) 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 |
(四) 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行动指南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遵循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一) 坚持党的领导 |
(二)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
(三) 坚持以劳动者为中心 |
(四) 坚持倾斜保护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统一 |
(五) 坚持劳动法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取向 |
(一) 物质层面:弘扬劳动法治精神 |
(二) 精神层面: 坚定劳动法治信仰 |
(三) 制度层面: 树立劳动法律权威 |
(四) 行为层面: 崇尚劳动法治价值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物质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设立劳动法庭或劳动法院 |
(二) 增设劳动法治文化相关主题的法治设施 |
(三) 充分发挥工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
二、精神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强化公民劳动权利意识 |
(二) 深入开展劳动法治宣传教育 |
(三) 加强新媒体对劳动法治宣传的作用 |
三、制度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适应立法需求和提高立法质量 |
(二) 落实劳动法治教育制度 |
(三) 抓好领导干部带头作用 |
四、行为层面的建设举措 |
(一) 劳动执法严格 |
(二) 劳动仲裁公平 |
(三) 劳动司法公正 |
(四) 劳动法援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问题意识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梳理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成果评析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
3.1.1 样本选择 |
3.1.2 现实表现 |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9)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以金华市J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本文创新点与不足 |
二、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1.新型城镇化 |
2.乡镇政府职能 |
3.职能转变 |
(二)理论基础 |
1.新公共服务理论 |
2.善治理论 |
3.新型城镇化相关理论 |
(三)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导向 |
1.政府履职理念人本化 |
2.政府职能结构合理化 |
3.政府职能关系规范化 |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金华市J镇政府职能转变与成效 |
(一)金华市J镇政府职能转变现状 |
1.J镇政府履职理念:建设服务型政府 |
2.J镇政府职能结构逐步合理化 |
3.J镇政府职能关系逐步规范化 |
(二)金华市J镇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新型城镇化建设初步成效 |
1.城乡布局更趋优化 |
2.产业结构更趋优化 |
3.和谐社会局面基本形成 |
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J镇政府职能转变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
(一)金华市J镇政府职能转变面临的问题 |
1.J镇政府职能结构缺少协调平衡 |
2.J镇政府职能关系不顺 |
(二)金华市J镇政府职能转变存在问题的原因 |
1.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 |
2.乡镇政府监管机制不健全 |
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 |
4.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束缚 |
五、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进一步适应新型城镇化转型的建议 |
(一)强化理念引领:牢固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观念 |
1.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
2.树立有限政府理念 |
(二)优化职能结构: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
1.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定位 |
2.优化乡镇政府服务资源配置 |
3.创新乡镇政府服务供给方式 |
(三)理顺权责关系:构建新型权责关系 |
1.理顺上下关系 |
2.重新整合乡镇机构 |
3.鼓励社会组织提供有偿公共服务 |
(四)坚持科学考评: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
1.根据职能确定考核内容 |
2.合理编制考核指标 |
3.用好考核结果 |
六、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访谈提纲 |
附录2 :主要访谈人物情况表 |
附录3 :访谈记录 |
附录4 :关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的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四、我国应当建设以人为本的法治政府(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法律援助立法与实践的哲理思维[J]. 樊崇义. 江西社会科学, 2021(06)
- [2]公安执法与民法精神[D]. 朱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08)
- [3]习近平人民利益观研究[D]. 张玉璞. 北京交通大学, 2021(02)
- [4]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D]. 艾野. 吉林大学, 2021(01)
- [5]全球气候法治的现实困境与实现路径[D]. 马文飞. 吉林大学, 2021(01)
- [6]生态伦理的现代管理价值研究[D]. 毕然.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7]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法治文化建设研究[D]. 周维浩. 华中师范大学, 2021(02)
- [8]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D]. 高云亮. 兰州大学, 2021(11)
- [9]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研究 ——以金华市J镇为例[D]. 刘佳星. 浙江师范大学, 2020(02)
- [10]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