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韩旭[1](2021)在《混改背景下Z公司战略转型实施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战略转型是企业对自身战略进行方向性调整,使企业能够适应环境变化、克服经营危机、谋求可持续发展的过程。战略转型可以划分为“决策”和“实施”两个阶段。企业在战略转型的决策阶段,往往会制定较为完善的转型方案。而方案能否成功落地,转型能否顺利完成,则需要在实施阶段精准识别、深入分析并解决出现的管理问题。由此可见,战略转型的实施阶段是决定战略转型能否成功落地的关键阶段。混改是国有企业发展的新引擎,通过各种所有制资本的取长补短,能够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与活力。国有企业以混改为契机进行战略转型,能够提升经营效率和公司治理水平,重塑竞争优势。因此,乘混改的“东风”进行战略转型以谋求新的生存和发展之道,成为很多国有企业的选择。然而,混改背景下的国有企业在战略转型的实施过程中则面临着更多挑战与考验。因此,混改背景下企业战略转型的实施过程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Z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在国企混改的时代大背景下,Z公司决策以混改为契机,从单一经营战略向多元化经营战略进行战略转型。本文选取Z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混改背景下Z公司实施战略转型的真实案例,通过案例研究的方法介绍了Z公司在战略转型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管理问题,分别是——新团队的企业文化与Z公司原有企业文化存在差异,管理层因决策风格的不同产生文化冲突;原Z公司员工难以适应体制改革带来的身份转变,员工离职率升高,工作效率下滑;开展多元化经营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不佳,重点发展业务营收增速缓慢;现阶段核心竞争能力不足,制约公司的长久发展。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剖析以上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而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案及实施保障。本文以混改背景下Z公司战略转型的具体实施过程为案例展开研究,旨在针对Z公司在战略转型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完善和优化方案。同时,为其他混改背景下的国有企业在战略转型的实施阶段遇到类似管理问题时提供借鉴和参考。
沈丁心[2](2021)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20年9月,安倍晋三内阁闪电辞职,菅义伟接任,日本政治从此开启了“后安倍时代”。安倍晋三两次执掌日本政坛,创下了日本战后政治家最长执政记录。安倍时代已去,但却为日本政坛留下了诸多政治遗产,其中,安倍有关经济外交的构想、政策行动与成效,对日本政治、外交以及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影响依然深远广泛。“后安倍时代”的日本外交将向何方,格外引人注目。因此,从了解菅义伟政府外交政策取向和展望未来日本外交发展趋势的意义上,回顾与总结安倍执政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经验与教训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自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渐趋展现为相对积极的态势。全球化的趋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前所未有的程度上促动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存的逐步发展与不断完善;同时,逆全球化的趋势,亦在相当程度上与全球化共生同行,在相当复杂的国际战略互动中展现出突出的影响。在上述时代发展变化的背景之下,日本经济外交的内涵与外延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其在日本对外交往和外交政策实行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有鉴于此,本文将研究目标锁定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经济外交相关变量之间的耦合与交叉互动等问题上,通过这项研究以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在新时代的现状与变化,把握其特征与发展趋势,为我国对日外交乃至我国外交的发展与未来方向塑造等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综合运用国际关系理论与研究方法,以日本官方数据和政府资料等为主要基础数据,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分析以安倍政府(第二次执政)时期为核心的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构想、实施内容、外延变化、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其实施效果。本文由绪论(研究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分析)、正文(五章)和结论、以及参考文献等内容构成。本文的绪论部分,主要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内生变化与外在变迁等作为问题导向,通过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等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明确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前提,为其后展开的有关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构想、具体政策实践、政策实施的模式建构和发展趋势研究等提供必要的研究基础。本文第一章以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解读与释义为核心内容,通过对新自由制度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外交研究的相应理论解读来建构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解读,不仅意在充实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认知,而且能为解读21世纪日本经济外交发展的指导理念提供更为明晰的线索与方法。如何有效评估日本经济外交的现状与未来趋势,需要充分发挥国际关系理论和经济外交研究理论的指引作用。本文第二章以时代演变中的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为主题,梳理与解读战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历史与现状,厘清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内涵,特别是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与发展趋势的基本内涵。从纵向的视角分析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构想、布局的变化及其五大支柱(对外贸易、经济援助、对外投资、经济制裁、经济合作)的基本内涵与进展,以及与安倍国家战略与外交政策的相互关系。通过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实施日本经济外交的具体战略构想与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国家战略的层面,日本在经济外交的各个领域具体实施经贸外交、投资外交与援助外交,乃至制裁外交,例如签署CPTTP、日欧EPA、日美贸易协定等等过程的分析,阐释经济外交与日本政治、经济与社会等的交互作用,展现日本经济外交在日本国家治理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本文第三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扩大为主题,通过对“大阪轨道”构想及其实施过程的全面分析和东日本大地震后危机外交公关的经济外交实施案例的实证分析,具体阐述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是如何适应国际环境变化而实现自身理念与政策实践升级的过程。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解读,是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重要方式之一。本章中对于“大阪轨道”的关注与研究,是针对日本外交整体实践中,基于主场外交与经济外交的关联性互动,阐释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研究。同时,针对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专门性案例研究,以“谣传损害”背景下的经济外交作为分析案例,从另一个侧面充实了有关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论证过程。同时,本章对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比较研究给予了充分的关注,通过对比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ODA)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阐释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本文第四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动因、特点与评价为主题。对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研究,本文的关注不单局限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本身,更注重在国际环境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产生的动机与深层原因等问题方面。基于国家治理与国家战略的双重视角,尝试重新认识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变化特点等问题。本文第五章以“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与展望为题,在综合分析日本经济外交嬗变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对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构想、面临的困境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展望。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展望,是分析、研究与评价日本外交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变量之一。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不仅取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从国家治理到外交实践的相关构想与政策实践,而且与日本面临的外在国际环境变化密切相关。依据上述分析考察,本文尝试在结论部分提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本文尝试建构新的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通过理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三个维度,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政策及其属性嬗变进行梳理和分析,全方位地考察日本外交战略与政策的实践与发展变化,转变现有日本外交研究的思维定势,实现日本外交研究的理论创新。本文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研究,是对于已有研究成果的继承、优化与拓展。第二,日本经济外交的内在构成与自身的逻辑演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日本国内外的环境变化,特别是日本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不断地完善内涵,适时地扩展外延的有机整体。应对中国国力增长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的巨大变化,安倍政府重新认识和调整经济外交的价值与作用,是其现实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最明显体现。第三,本文在研究中特别关注了经济外交内涵变化与外延扩大的问题。诸如经济外交中的文化属性问题、公共外交与国际文化传播与经济外交政策的交叉融合问题等,为全面认识和把握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与独立的思考。本文认为,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既是战后日本经济外交在21世纪日本国家外交实践中的延续,也是安倍政府在和平主义外交与文化产业立国等治国理念指导下,主动顺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而适时调整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外交实践过程。第四,日本式的思维方式对日本经济外交特别是安倍经济外交提供了基本的理念基础和政策动力,同时也决定了日本经济外交的特性与发展困局。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既给日本振兴经济与国际合作,重振国家自信提供了助力,同时也无法避免受到社会文化心理以及国际认知等等的局限与约束,从而导致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无法摆脱既有的发展思路与框架,无法完全回应日本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后安倍时代”的日本经济外交能否摆脱困局,在日本经济与日本外交、日本国家转型与国际社会发展等等交汇过程中,继续发挥有效的链接与平衡作用,为日本的国力提升与国际影响力的扩大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待持续观察。
王雅静[3](2021)在《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问题的“主力军”,企业家才能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已有研究充分肯定了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积极作用,认为具有较高企业家才能的企业家,通过识别市场机会,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创新农业组织形式,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良性发展。但是,现有研究大多忽视了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一个可观察到的经验事实是:尽管每个企业家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企业家才能,但是,随着企业家通过理论学习和“干中学”,其企业家才能的属性特征发生了变化。企业家才能的属性特征不同,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就会不同,企业家才能绩效必然有差异性。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要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就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揭示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本研究通过历史回溯法、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法、个案研究法和实证分析法,分析企业家才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揭示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内在关系。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第一,进行文献回顾,并作简要概括和评论;第二,构建“企业家才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分析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和内在关系;第三,运用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回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演进脉络及其发展概况,探寻企业家才能在其发展历程中的作用,同时利用江苏扬州数据检验和典型案例研究,揭示企业家才能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第四,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企业家才能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关键因素。其作用机理是:其一,捕捉市场机会的才能,是企业家发现市场机会,对此进行识别和预测,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快速反应和行动,及时做出市场决策,为企业带来可能的盈利机会的能力。其二,组织生产要素的才能,是企业家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以较小的要素投入实现高效的产出,实现市场平均利润的能力。其三,创新发展的才能,是企业家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在技术、产品、管理、市场、组织等方面进行有目的性的变革,使企业获取高于市场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互为影响,贯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过程。第二,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动态变化关系。具体表现在:其一,企业家才能具有累积性。农业企业家在学习教育和“干中学”中获取知识和经验,累积了企业家才能。企业家才能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良好的绩效,良好的绩效又对企业家才能形成正向激励作用,促进农业企业家再一次累积企业家才能。其二,企业家才能具有异质性。差异化的企业家才能形成不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绩效,企业家才能越高,取得的经营绩效越好。在每一个农业企业家的企业家才能内部,企业家才能的维度结构具有异质性。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应均衡发展,形成企业家才能的整体合力。其三,企业家才能具有匹配性。企业家才能应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动态匹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的发展要求。从本研究中,得出的政策建议是:第一,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项目、税收、金融等支持的同时,要加大培育力度,更加注重培育农业企业家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的企业家才能。特别是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发展阶段,在农业企业家成长过程中,关注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的动态变化,持续不断地进行动态跟踪培养。要改变低层次、重复化的培育方式,加强培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农业企业家具备程度更高、维度结构更完整、与企业发展要求更匹配的企业家才能。第二,打破偏重工商企业家、城市专业技术人才下乡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思想,鼓励青年农民、农民工、村干部、农村大学生等有乡土根基、有农业创业意愿、有一定企业家素质和才能的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者,让乡土农民这个最大的潜在创业群体创成业、创好业,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力量。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现有文献对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作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充分肯定了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的重要促进作用。但是,现有研究大多忽视了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本研究构建“企业家才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理论分析框架,研究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创新性地提出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三个维度的属性特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第二,现有文献关于企业家才能理论和企业家才能指标体系已经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研究较少有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的测度指标。本研究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的素质、能力和绩效指标体系,研究谁将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本研究既拓展了企业家才能理论的研究领域,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费遵颖[4](2021)在《我国跨境B2C电商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近些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背景下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借助信息技术逐渐能与传统贸易比肩,由于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更为方便快捷、价格优惠,从而越来越多的个人选择在网上购买商品,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正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很可能在未来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跨境电商的发展离不开我国利好的税收政策,无论是2018年历经四审终获通过的《电子商务法》,亦或是2019年经过调整、优化后提高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商品限额上限的系列新政,都可以看出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关注和大力扶持。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跨境电商不仅带来商业模式的重大转变,同时其低货值、碎片化、数字化、全球化等特点也对税收制度和海关监管产生巨大影响。本文首先对于数字经济环境下的跨境电子商务进行概念的解释,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作出简要说明,指出其与国内传统电商的两点明显区别,提出参与主体多元化、交易信息隐蔽化等特征,同时从理论上分析完善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必要性,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奠定理论基础。其次分析了跨境B2C电商现行税收征纳现状,剖析我国现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和目前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的问题。为了更加直观的感受跨境电商对海关监管的影响,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对某市海关的调研问卷和访谈,分析现存监管模式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的地方。接着介绍了欧盟、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在跨境电商税收制度方面的实践,以及美国和日本在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方面创新有效的举措。最后,以前文所述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国实际,从完善我国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体系、构建跨境电商税务管理体系、加强税收征管和完善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海关监管四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基于数字经济的大环境,指出跨境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出现给税收政策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跨境电商是借助网络展开的交易,课税对象难以确定导致税款流失的困境也给税务机关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对于跨境电商海关监管问题,除了理论分析外,还结合了调研和访谈分析,说服力强,使问题分析更具有现实意义。但由于目前国内关于跨境电商进口的政策还留有空白,本文可能存在着建议可行性欠妥等不足之处,在以后的研究中有待进一步完善。
王永仓[5](2021)在《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文中指出数字经济是当前全球发展的主流趋势,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时代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领域。数字金融以先进的底层技术为依托,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用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为实现普惠金融发展和社会经济包容性增长提供了新的途径。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创业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是“三农”领域的热点议题,也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但是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依然较低,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失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逐年放缓,农村居民外出就业面临严峻挑战,在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的双重挤压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面临较大的压力,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也对农民收入增长带来负面影响。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发展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但是中国传统农村金融面临可持续性问题,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支持乏力,需要寻求新的动力以促进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然而,数字金融快速发展可能为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新机会。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人类社会逐步迈入数字金融时代。数字金融作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高度融合的产物,具有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等优势,降低了信贷服务对财务报表、信贷记录、抵押担保等传统信贷技术的依赖,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通过促进消费投资、激励创新创业、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等途径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善了农村居民创业就业环境,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带来更多的机会。数字金融有望通过金融组织与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长期面临的低收益、高成本、效率与安全难以兼顾等瓶颈问题,可以惠及被传统金融排斥的大量农村居民,有助于缓解他们的金融约束,获得便利低成本的支付、投资理财、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并改善他们的消费行为,促进他们的创业、投资、经营及就业活动,提高农村资金配置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而促使农民收入增长。鉴于此,本文以数字金融为切入视角,着重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和影响效应。本文遵循提出问题、理论研究、实证研究与政策研究的逻辑思路,基于中国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实际情况,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为促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推动数字金融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提供政策依据。具体地,本文在深入分析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及结构变化、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及演变趋势的基础上,重点构建了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并运用2011-201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综合采用工具变量法、分位数回归法、中介效应模型、门槛估计法、面板半参数估计、空间计量、最小二乘法、倾向得分匹配法、Iv-probit等方法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最后基于结论提出发展数字金融以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结论归结如下:第一,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差距日趋缩小,但是数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依然存在问题,带来了新的风险并产生新的金融排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收入结构表现出显着的时空差异,各省农民收入差距日渐缩小,农民收入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呈现出分块集聚的特征;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具有普遍的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加速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中国各类数字金融业务的应用与普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省域间的数字金融发展差距日渐缩小,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明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显着增强。但是数字金融发展本身及服务实体经济方面依然存在着问题。部分传统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并非因为数字金融而化解,有些问题在数字金融领域反而进一步强化。数字金融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和风险,并产生了新的金融排斥。中国数字金融在短期内将会强化监管,长期将会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并重,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收入增长及收入结构表现出明显的时空差异,农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收入形态已经高度货币化,收入来源逐渐多元化。工资性收入超越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最主要的来源,转移性收入成为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的亮点,财产性收入水平依然较低。省域间的农民收入差距总体上表现出先扩大后缩小的特征,近年来农民收入差距的收敛速度正在放缓。各省份农民收入增长表现出显着的空间依赖性,农民收入较高的省份、农民收入较低的省份存在分块集聚的特征。伴随着数字金融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数字金融发展、数字金融各维度、数字金融的各项业务与农民收入具有正相关性,且具有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均具有正相关性,且表现出非线性特征。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之间具有正相关性,且存在非线性特征。第二,数字金融发展通过促进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各项收入增长进而带动农民增收,处于不同收入分位数的群体均能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较多,在不同区域数字金融发展的增收效应存在显着的差异。首先,无论是数字金融总指数还是各维度指数都与农民收入增长显着正相关,并具有显着的滞后效应。采用过度识别的工具变量GMM和LIML方法对内生性进行控制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结论具有稳健性。支付、信贷、保险等各类数字金融业务均能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其次,数字金融对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增长均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再次,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存在显着的地区差异,其中数字金融对西部地区的增收效应最强。最后,各收入分位数上的人群均能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中获益,尤其是低收入群体获益更多。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体现出包容性特征。第三,数字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具有基于自身非线性特征,并存在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和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均存在双重门槛效应,表明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非线性特征。随着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水平越过相应的门槛值,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当前所有省份的数字金融发展均跨越了第二个门槛值。其次,总体上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明显,但其各维度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存在结构性差异。覆盖广度存在双重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相应的门槛值,农民增收效应逐步增强。进一步分析表明,覆盖广度与农村人力资本的交互耦合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使用深度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存在单一人力资本门槛效应,随着人力资本跨越门槛值,增收效应有所减弱。在样本期内大部分省份的人力资本仍然处在数字化程度增收效应较大的阈值范围内。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均存在显着的空间集聚特征。总体上数字金融的空间溢出效应不显着,数字金融各维度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存在差异。具体来看,覆盖广度不仅有利于本省的农民收入增长,还能提高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使用深度有利于提高本省农民收入增长,但对邻接省份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不显着。数字化程度对本省农民收入增长影响不显着,但是对邻接省份的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第四,数字金融发展促进了宏观经济增长,并主要通过城市化进程进而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在控制经济增长的情况下,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本身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有效渠道。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除了通过中介变量传导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首先,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显着而稳健的正面影响。进一步考虑到各省份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研究发现在中西部地区,以及在初始互联网普及率、居民高等教育比例相对较低省份,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正向促进作用更强;在初始传统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私营企业比重较高的省份数字金融的经济增长效应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其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发展可以通过经济增长进而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主要通过城市化途径来实现,而产业结构的变迁和城市化也是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再次,数字金融及各维度除了通过中介变量影响农民收入增长之外,还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最后,数字金融及各维度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存在区域差异。第五,数字金融促进家庭创业,进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数字金融使用通过促进农户家庭创业活动,提高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农户增收,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此外,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成员的非农就业,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水平影响更为显着。首先。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收入增长,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农户家庭增收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具体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降低了农户的农业收入,提高了非农收入,即数字金融促进农户家庭增收并改变收入结构;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提高对所有农户的家庭增收均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对异质性农户,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存在差异。总体上,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的增收效应随分位点的上升表现出先下降后缓慢增强的特征,对非贫困农户、东部地区的农户以及低社会资本和低金融知识农户的家庭增收效应更强,对贫困农户和中西部地区农户的增收效应较弱。其次,数字金融使用有助于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和提高非农就业水平,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家庭创业和非农就业水平具有显着的正向溢出效应。从创业活动来看,相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促进农户家庭创业,尤其是提高机会型创业的概率,并改善非创业家庭的创业意向;对于不使用数字金融的农户,社区数字金融水平提高对其创业活动具有溢出效应,对创业意向的影响则不显着。从创业绩效来看,数字金融使用能显着提高项目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具有正向溢出效应。数字金融还能改善农户家庭非农就业水平,相对于创业家庭,数字金融使用和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非创业农户的非农就业促进作用更为显着。相较已有研究,本文创新在于:(1)研究视角方面。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数字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并进行实证验证,现有研究通常从某一个方面的来展开。宏观层面,从赋能实体经济的角度讨论数字金融通过经济增长对农民增收的影响,并逐步检验经济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传递路径。研究结果表明,在样本期内,经济增长主要通过吸收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微观层面从支持农户家庭创业的视角讨论数字金融对农户家庭增收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促进了农户家庭创业活动,尤其是机会型创业,并提升了创业绩效,从而促进家庭增收。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经济对自雇型就业和受雇型就业的影响,但是很少从微观的角度考察,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创业家庭和非创业家庭就业活动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对非创业家庭的非农就业影响力度更大。即是说,数字金融更有利于增加受雇型劳动者的非农就业机会。(2)研究内容方面。没有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能否从数字金融发展中获得好处,这一点很少有文献进行考察。本文从社区层面考察了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对不使用数字金融家庭的溢出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收入、家庭创业及非农就业均有正向的溢出效应。关于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收入增长的影响,目前关注的文献也较少。本文比较了数字金融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增收效应。结果表明,数字金融使用、社区数字金融水平促进了非贫困户的家庭增收,但是对贫困家庭的增收效应不显着。现有文献关注到数字金融对非农收入的影响,但是对农业收入的关注比较少。本文分析了数字金融对家庭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的影响。结果表明,数字金融提高了农户家庭非农业收入,减少了农业收入。(3)研究方法方面。本文将面板门槛模型、二次项面板模型及面板半参数模型结合起来以研究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将面板门槛模型与交互耦合协调度模型结合起来研究数字金融的人力资本门槛效应,在研究数字金融农户增收效应时使用了OLS、2SLS及PSM方法。现有研究在处理同类问题时通常只考虑了其中的一种或两种方法,本文尽可能把这些方法结合起来,以增强研究结论的可靠性。
闫亚娟[6](2021)在《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自由贸易区迅速发展,形成了以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为主体的三大区域板块,对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作为苏联主要继承国,自独立以来就不断加强独联体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建设,努力与独联体国家一道成为世界多极格局中的一极。经过多年的反复探索,2015年1月1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三国共同成立了欧亚经济联盟,随后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两国加入。欧亚经济联盟是俄罗斯主导的独联体地区重要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成果,最终目标是发展成为类似于欧盟的欧亚联盟。但欧亚经济联盟成立之初正值俄罗斯遭遇美欧等西方国家经济制裁,加之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下跌,俄罗斯陷入经济危机。受俄罗斯影响,欧亚经济联盟其他成员国经济也出现了不同程度下滑,欧亚经济联盟陷入发展困境。在此背景下,欧亚经济联盟提出对外建立自由贸易区,这是欧亚经济联盟各国自独立以来首次宣布同独联体以外国家开展自由贸易区建设,这不仅为欧亚经济联盟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机会,也为域外国家深度参与独联体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新契机。欧亚经济联盟是中国周边最具影响力的区域经济组织之一,是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核心区,深入分析欧亚经济联盟对外战略动向对中国深化对外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为研究对象,在明确独联体地区、欧亚经济联盟、自由贸易区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以自由贸易区理论、非传统收益理论、轮轴-辐条理论以及地缘政治经济理论为基础,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背景与诉求、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思路、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实际进展入手,重点分析了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主要特征、主要影响以及面临的困境,对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未来走势进行了研判,在此基础上针对欧亚经济联盟-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提出了中国应采取的对策建议。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是在内部和外部环境都不甚乐观的情况下提出的,目标宏大。为使建设顺利进行,欧亚经济联盟规划了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具体推进思路。第一,以新欧亚主义地缘思想为指导。新欧亚主义思想是21世纪以来俄罗斯对外政策的主要指导思想,它主张东西并重,强调重视欧洲同时,增加亚洲在对外合作中的比重。第二,以广大的亚洲地区为主要发展方向。乌克兰危机爆发后,俄罗斯与欧盟关系恶化,欧亚经济联盟向西发展受阻,在此背景下,欧亚经济联盟选择以广大的亚洲地区作为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第三,以中国、越南、印度、伊朗等为实施中的支点国家。中国和越南为俄罗斯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国,印度为俄罗斯的优先战略伙伴关系国,伊朗为俄罗斯的“特殊关系”国,欧亚经济联盟选取四国依次为东亚、东南亚、南亚、西亚的支点国家,以点带面,进行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第四,以“5+1”为基本合作模式。“5”这里是指欧亚经济联盟五个成员国,分别为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1”这里是指第三国或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5+1”即为欧亚经济联盟+中国、欧亚经济联盟+越南等。第五,以市场、能源和技术合作为推进手段。欧亚经济联盟拥有巨大的潜在市场、丰富的能源储备以及先进的军工技术,借助巨大的潜在市场、开展能源外交和进行军事技术合作成为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手段。按照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路线图,2015年5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与越南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16年10月5日,《欧亚经济联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该协定是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是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样板。2018年5月17日,欧亚经济联盟与伊朗签署临时自由贸易协定,2019年10月27日,《欧亚经济联盟-伊朗临时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之后,2019年10月1日及2019年10月25日,欧亚经济联盟又分别与新加坡和塞尔维亚两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截止到2020年底,欧亚经济联盟对外已签署4个自由贸易协定。除此之外,欧亚经济联盟与印度、以色列、埃及等国也分别进行了多轮自由贸易谈判。从其现有实践看,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表现出了如下四个特征:第一,在地域范围上以亚洲国家为主;第二,在谈判对象上优先选择盟友及战略伙伴国;第三,在协议内容上采取灵活的自由化标准;第四,在建设目标上兼顾传统与非传统收益。经过多年努力,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特点,对独联体地区、欧洲地区、亚洲地区乃至全球的地缘政治经济格局都产生了一定影响。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至今已有5年多的时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系列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联盟各成员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目标不一致延缓了谈判进程;第二,联盟各国产业结构畸形与贸易结构单一影响贸易伙伴国的选择范围;第三,联盟对外贸易伙伴国整体贸易规模偏小制约了经济收益;第四,美欧等西方国家的地缘政治经济压力挤压了发展空间。未来欧亚经济联盟依然会把小型贸易伙伴作为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点对象,同时逐步推进与东盟和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并最终实现与欧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欧亚经济联盟现已与中国签署经贸合作协定,但距双方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双方自由贸易区建设还存在很大障碍。为此,中国可以借鉴欧亚经济联盟已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功经验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田诗晴[7](2021)在《网络创业背景下成年视障者转化学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视障者就业难是个现实问题。无论视障者个体还是社会都对视障者的职业发展存在较为严重的刻板印象。但随着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络创业成为视障者就业的新机遇。本研究从成人教育学的视角分析视障网络创业者转化学习的发生机制,旨在理解视障者通过转化学习打破“盲人只能做按摩”的固有认知,自我突破成为网络创业者。研究以杰克·麦基罗(Jack Mezirow)的转化学习理论为理论基础,构建了本文的分析框架,先后对6名视障网络创业者和15名视障普通从业者进行访谈,并重点对Z和M两名视障网络创业者进行深度访谈和叙事分析。研究发现网络创业背景下成年视障者转化学习的发生机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触发事件基于自身经验强化与共情效应的联结。促使视障者想要网络创业的触发事件分别有体验式经验、待改进事件、榜样经验、危机事件、拓展性经验及共情效应。这些事件引发了视障者对自己能力和定位的新认识,从而促使他们想要网络创业。第二,核心动力是网络技术、创业知识及心理调适的互动。视障者学习和掌握网络技术、创业知识,进行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他们转变成为网络创业者。第三,关键推力是认知陷进与自我认知重构的博弈。视障者在网络创业过程中会经历被认知陷阱束缚、跨越认知陷阱、实现自我认知重构阶段。视障者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与其自我认知重构之间互相影响,促使他们最终成为网络创业者。第四,重要外力是政府、社会机构及他人的支持。政府与社会机构能为视障者提供实践机会;组织线下培训班;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同时,视障者还受到家人、健视朋友及合作伙伴的支持。针对视障网络创业者转化学习发生机制中的关键点,本文提出四方面改进触发事件、核心动力、关键推力、重要外力的策略:第一,增加自我经验获得,促使转化学习发生。首先为视障者提供多样的实践机会;其次为视障者定期开展分享交流会。第二,提高自身学习能力,激发转化学习活力。首先视障者应增强主动学习意识;其次视障者应采取多元学习方式;最后视障者应注重自我心理调适。第三,实现自我认知重构,推动转化学习开展。首先为视障者提供多元课程;其次营造包容性的社会环境。第四,发挥政府与家庭外力作用,保障转化学习运行。首先政府应建立支持体系;其次家庭应发扬关怀力量。
陆佳怡[8](2021)在《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已全面进入3.0时代,云计算、算法、大数据技术的成熟应用给电子商务带来了颠覆性变革,使其成为数据驱动型产业。在电商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进程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俨然已是电商交易达成所需的基础资源和电商经营者作出商情决策的重要依据。但电子商务市场在依靠信息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致使消费者个人信息权被损害的乱象屡屡发生,包括“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不当收集,危及消费者信息选择权与知情权”、“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损害消费者信息限制使用权”和“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不当存管,侵犯消费者信息保密权”。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具有权利主体更为弱势、权利客体更为广泛、侵权主体更为多元、双重属性更为显着、侵权方式更为隐蔽的新特征,使得传统的个人信息权保护规则无力应对电商3.0时代发生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受损乱象。鉴于此,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极具实践意义。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包括立法现状、执法现状、司法现状以及电商行业实践现状。通过现状考察,发现既有的保护规则有以下六点不足:第一,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利客体不清,致使相应的保护模式和保护范围混乱;第二,现行执法监管机制运行混乱,且监管主体结构设置失衡,无法实现常态化有效监管目标;第三,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阶段的告知同意规则泛化,无法维护消费者信息知情权与选择权;第四,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阶段的合理使用边界模糊,无法维护消费者信息限制使用权;第五,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存管阶段的泄露防范要求不足,无法维护消费者信息保密权;第六,传统的司法救济机制致使相关侵权的法律责任归责困难、赔偿难以实现。随后,本文分析了欧盟和美国对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制度,并得出如下启示:相应保护模式需立足于国家现实状况;宜采取多元监管主体机制提高法律保护的实效;需结合电子商务情境中的信息应用特征改良传统的个人信息权保护规则;从电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市场地位差异性出发设置司法救济机制。最后,本文以利益衡量原则和公平正义原则为理论指导,针对现有制度的不足提出了若干完善对策:第一,明确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利保护客体,包括:确定权利属性以厘清权利保护模式、拓宽权利客体范围以适应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应用情境。第二,建立适应常态化有效管制需求的监管机制,包括:确立国家担保责任理念作为监管逻辑、明晰多元化监管主体的权责。第三,优化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阶段的告知同意规则,包括:增设“充分性”告知标准、完善同意的生效要件。第四,实现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阶段的使用边界明确化,包括:严格限制目的外使用许可情形、明晰信息使用必要性标准的判断依据。第五,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存管阶段的泄露防范标准,包括:提高技术防范措施要求、细化组织管理要求、完善信息泄露补救要求。第六,推动司法救济机制设置的合理化,包括:重构法律责任归责方式、改革损害赔偿制度。
张慧[9](2020)在《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组织的功能及其实现研究》文中提出创业教育是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和提高学生就业质量的重要突破口,创业教育组织在推进高职院校创业教育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外力推动下我国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组织数量快速增长,但组织数量的增长并没有带来质量的提升。创业教育组织的功能缺位是造成其质量难以提升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功能缺位致使组织目标模糊和零散,进一步导致组织行为低效和泛化,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与审视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组织的功能与价值。在异质性视阈下,探讨高职院校这个特殊场域中创业教育组织的功能及其实现问题是促进组织发展和功能优化的基本前提。基于功能主义分析范式,将创业教育组织功能实现进一步分解为功能实现方式和实现机理,文章整体遵循“客观功能(是什么?)—功能实现方式(怎么样?)—功能实现机理(为什么?)—功能实现路径(如何做?)”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为了探究出更科学合理的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本研究将组织功能定位于客观展现出来的实际结果,而非主观逻辑推导出来赋予组织的结果。据此,本研究选择案例研究方法,在实地调研典型高职创业教育组织的基础上,具体运用三级编码、单案例分析和跨案例比较的方法对数据进行梳理与分析。结合罗伯特·金·默顿(Robert King Merton)的经验功能主义理论和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结构化理论,构建了“客观功能—社会实践(组织行为)—行为机理”的理论分析框架,社会实践也就是组织的行为方式,它决定和反映组织的客观功能,行为机理体现组织行为的内在规律和作用关系。因此,首先从调研的实证数据中提炼高职创业教育组织的客观功能,以及实现这些功能的主要方式;在此基础上,探究与分析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实现的内在机理;最后,在厘清高职创业教育组织行动逻辑的基础上,分析由于组织行动逻辑偏差和实践障碍导致的现实困境,进而提出组织功能实现的优化路径。通过对调研数据的三级编码分析得出,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呈现出“决策实施功能”、“中介融通功能”、“类型强化功能”和“文化聚散功能”四项客观功能。其中,决策实施和中介融通是显功能,即组织有意安排而产生的作用;类型强化和文化聚散是潜功能,即组织无意安排,由组织行动间接、内隐地产生的作用。创业教育组织作为高职院校推动创业教育精细化发展的专门性组织,除了设计、实施和服务于创业教育发展;还要通过多种方式去破解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之间的壁垒,推动专创融合发展;高职创业教育组织的行动,无形中强化与凸显了高职教育作为一种类型化教育的特征;同时在行动中逐渐形成浓厚的高职创业文化氛围,并成为创业文化的认同者和传承者。实现上述四项功能,高职创业教育组织主要采用“组织变革”、“融合策略选择”、“适应性联结”和“树立标志”的方式。从宏观层面的战略规划,到组织自身改革和具体的行为实践,再到创业教育文化孕育与认同的历程,高职创业教育组织的实践行动体现出从外围实践到专创融合的纵深推进过程、从局部试点到浸润体系的范围扩展、以及从具体实践到抽象升华的逻辑向度。高职创业教育组织的功能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就是组织选择采用上述行为方式的原因,内在地体现了“资源赋能机理”、“规则调适机理”和“互动整合机理”。在内外部环境作用下,创业教育组织行动始终处于“理性化”和“反思性监控”的过程中,组织通过反复的实践行动形成自身,并通过组织行动再生产出行动条件;再生产的过程包含着意义、规范性要素和权利的交织与互动。具体而言,其一,高职创业教育组织行动受到配置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的驱动与引导。我国高职创业教育组织行动是典型的外部驱动型,创业教育经费投入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推动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在短期内广泛实践;与此同时,组织行动受到行政权利和专家权利的共同影响。其二,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受到合法性秩序和表意性符码的规约与调适作用。政策导向是组织行动及其自我调控的风向标;高职创业教育理念和文化是组织行动及其行动调控的助力器。其三,高职创业教育组织行动是互动整合过程中的适应性行为和特色化选择。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在“同级组织之间”以及“组织和系统之间”的互动整合过程中,通过组织学习、联盟合作、互利共生等提升组织的适应性,而准确定位、组织竞争、文化认同等促进组织的特色化选择。基于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实现的内在机理,推演出组织功能实现的行动逻辑。也就是说,高职创业教育组织要想有效地发挥其功能,组织行动的驱动力应当由政府主导转变为外部动力和内生动力共同推动;在多元交互网络中组织应当找到自己的适切位置,明确自身的功能和价值,挖掘并培育组织的优势与特色;同时也应该认识到,“组织化”并非组织行动的目的,任何组织都是为了满足某种社会目的或需求,对于创业教育组织来说,创业教育理念逐渐融入高职教育系统的过程,正是组织功能得到全面、彻底实现的过程,组织本身则处于“去组织化”过程中。然而反观现实,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内生动力不足、互动整合过程中的路径依赖和模仿趋同现象、多元协同藩篱与组织行为异化等问题依然明显。针对这些问题,本研究提出“理念先行—以点带面—错位发展—多元联动”的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优化路径,以期为我国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孙静[10](2020)在《苏州邮政普遍服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十三五”规划即将在2020年落下帷幕,对于邮政来说,这无疑是接受检验的一年。邮政普遍服务是邮政作为国家公用事业单位必须履行的公共服务职责。无论中国邮政集团如何拓展业务,无论在哪个地区,都仍然要肩负着邮政普遍服务这一艰巨的义务和责任,这也就意味着这一国家职责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文章以苏州地区为例,在社会发展、市场化不断深入的过程中,探究苏州邮政在普遍服务上的现状、创新实践以及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探究其原因,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和对策。本文一共分为六个部分来研究。绪论对文献及研究方法、意义做出阐述,正文第一部分是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从对邮政普遍服务的认识开始,解答传统普遍服务的内涵,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自然垄断理论”“外部性理论”加以支撑,形成普遍服务的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苏州邮政普遍服务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是对苏州邮政传统普遍服务的现状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在此章节对苏州邮政组织架构、业务发展现状、苏州邮政在普服上的创新实践这几个方面进行研究;第三部分针对苏州邮政普服的实践探索、创新做出整理和总结;第四部分是对国外普遍服务现状进行阐述研究;第五部分是针对现状探究苏州邮政普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普服业务发展的角度,对苏州邮政普服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探究;第六部分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和对策。
二、电子商务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电子商务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混改背景下Z公司战略转型实施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目标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2 研究设计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2 案例正文 |
2.1 企业背景 |
2.1.1 企业概况 |
2.1.2 企业战略转型概况 |
2.2 行业背景 |
2.3 战略转型实施的典型案例描述 |
2.3.1 争论不休的董事会 |
2.3.2 突然而至的人事风暴 |
2.3.3 不增反降的主营业务 |
2.3.4 停滞不前的公司发展 |
3 案例分析 |
3.1 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
3.1.1 战略管理 |
3.1.2 战略转型 |
3.1.3 混合所有制改革 |
3.2 问题分析 |
3.2.1 企业文化未整合 |
3.2.2 管理制度待完善 |
3.2.3 战略定位不清晰 |
3.2.4 核心竞争力待提升 |
4 解决对策 |
4.1 重塑企业文化以实现文化融合 |
4.1.1 成立文化整合领导小组 |
4.1.2 进行企业文化再评估 |
4.2 升级管理制度以保障员工利益 |
4.2.1 改进薪酬体系 |
4.2.2 优化职业生涯发展体系 |
4.2.3 完善员工安置方案 |
4.3 优化产业链以摆脱经营困境 |
4.3.1 明确战略方向与路径选择 |
4.3.2 实施归核化战略 |
4.3.3 对战略转型的实施过程实行管控与执行纠偏 |
4.4 聚焦人才培养与技术革新以谋求长久发展 |
4.4.1 聚焦人才培养 |
4.4.2 推动技术革新 |
5 实施保障 |
5.1 成立战略管理委员会 |
5.2 加强员工培训 |
5.3 建立高效沟通机制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延展 |
第二章 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核心内涵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时代嬗变 |
第二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设想与实践 |
第三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五大支柱与“三大经贸合作协定” |
第三章 日本经济外交的外延扩大 |
第一节 “大阪轨道”:日本经济外交的话语构建 |
第二节 政府开发援助计划(ODA):日本经济外交的变异 |
第三节 应对“谣传损害”的危机公关:日本经济外交的新范式 |
第四章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特点与局限性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国内外动因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特点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局限性 |
第五章 “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趋势与展望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影响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演变趋势与困境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思路 |
1.3 论文结构 |
1.4 研究方法、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样本选择 |
1.4.3 数据来源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企业家才能 |
2.1.1 企业家 |
2.1.2 企业家才能 |
2.2 农业企业家才能 |
2.2.1 农业企业家 |
2.2.2 农业企业家才能 |
2.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2.3.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组织形式及基本特征 |
2.3.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因素 |
2.4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2.4.1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 |
2.4.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2.4.3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 |
2.5 简要的研究评述 |
第3章 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3.1 概念界定 |
3.1.1 企业家 |
3.1.2 企业家才能 |
3.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3.2 企业家才能理论 |
3.2.1 风险与不确定性理论 |
3.2.2 创新理论 |
3.2.3 人力资本理论 |
3.3 企业理论 |
3.3.1 分工理论 |
3.3.2 生产函数理论 |
3.3.3 契约理论 |
3.4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理论分析框架 |
3.4.1 企业家才能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子 |
3.4.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3.4.3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历史回顾 |
4.1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1 1949年到1978年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2 1978年至20世纪末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3 21世纪初至今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2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变迁 |
4.2.1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变迁 |
4.2.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变迁 |
4.2.3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变迁 |
4.3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匹配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1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2 企业家才能的异质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3 企业家才能的匹配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研究 |
5.1 案例介绍 |
5.2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关系的阐释 |
5.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家庭农场发展 |
5.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家庭农场发展 |
5.3 经营绩效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研究 |
6.1 案例介绍 |
6.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关系的阐释 |
6.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6.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6.3 经营绩效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典型案例研究 |
7.1 案例介绍 |
7.2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关系的阐释 |
7.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农业企业发展 |
7.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农业企业发展 |
7.3 经营绩效 |
7.4 本章小结 |
7.5 三个案例讨论 |
第8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江苏扬州数据检验 |
8.1 理论基础 |
8.1.1 关于企业家才能理论的认识 |
8.1.2 关于企业家才能指标的研究现状 |
8.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指标体系 |
8.2 数据来源与检验 |
8.2.1 数据来源 |
8.2.2 信度效度检验 |
8.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8.3.1 企业家才能素质指标特征描述及讨论 |
8.3.2 企业家才能能力指标特征描述及讨论 |
8.3.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绩效的差异性分析 |
8.3.4 讨论 |
8.4 实证分析 |
8.4.1 变量选择与含义 |
8.4.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主要研究结论 |
9.1 讨论与结论 |
9.2 理论贡献 |
9.3 政策建议 |
9.4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我国跨境B2C电商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跨境 B2C 电商税收征管基本理论 |
2.1 跨境 B2C 电商的基本界定 |
2.1.1 跨境 B2C 电商的概念 |
2.1.2 跨境电子商务的涉税特征 |
2.2 跨境电子商务征税原则 |
2.3 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的基础 |
第3章 我国跨境B2C电商税收征管现状与问题 |
3.1 我国跨境B2C电商税收征管政策现状及问题 |
3.1.1 我国跨境B2C电商税收征管政策现状 |
3.1.2 我国跨境 B2C 电商税收征管政策问题 |
3.2 我国跨境B2C电商海关监管现状及问题 |
3.2.1 我国跨境B2C电商海关监管现状 |
3.2.2 我国跨境B2C电商海关监管存在的问题 |
3.3 小结 |
第4章 国外地区跨境B2C电商税收征管经验借鉴 |
4.1 国外跨境B2C电商税收政策经验 |
4.1.1 英国 |
4.1.2 欧盟 |
4.1.3 澳大利亚 |
4.1.4 俄罗斯 |
4.2 国外跨境B2C电商海关监管经验 |
4.2.1 美国 |
4.2.2 日本 |
4.2.3 世界海关组织 |
4.3 小结 |
第5章 完善我国跨境B2C电商税收征管的建议 |
5.1 完善我国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体系 |
5.1.1 平衡跨境B2C电子商务与传统进口贸易税负 |
5.1.2 明确数字产品和服务税收政策方向 |
5.2 构建我国跨境B2C电商税务管理体系 |
5.2.1 建立跨境电商税务信息共享平台 |
5.2.2 制定跨境电商税务共享的信息标准 |
5.3 加强我国跨境B2C电商税收征管 |
5.3.1 优化创新税收征管方式 |
5.3.2 数字产品和服务征管规则的确立 |
5.4 完善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海关监管 |
5.4.1 加强合作,减少信息不对称情况 |
5.4.2 建设企业信用体系 |
5.4.3 优化监管模式 |
5.4.4 加强人力物力建设 |
5.5 小结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致谢 |
(5)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3.1 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 |
1.3.2 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3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关文献 |
1.3.4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模式及政策措施研究 |
1.3.5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框架与路线 |
1.5.1 研究框架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创新与局限 |
1.6.1 研究的创新 |
1.6.2 存在的局限 |
第2章 理论回顾与借鉴 |
2.1 金融中介理论 |
2.1.1 交易成本理论 |
2.1.2 信息不对称论理论 |
2.1.3 风险管理理论 |
2.1.4 简要评述 |
2.2 金融发展理论 |
2.2.1 金融结构理论 |
2.2.2 金融深化理论 |
2.2.3 金融功能理论 |
2.2.4 普惠金融理论 |
2.2.5 简要评述 |
2.3 经济增长理论 |
2.3.1 新古典增长理论 |
2.3.2 内生增长理论 |
2.3.3 包容性增长理论 |
2.3.4 简要评述 |
2.4 网络经济理论 |
2.4.1 网络商品理论 |
2.4.2 双边市场理论 |
2.4.3 长尾理论 |
2.4.4 简要评述 |
第3章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的理论框架及研究假说 |
3.1 核心概念界定与辨析 |
3.1.1 数字金融 |
3.1.2 农民收入增长 |
3.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间接作用机理 |
3.2.1 农户创业 |
3.2.2 经济增长 |
3.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作用机理 |
3.4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与空间溢出机理 |
3.4.1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作用机理 |
3.4.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人力资本门槛作用机理 |
3.4.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机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数字金融的特征事实与农民收入增长分析 |
4.1 数字金融的业务形态 |
4.1.1 网络支付 |
4.1.2 网络融资 |
4.1.3 财富管理 |
4.1.4 网络保险 |
4.1.5 互联网征信 |
4.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 |
4.2.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脉络 |
4.2.2 中国数字金融指标体系 |
4.2.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特征评价 |
4.3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及趋势 |
4.3.1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问题 |
4.3.2 中国数字金融发展趋势 |
4.4 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演变历程 |
4.4.1 超常规增长阶段(1978-1984 年) |
4.4.2 波动低速增长阶段(1985-2003 年) |
4.4.3 高速增长阶段(2004-2012 年) |
4.4.4 新常态增长阶段(2013-2019 年) |
4.5 农民收入增长的结构变化 |
4.5.1 农民收入结构变化 |
4.5.2 结构变动的收入增长贡献 |
4.5.3 农民收入的形态结构分析 |
4.6 农民收入增长的地区差异及空间分布特征 |
4.6.1 各地区农民收入增长时期差异 |
4.6.2 农民收入增长的变异系数分析 |
4.6.3 四大区域的农民收入增长差异 |
4.6.4 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分布特征 |
4.7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分析 |
4.7.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7.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的相关性分析 |
4.7.3 数字金融与各区域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总效应分析 |
5.1 引言 |
5.2 模型构建、变量选取与估计策略 |
5.2.1 模型构建 |
5.2.2 变量选取 |
5.2.3 估计策略 |
5.3 计量结果分析 |
5.3.1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
5.3.2 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结构 |
5.3.3 区域差异分析 |
5.3.4 分位数回归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及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1 引言 |
6.2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非线性效应分析 |
6.2.1 模型与变量 |
6.2.2 数字金融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2.3 人力资本门槛效应结果分析 |
6.3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3.1 空间相关性检验 |
6.3.2 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6.3.3 空间计量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经济增长渠道 |
7.1 引言 |
7.2 模型设定、变量选择与统计分析 |
7.2.1 模型设定 |
7.2.2 变量选择 |
7.2.3 统计分析 |
7.3 数字金融与经济增长的计量分析 |
7.3.1 基于总体样本的计量分析 |
7.3.2 基于细分样本的计量分析 |
7.4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的计量分析 |
7.4.1 数字金融、经济增长与农民收入增长 |
7.4.2 拓展性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数字金融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农户创业渠道 |
8.1 引言 |
8.2 模型、变量与数据 |
8.2.1 模型设定 |
8.2.2 变量选择 |
8.2.3 数据来源 |
8.2.4 描述性统计 |
8.3 数字金融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1 数字金融使用与农户家庭增收 |
8.3.2 社区数字金融水平对农户家庭增收的溢出效应 |
8.3.3 农户家庭异质性分析 |
8.4 作用机制分析 |
8.4.1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活动 |
8.4.2 数字金融与农户创业绩效 |
8.4.3 拓展性讨论:数字金融与农户非农就业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推进农村数字金融有效普及 |
9.2.2 加快数字金融发展 |
9.2.3 完善数字金融监管 |
9.2.4 加强消费权益保护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6)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关于世界主要经济体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研究 |
1.2.2 关于欧亚经济联盟自身一体化问题的研究 |
1.2.3 关于欧亚经济联盟对外经济合作的研究 |
1.2.4 相关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独联体地区 |
2.1.2 欧亚经济联盟 |
2.1.3 自由贸易区 |
2.2 理论基础 |
2.2.1 自由贸易区理论 |
2.2.2 非传统收益理论 |
2.2.3 轮轴-辐条理论 |
2.2.4 地缘政治经济理论 |
第3章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背景与诉求 |
3.1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背景 |
3.1.1 乌克兰爆发危机 |
3.1.2 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下跌 |
3.1.3 独联体地区向心力下降 |
3.1.4 亚太地区自由贸易区迅速发展 |
3.2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诉求 |
3.2.1 推动联盟各国经济增长 |
3.2.2 改善联盟外部政治环境 |
3.2.3 维护联盟各国地区安全 |
3.2.4 提升联盟地区及国际影响力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思路 |
4.1 以新欧亚主义地缘思想为指导 |
4.1.1 新欧亚主义地缘思想的形成 |
4.1.2 新欧亚主义地缘思想的核心内容 |
4.1.3 新欧亚主义影响下联盟成员国的对外合作战略 |
4.2 以广大的亚洲地区为主要发展方向 |
4.2.1 联盟成员国的欧洲观 |
4.2.2 联盟成员国的亚洲观 |
4.2.3 乌克兰危机后亚洲在联盟对外合作中的地位 |
4.3 以中国、越南、印度、伊朗为实施中的支点国家 |
4.3.1 东亚的支点国家:中国 |
4.3.2 东南亚的支点国家:越南 |
4.3.3 南亚的支点国家:印度 |
4.3.4 西亚的支点国家:伊朗 |
4.4 以“5+1”为基本合作模式 |
4.4.1 “5+1”合作模式的内涵 |
4.4.2 “5+1”合作模式的优点 |
4.4.3 “5+1”合作模式的难点 |
4.5 以市场、能源、技术合作为推进手段 |
4.5.1 借助巨大的潜在市场 |
4.5.2 开展能源外交 |
4.5.3 进行军事技术合作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实际进展 |
5.1 与越南、伊朗的《自由贸易协定》已分别生效 |
5.1.1 《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背景 |
5.1.2 《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 |
5.1.3 《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效果 |
5.2 与新加坡、塞尔维亚的《自由贸易协定》已分别签署待生效 |
5.2.1 《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背景 |
5.2.2 《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 |
5.2.3 《自由贸易协定》的潜在效果 |
5.3 与印度、以色列、埃及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在分别谈判中 |
5.3.1 《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背景 |
5.3.2 《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进展 |
5.3.3 《自由贸易协定》的预期效果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特征及影响 |
6.1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主要特征 |
6.1.1 在地域范围上以亚洲国家为主 |
6.1.2 在谈判对象上优先选择盟友及战略伙伴国 |
6.1.3 在协议内容上采取灵活的自由化标准 |
6.1.4 在建设目标上兼顾传统与非传统收益 |
6.2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主要影响 |
6.2.1 推动了独联体地区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 |
6.2.2 加剧了俄罗斯与美欧的地缘政治竞争 |
6.2.3 提升了亚洲国家在联盟空间的经济地位 |
6.2.4 促进了世界多极化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困境及走势 |
7.1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面临的困境 |
7.1.1 联盟成员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目标不一致延缓了谈判进程 |
7.1.2 产业结构畸形与贸易结构单一影响伙伴国选择范围 |
7.1.3 对外自由贸易伙伴国整体贸易规模偏小制约了经济收益 |
7.1.4 美国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压力挤压了发展空间 |
7.2 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走势 |
7.2.1 继续推进与小型贸易伙伴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
7.2.2 努力推进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
7.2.3 逐步推进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
7.2.4 长期致力于与欧盟的自由贸易区建设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欧亚经济联盟-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障碍与对策建议 |
8.1 欧亚经济联盟-中国经贸合作现状 |
8.1.1 双方已签署《经贸合作协定》 |
8.1.2 《经贸合作协定》的主要内容 |
8.1.3 《经贸合作协定》与《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系 |
8.2 欧亚经济联盟-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障碍 |
8.2.1 俄罗斯担心中国会削弱其在联盟的影响力 |
8.2.2 联盟其他成员国警惕对中国经济形成过度依赖 |
8.2.3 联盟成员国地区安全隐患困扰中国与其深化合作 |
8.3 中国深化对欧亚经济联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
8.3.1 坚持以经济为导向,积极引导去政治化 |
8.3.2 深化实体项目合作,逐步扩大产业投资 |
8.3.3 借助上合组织平台,加强安全领域合作 |
8.3.4 秉持先易后难原则,加快推进自贸区谈判 |
8.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网络创业背景下成年视障者转化学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残障者就业的研究 |
1.2.2 网络创业的研究 |
1.2.3 转化学习的研究 |
1.2.4 总体评价 |
1.3 概念界定 |
1.3.1 成年视障者 |
1.3.2 网络创业 |
1.3.3 转化学习 |
1.4 研究设计与过程 |
1.4.1 研究问题 |
1.4.2 研究思路 |
1.4.3 研究方法 |
1.4.4 研究过程 |
1.5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1.5.1 理论基础 |
1.5.2 分析框架 |
第2章 网络创业背景下Z与M转化学习故事 |
2.1 Z的故事:破茧成蝶 |
2.1.1 Z的成长经历 |
2.1.2 Z转化学习的触发事件 |
2.1.3 Z在转化学习过程中的经历 |
2.1.4 Z意义观点的转化 |
2.2 M的故事:浴火重生 |
2.2.1 M的成长经历 |
2.2.2 M转化学习的触发事件 |
2.2.3 M在转化学习过程中的经历 |
2.2.4 M意义观点的转化 |
第3章 网络创业背景下成年视障者转化学习发生机制分析 |
3.1 触发事件:自身经验强化与共情效应联结 |
3.1.1 触发事件解析 |
3.1.2 触发事件关系 |
3.1.3 触发事件小结 |
3.2 核心动力:网络技术、创业知识及心理调适互动 |
3.2.1 网络技术 |
3.2.2 创业知识 |
3.2.3 心理调适 |
3.3 关键推力:认知陷阱与自我认知重构博弈 |
3.3.1 认知陷阱 |
3.3.2 自我认知重构 |
3.4 重要外力:政府、社会机构及他人支持 |
3.4.1 政府与社会机构支持 |
3.4.2 他人支持 |
第4章 网络创业背景下成年视障者转化学习支持策略 |
4.1 增加自我经验获得,促使转化学习发生 |
4.1.1 为视障者提供多样的实践机会 |
4.1.2 为视障者定期开展分享交流会 |
4.2 提高自身学习能力,激发转化学习活力 |
4.2.1 视障者应增强主动学习意识 |
4.2.2 视障者应采取多元学习方式 |
4.2.3 视障者应注重自我心理调适 |
4.3 实现自我认知重构,推动转化学习开展 |
4.3.1 为视障者提供多元课程 |
4.3.2 营造包容性的社会环境 |
4.4 发挥政府与家庭外力作用,保障转化学习运行 |
4.4.1 政府应建立支持体系 |
4.4.2 家庭应发扬关怀力量 |
第5章 研究反思与展望 |
5.1 研究反思 |
5.1.1 研究者个人因素反思 |
5.1.2 研究者与参与者关系反思 |
5.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5.2.1 研究不足 |
5.2.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同意参加论文研究合作的声明 |
附录 B 成年视障网络创业者访谈提纲(正式) |
附录 C 普通成年视障者访谈提纲(正式)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总结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第2章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基本法理 |
2.1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界定 |
2.1.1 电子商务的界定与分类 |
2.1.2 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
2.1.3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内涵 |
2.1.4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特征 |
2.2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面临的风险 |
2.2.1 不当收集风险:对消费者信息知情权与选择权的侵犯 |
2.2.2 不当使用风险:对消费者信息限制使用权的侵犯 |
2.2.3 不当存管风险:对消费者信息保密权的侵犯 |
2.3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信息利用之间的利益平衡 |
2.3.1 利益衡量原则 |
2.3.2 公平正义原则 |
第3章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及不足 |
3.1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立法规范现状 |
3.1.1 立法规范 |
3.1.2 立法分析 |
3.2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实践现状 |
3.2.1 基于执法监管的实证分析 |
3.2.2 基于司法案例的实证分析 |
3.2.3 基于电子商务行业实践的实证分析 |
3.3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困境 |
3.3.1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利客体不清 |
3.3.2 现有监管机制无法实现常态化有效监管目标 |
3.3.3 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阶段的告知同意规则泛化 |
3.3.4 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阶段的合理使用边界模糊 |
3.3.5 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存管阶段的泄露防范要求不足 |
3.3.6 现有司法救济机制难以为实践纠纷解决提供合理指导 |
第4章 域外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及经验借鉴 |
4.1 域外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
4.1.1 欧盟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
4.1.2 美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
4.2 域外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经验借鉴 |
4.2.1 相应法律保护模式需与国家现实状况相适应 |
4.2.2 采用多元化监管主体机制提高保护规则的实效 |
4.2.3 结合电子商务情境中的信息应用特征改良传统保护规则 |
4.2.4 从电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市场地位差异性出发设置司法救济机制 |
第5章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法律保护的完善对策 |
5.1 明确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利客体 |
5.1.1 确定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属性 |
5.1.2 拓宽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客体范围 |
5.2 建立适应常态化有效管制需求的监管机制 |
5.2.1 确立国家担保责任理念作为监管逻辑 |
5.2.2 明晰多元化监管主体的权责 |
5.3 优化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阶段的告知同意规则 |
5.3.1 增设“充分性”告知标准 |
5.3.2 完善同意的生效要件 |
5.4 实现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阶段的使用边界明确化 |
5.4.1 严格限制信息目的外使用许可情形 |
5.4.2 明晰信息使用必要性标准的判断依据 |
5.5 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存管阶段的泄露防范标准 |
5.5.1 提高对电商经营者的技术防范措施要求 |
5.5.2 细化对电商经营者的内部组织管理要求 |
5.5.3 完善对电商经营者的信息泄露补救要求 |
5.6 推动司法救济机制设置的合理化 |
5.6.1 重构法律责任归责方式 |
5.6.2 改革损害赔偿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组织的功能及其实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外力推动下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组织迅速兴起 |
二、高等院校创业教育组织定位不清与行动低效 |
三、异质性视阈下高职创业教育组织的功能缺位 |
第二节 核心概念 |
一、创业教育 |
二、创业教育组织 |
三、功能及功能实现 |
第三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第四节 研究意义与创新点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研究目的与方法选择 |
一、研究目的 |
二、案例研究方法 |
第二节 分析框架设计与构建 |
一、经验功能主义理论及其分析范式 |
二、结构化理论之结构二重性原理 |
三、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 |
第三节 研究对象与数据处理 |
一、研究对象的选择 |
二、数据收集与方法 |
三、数据分析与流程 |
第四节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三章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的客观功能 |
第一节 数据情况与编码过程 |
一、数据概述 |
二、三级编码过程 |
第二节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的客观功能阐释 |
一、决策实施功能:专人专事推动高职创业教育精细化发展 |
二、中介融通功能:打破高职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间的壁垒 |
三、类型强化功能:产教融合进程中技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
四、文化聚散功能:促进高职院校创业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 |
第三节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各功能的关系 |
一、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的综合表征 |
二、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的循环圈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的实现方式 |
第一节 数据分析过程 |
一、单案例分析 |
二、跨案例比较 |
第二节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实现方式分析 |
一、组织变革:新建、转型与重构 |
二、融合策略选择:纽带牵引、另起炉灶、深度介入 |
三、适应性联结:移植与改造、淬炼与强化、嫁接与统整、转化与运用 |
四、树立标志:从“占有场域”到“质量取胜”,再到“文化认同” |
第三节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实现方式间的关系 |
一、组织功能及其实现方式的对应关系 |
二、组织功能及其实现方式的层次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的实现机理 |
第一节 资源赋能机理:高职场域中的配置性资源与权威性资源协调 |
一、高职创业教育组织配置性资源供给 |
二、高职创业教育组织权威性资源供给 |
三、创业教育组织行为的资源驱动与引导作用 |
第二节 规则调适机理:合法性秩序与表意符码的双重作用 |
一、高职创业教育组织行为的合法性秩序 |
二、高职创业教育组织行为的表意符码 |
三、合法性秩序与表意符码对组织行为的双重作用 |
第三节 互动整合机理:组织同级之间及其与高职系统的作用关系 |
一、高职创业教育组织与同级组织间的互动整合 |
二、高职创业教育组织与高职系统间的互动整合 |
三、互动整合中组织的适应性行为与特色化选择 |
第四节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实现机理的整合模型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实现的现实困境和优化路径 |
第一节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实现的行动逻辑 |
一、从“政府引导”向“外推内生”的协同动力机制过渡 |
二、组织在多元交互网络中的“功能定位”与“特色生成” |
三、从“组织化”到“去组织化”的创业教育理念融入过程 |
第二节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实现的困境分析 |
一、内生动力不足阻碍组织持续行动和功能扩展 |
二、互动整合过程中的路径依赖与模仿趋同现象 |
三、组织边界造成多元协同藩篱与组织行为异化 |
第三节 高职创业教育组织功能实现的优化路径 |
一、理念先行:强化技术创新创业为核心的高职创业教育研究 |
二、以点带面:加快软件建设带动高职创业教育组织有效行动 |
三、错位发展: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组织适应性提升与特色培育 |
四、多元联动:构建政校行企协同互动的生态系统与治理格局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访谈提纲(教师卷) |
附录 B:访谈提纲(学生卷)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10)苏州邮政普遍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的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定性分析法 |
(三) 定量分析法 |
四、研究内容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基础概念 |
(一) 邮政 |
(二) 普遍服务 |
(三) 中国邮政普遍服务 |
二、理论基础 |
(一) 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 自然垄断理论 |
(三) 外部性理论 |
第二章 苏州邮政普遍服务现状分析 |
一、必要性分析 |
(一) 国家需求 |
(二) 民生需求 |
(三) 自身发展需求 |
二、苏州邮政普遍服务发展现状 |
(一) 监管和执行机构现状 |
(二) 业务发展现状 |
(三) 普服惠民工程服务现状 |
第三章 苏州邮政普服实践与特色 |
一、苏州邮政普服的实践 |
(一) 特色邮路 |
(二) 信函业务的实践 |
(三) 包裹业务的硬件升级 |
(四) 普服延伸业务——惠民工程 |
二、苏州邮政普服的特点 |
(一) 建设亲情邮路,邮路传温情 |
(二) 坚守传统普服,创新普服多元化发展 |
(三) 扎根农村,完善最后一公里服务 |
第四章 国外邮政普遍服务现状 |
一、日本邮政和普遍服务改革及现状 |
(一) 日本邮政改革 |
(二) 日本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现状 |
二、德国邮政和普遍服务改革及现状 |
(一) 德国邮政改革 |
(二) 德国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现状 |
三、瑞士邮政和普遍服务改革及现状 |
(一) 瑞士邮政改革 |
(二) 瑞士邮政普遍服务现状 |
第五章 苏州邮政普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苏州邮政普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一) 执行普服产品标准化过程不严格 |
(二) 信函业务量发展遭遇瓶颈 |
(三) 普通包裹发展陷入困境 |
(四) 普服惠民工程知名度低 |
二、苏州邮政普服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执行产品标准化过程不严格的原因分析 |
(二) 信函业务遭遇瓶颈的原因分析 |
(三) 普包业务发展陷入困境的原因分析 |
(四) 普服惠民工程知名度低的原因分析 |
第六章 完善苏州邮政普遍服务的对策建议 |
一、解决执行产品标准化过程中不严格问题的对策 |
(一) 明确职责,增强公共服务意识 |
(二) 加强市场监管 |
二、解决信函业务量遭遇瓶颈问题的对策 |
(一) 创新发展信函业务 |
(二) 加快函件网络+发展 |
三、解决普包发展缓慢问题的对策 |
(一) 严控成本,整合资源 |
(二) 发挥优势,改革创新 |
四、解决普服惠民工程知名度低问题的对策 |
(一) 建立长期有效的运营监管机制 |
(二) 以“惠民”为本发展普服惠民工程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苏州邮政普遍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四、电子商务企业陷入困境的原因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混改背景下Z公司战略转型实施的案例研究[D]. 韩旭. 大连理工大学, 2021(02)
- [2]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D]. 沈丁心. 外交学院, 2021(10)
- [3]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D]. 王雅静. 扬州大学, 2021
- [4]我国跨境B2C电商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 费遵颖.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5]数字金融与农民收入增长 ——作用机制与影响效应[D]. 王永仓. 西南大学, 2021(01)
- [6]欧亚经济联盟对外自由贸易区建设研究[D]. 闫亚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7]网络创业背景下成年视障者转化学习研究[D]. 田诗晴.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8]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D]. 陆佳怡. 华东理工大学, 2021(08)
- [9]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组织的功能及其实现研究[D]. 张慧. 天津大学, 2020(01)
- [10]苏州邮政普遍服务研究[D]. 孙静. 苏州大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