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论西部大开发中陕北的企业培养(论文文献综述)
隋军[1](2021)在《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的审美维度研究 ——以陕、甘、宁为中心》文中研究表明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的审美维度主要是指以陕(北部和中部)、甘、宁、青、藏、新和内蒙古为主体的“文化西部”在二十一世纪以来的乡土小说中体现的审视并思考审美对象的思维角度。其中陕甘宁三省的创作极具代表性,可作为研究的中心。西部地区独特的自然和人文地理风貌造就了西部作家独特的个性气质和创作底色。在二十一世纪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时代背景中,西部乡村风貌则表现出迅速而明显的变化。这些变化构成西部作家新的审美对象,并同文学思潮和社会思潮一起,促使西部作家进行新的审美思考和审美表达,创造出具有民俗学和传播学意义的作品。通过分析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可发现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至少具备三类七种审美维度。第一类为现实维度,意为面向现实的思维角度,包括以下三种:一、批判现实维度,有批判传统文化和批判现代事物两个向度,倾向于在不同文化的对比中,针对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进行批判式书写,饱含对西部村民的深切同情;二、实录生活维度,倾向于以客观态度回忆童年乡村、感怀女性生活和书写当下家乡,力图记录即将消失的乡村生活常态,表现家乡人在不同时代的酸甜苦辣;三、昭彰模范维度,意在刻画以西部独有的血性和刚柔相济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的被作家视为模范的场景,但这些方式皆因局限性太大而成为理想。第二类为理想维度,即畅想理想世界的思维角度,包括以下两种:一、点染桃源维度,倾向于选择现实中的积极因素搭建理想世界;二、创构神域维度,偏好构想超现实的积极因素并以之创造超现实的理想世界。第三类为探索维度,包括以下两种:一、引介神力维度,致力于思索并展现超现实积极因素解决社会问题的可能性;二、求法桃源维度,侧重于探索现实中的积极因素解决社会问题的可能。三类七种审美维度具有明显的整体性和层次性,构成了审美维度的使用范例。除探索维度的两种之外,其余审美维度都具有或长或短的历史,经历过一系列的嬗变。但不论何种审美维度,背后都存在着“现实主义精神”,都具有相对稳定的色彩倾向,因为不同审美维度倾向的内容结构存在差异,不同审美维度感性和理性的强弱也有所不同。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作家采用的审美维度并不固定,甚至同一部作品都可能表现出多种审美维度。在不同作品中,作家的叙事技巧使用也具有多样性特征,原因为叙事技巧皆为思想表达服务,这其中又涉及到思想感情、前形式、内容、叙事材料以及叙事技巧之间的复杂关系。与此同时,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又不约而同地表现出诗意性,丰富了“诗意性”的内涵。在分析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的审美维度的过程中,同时还发现到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城市与乡村、人与文化及自然环境、“精英”与群众并非绝对对立,而如同中国的多民族一般,是对立中有统一的共同体。
范恒山,肖金成,陈耀,张可云,安树伟,丁任重,刘以雷[2](2020)在《西部大开发:新时期 新格局》文中研究表明2020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新要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新时代继续做好西部大开发工作,对于增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如何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如何解决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巩固脱贫攻坚任务;如何解决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如何处理好西部大开发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是学术界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期特邀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围绕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以期为加快形成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吕慧娜[3](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指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郭荣[4](2017)在《丝绸之路经济带视域下陕西人才资源开发对策研究》文中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战略和外交战略层面提出的发展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重要主张,国内相关省份尤其是西北五省区将这视为加速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机遇,纷纷寻找适合自身的目标定位。陕西提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加快建设内陆开发开放高地的目标。然而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各行各业有知识、有能力、会经营、懂管理的人才,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及其新起点建设中起着决定性作用。那么,陕西作为科教大省,人才资源的现状怎样,人才资源开发的手段及影响因素如何,怎样有效利用自身科教资源优势,培养出更多更好的能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贡献力量的人才,正是本文要研究的问题。本文以陕西人才资源开发为切入点,运用SWOT分析法阐述了陕西人才资源开发现状,梳理出陕西人才资源存在结构失衡、地域分布不均、人才流失严重、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和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等主要问题,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得出:科技教育环境、用人单位对人才的使用程度、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国家政策法规和高校人才培养方案是影响陕西人才资源开发的五大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所需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培养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所需的高技能人才;采用多种激励方式,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挖掘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现有人才的潜能;建立人才信息库和储备库,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晋升培训等人才资源管理制度,使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者的才能得以彰显等促进陕西人才资源开发的对策。本文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一是人才是一定社会历史时代的必然产物。时势造英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为亿万人才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为陕西人才资源开发带来了新的契机。但是,人才资源开发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二是与物质资源开发不同,教育、培训、激励和科学管理是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教育是开发人才智能的根本途径;培训是开发人才技能,实现人才资源价值增值的重要手段;激励是开发人才潜能,挖掘人才潜力的重要抓手;科学管理是开发人才效能,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三是政产学研相结合是加速人才成长,是实现科技创新人才价值的重要途径。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是一项伟大的社会实践活动,需要全省人民贡献智慧和力量。随着陕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对人才数量的需求会越来越多,质量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因此,陕西人才资源开发必将持续不断的进行下去,成为一种常态。
张菁[5](2010)在《西部和谐矿区的建设研究》文中认为我国西部地区的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能源战略接替区。多年来大规模的矿产资源开发,不仅带动了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也给经济发展程度较为成熟的中东部地区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有力地支援了国家的工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并且西部地区的矿产资源还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矿业势必成为带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对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对矿产资源开发所得利益的分配不均,各利益主体之间权责不明确,导致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形成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比如,由于开发或治理不当所导致的环境污染,矿区居民获利甚少而生活困苦,各级政府与开发企业的利益争斗等等。在国家提出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宏观背景下,.本文试从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特征(脆弱的地理环境特征、多民族的人文历史特征、以及发展落后的经济社会特征)出发,在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肯定矿产资源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分析西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政府、开发企业、矿区居民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探讨通过利益共享机制的建立,使得矿产资源开发所得利益在各主体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在对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在进一步的开发中,解决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关系矛盾,最终实现和谐矿区的建设。本文的几点说明如下:一.在分析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问题时,考虑到了民族性这一特征,西部地区很多矿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地,这一点有别于其他矿区,这一民族性的特征就决定了在开发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对少数民族同胞生活习惯的尊重等问题。二.本文在分析矿产资源利益关系的过程中,有两条主线贯穿全文,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一个纵向的关系,也就是代际间的矛盾关系,矿产资源是全人类的,不仅仅属于当代人,更属于后代,因此,要在开发过程中要注意对资源的有序开发并避免对矿区环境的污染而影响以后子孙万代的生存;人与人的关系,主要是政府、企业、矿区居民之间的横向关系,当然之中还包括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区域关系,在开发中要协调好各方关系,实现利益共享,进而构建和谐矿区。三.本文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资源开发与民族利益关系的和谐建构研究”(项目批准号:07MZ019)的调查资料为基础,试从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结构关系的角度,‘即根据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在开发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关系以及分配矛盾,通过构建一种利益共享的框架,来解决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所存在的问题,从而通过和谐矿区的建设来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白永秀,李伟[6](2008)在《西部大开发专题研究》文中指出经过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近九年的艰苦努力,西部大开发已进入大规模开发建设阶段,在这一关键时刻,对西部大开发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对于指导西部开发战略向纵深推进,进而为我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西部大开发中几个有争议问题,西部大开发的由来及意义、特点、给西部地区带来的机遇、现状及问题,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基本思路及对策等方面对西部大开发进行了系统研究,为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荐提供了理论基础。
赵常兴[7](2007)在《西部地区城镇化研究》文中提出城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走向文明和社会进步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西部城镇化作为中国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城镇化水平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也滞后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西部地区城镇化发展滞后,不但严重阻碍了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而且也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全局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本研究以西部地区城镇化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它的基础条件、发展历史、现实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进行探究,系统地梳理了西部城镇化的发展演变过程;运用双向思维分析了西部城镇化基础条件的优势与劣势、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探究西部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以期为相关决策部门提供参考。本研究首先全面分析了西部地区城镇化的基础性条件。影响西部城镇化的基础因素包括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文环境等。具体表现为:西部地区自然条件优劣共存,既具有资源禀赋优势,又存在地形复杂、生态环境脆弱等制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内经济发展不平衡;人文环境错综复杂,大大增加了城镇化推进的难度。通过对基础性条件进行分析,指出必须正视现实、立足区情、因地制宜来推进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回顾了历史时期西部地区城镇化发展过程,总结出它的阶段性特征和政府主导性特征。第一,阶段性特征明显:封建社会时期得到发展的城市主要是各级行政中心,政治职能明确;在近代的发展基本处于低水平徘徊状态;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国家在不同时期的政策影响,西部城镇化发展起伏波动,有前进也有倒退;改革开放以后,西部城镇化实现了健康发展,尤其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第二,政府的主导性特征突出,决定着西部城镇化的方向和发展速度。进一步展开对西部地区城镇化现实发展状况的分析。首先,概括了西部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剖析了制约西部城镇化发展的多方面因素,除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人口素质等常规因素外,还提出政策与制度障碍和地理空间格局不经济限制了西部城镇化的推进;最后,分析了促进西部城镇化发展的有利机遇和动力条件,主要包括国家扶持、政策倾斜、比较利益驱动、信息化与信息技术发展和制度创新等。探讨了西部城镇化进程中政府的角色定位、行为选择和制度创新。西部城镇化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模式,决定了政府在其发展过程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本研究分析了政府的角色定位;探究了政府行为选择的重点,如制定城镇化发展战略与城市发展规划、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进一步提出政府应当适时开征生态资源税,建立和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以制度创新促进西部城镇化协调持续发展。探寻了西部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建议充分发挥西部资源优势,以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建设资源性城镇;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将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相结合,走生态型城镇化道路;依托主要交通干线发展城镇密集带;在边境地区发展边贸驻军型城镇;依托特色旅游资源,发展特色旅游型城镇。各地区应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城镇化模式,促进本地区人口和产业的非农化。最后,对西部地区城镇体系构建和未来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出构想。论述了西部地区城镇体系构建的目标,即:建立各等级城镇合理均衡分布的规模结构、功能明确分工合理的职能结构、“点轴面”立体布局的空间结构。提出未来西部城镇化的总体发展战略,即:以突出西部特色、走多元城镇化道路、在局部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总体指导思想;以生态保护、城乡统筹、外延扩张与内涵提高并重、城镇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兼顾地区差异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原则;以本世纪中叶基本完成城镇化、促进城镇质量全面提升为战略目标;以发展大中城市为战略重点;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本研究最后指出:基于西部地区特殊的区情,发展小城镇切忌遍地开花,应主要选择以条件较好的县城和重点中心镇为发展对象,有重点地适度发展。
赵京[8](2006)在《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一个基于关键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但同时东西部经济差距却日益扩大,对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以及民族团结带来严峻挑战,从而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世纪之交,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6年来,虽然西部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但东西部区域经济差距不但没有缓解,反而进一步扩大。基于这种背景,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在西部经济发展中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效发挥政府职能,实现政府和市场的功能互补,运用政府干预来促进西部经济发展,不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也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本课题基于对经济发展中政府与市场功能两重性的认识,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方法,采用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相统一,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运用等具体方法,探讨了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的一般关系,系统梳理了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一般理论,并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政府干预的支持性理论进行了简要回顾,对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从政府职能视角进行现实剖析,认为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是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在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逻辑框架内,运用趋同理论和新增长理论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等对经济发展绩效的理论解释,并结合世界各国开发落后地区的国际经验,对我国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的关键经济职能给予界定,认为政府影响西部经济发展绩效的关键职能领域应该在于:促进西部市场化进展、参与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介入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对西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援助等方面;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场不发育—政府替代、市场残缺—政府补充、市场失灵—政府矫正”的政府与市场关系逻辑,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对政府在西部经济发展中的各个关键职能领域的介入进行理论论证和现实分析,证明了在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在四个关键职能领域内发挥重要职能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合理性。最后,结合政府的职能属性,对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四个关键职能领域内的职能运行与职能实现进行分析,构建了一个基于关键职能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 本课题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通过对西方政府职能演进的历史分析,论证了政府职能及其范围源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为政府发挥职能促进西部经济发展建立逻辑起点;在现实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条件约束下,首次将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定位在:促进市场发育,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经济增长,制定适宜政策;从市场和政府功能两重性出发,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框架内,通过理论分析和经验分析,对政府促进西部经济发展的关键职能领域进行了界定;运用
邵治亮[9](2006)在《陕北丘陵沟壑区退耕种草战略研究》文中认为生态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是新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发展面临的两大主要任务。面对区域严酷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状况,在对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现状综合调查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了区域生态环境现状与区域经济结构,并对陕北丘陵沟壑区实施退耕种草战略进行初步研究。研究首次提出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的陕北丘陵沟壑区实施退耕种草的基本战略和发展生态草畜业的重大举措。认为在实施退耕种草战略中坚持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合理利用退耕农田,建立草业基地,满足人民对草畜产品的需求,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达到退耕种草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在退耕种草战略实施中,应做到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与发展发展区域农村经济同时并进,以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土资源保护作为退耕种草战略的切入点。遵循可持续发展、生态经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突出应用性等原则。通过切实解决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等有关重大问题与退耕种草战略的关系。同时以当地群众经济收入的增长为核心,采取强化草业基地建设、发展生态草畜业、完善政策法规、健全保障体系等战略措施,以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的协同发展。一、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与区域特征为退耕种草提供得天独厚的条件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是陕北黄土高原的主体部分。区域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区域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是我国建设生态环境的重点区域。区域社会经济功能弱,严重影响着区域国土开发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化进程。不断恶化的水土流失给陕北本来就不肥沃的土地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目前退耕种草己经成了陕北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抉择,陕北地区是闻名全国的果业生产基地,果业、薯业、养羊业长期以来一直是带动整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随着农业基础地位的不断巩固,农业科技的不断发展,粮食供求格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由短缺变成了供求平衡、连年有余。区域发展草业条件得天独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积极实施退耕种草战略,是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突破口。陕北丘陵沟壑区的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则应以退耕种草、草牧产品加工为主要方向,同时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加快山川秀美工程建设,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二、农民增收是退耕种草战略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陕北丘陵沟壑区目前仍属于我国比较贫困的地区,退耕几年来,国家的退耕补贴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也明显地提高了其收入水平。但在国家停止补贴后,仅从经济效益上考察,退耕农民的收入将有可能低于非退耕户,因而存在复耕的可能。寻求有效解决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途路显得十分迫切。退耕种草可拓宽农民增收途径,符合陕北丘陵
王锋[10](2005)在《西部小城镇发展潜力与生态经济效应及相关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研究西部小城镇问题,不仅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有重要的实现意义。1999 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之后,西部地区正在成为国家的战略发展重点。而西部小城镇建设,对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西部小城镇的发展,不仅有利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科教发展和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等西部大开发重点任务的完成;而且,西部小城镇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结合点,其快速发展,有利于转移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进而缩小城乡差距。从理论研究看,加强对西部小城镇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为西部小城镇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从发展现状看,针对西部小城镇数量少、规模小、质量差的现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其发展,不断提升小城镇的质量和档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 本文的总体思路是,立足于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大背景,立足于实现全国区域协调发展需要,立足于我国加快推进城镇化的现实,根据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的一般理论,借鉴小城镇发展的国际国内经验,重点运用定量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和动态分析的方法,在分析西部地区城镇化和小城镇发展历程、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对到2020 年西部城镇化水平和小城镇的发展潜力进行了预测,并着重分析了小城镇建设与西部生态建设的互动关系,以及其与西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通过剖析西部小城镇在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行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制度创新促进西部小城镇发展的对策。 本文共分为八章。总体框架是:第一、二章是有关概念和理论铺垫部分。第三、四章主要分析和总结小城镇发展的国际国内经验。第五、六、七章是本文的重点和核心部分,主要预测了西部小城镇的发展潜力,讨论了小城镇发展与西部生态建设的互动关系,以及其与西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第八章是对西部小城镇发展的相关制度和政策的研究。 研究的主要结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城镇化的概念。所谓城镇化,就是农民变为市民,农村变为城镇,传统价值观念变为现代价值观念的动态过程和综合现象。本文所指的“小城镇”主要是建制镇,具体包括县城镇和除县城镇以外的建制镇,不包括农村集镇。 第二,国内外小城镇发展经验对西部小城镇建设有重要借鉴作用。国外小城镇建设,在重视小城镇规划和发展小城镇经济、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
二、简论西部大开发中陕北的企业培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简论西部大开发中陕北的企业培养(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的审美维度研究 ——以陕、甘、宁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概述 |
第一节 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的创作背景 |
一、地理背景 |
二、时代背景 |
小结 |
第二节 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审美维度的内涵与内容 |
一、审美维度的内涵 |
二、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审美维度的内容 |
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现实维度 |
第一节 批判现实维度 |
一、批判传统文化 |
二、批判现代事物 |
小结 |
第二节 实录生活维度 |
一、回忆童年乡村 |
二、感怀女性生活 |
三、摹写家乡现状 |
小结 |
第三节 昭彰模范维度 |
一、血性侠情范式 |
二、侠义守望楷模 |
三、刚柔相济圭臬 |
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想维度 |
第一节 点染桃源维度 |
一、勾勒理想传统 |
二、展现纯美人情 |
小结 |
第二节 创构神域维度 |
一、晕染神性时空 |
二、搭建超时空神域 |
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探索维度 |
第一节 引介神力维度 |
一、神力无奈退守 |
二、探索于交错时空 |
小结 |
第二节 求法桃源维度 |
一、诉诸修心无果 |
二、受制于碎片化时空 |
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多重视阈下的审美维度 |
第一节 文学视阈下的审美维度 |
一、重审技巧与思想的关系 |
二、审美维度的嬗变 |
三、揭示感性、理性与作品色彩 |
四、审美维度的体系性、作家审美的复杂性与泛化的诗意性 |
小结 |
第二节 社会历史视阈下的审美维度 |
一、呼应文学思潮与社会思潮 |
二、彰显文学的民俗学和文化传播价值 |
三、昭示五组共同体 |
小结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2)西部大开发:新时期 新格局(论文提纲范文)
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四个关键点 |
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三大关键问题 |
一、如何大保护 |
二、如何大开放 |
三、如何高质量发展 |
着力建设“两大一高”新西部 |
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
一、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背景 |
二、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关键 |
三、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措施 |
拓展西部地区的区域发展新空间 |
一、西部地区的区域发展新空间 |
二、形成西部地区梯次推进的区域发展接力态势 |
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转型的六大方向 |
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十个关键问题 |
(3)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丝绸之路经济带视域下陕西人才资源开发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2 人才资源开发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人才资源 |
2.1.2 人才资源开发 |
2.1.3 丝绸之路经济带 |
2.2 人才资源开发的理论基础 |
2.2.1 人力资本理论 |
2.2.2 学习理论 |
2.2.3 激励理论 |
3 丝绸之路经济带视域下陕西人才资源开发现状及其问题分析 |
3.1 丝绸之路经济带视域下陕西人才资源开发现状的SWOT分析 |
3.1.1 自身发展优势分析 |
3.1.2 自身发展劣势分析 |
3.1.3 外部机遇 |
3.1.4 外部威胁 |
3.2 丝绸之路经济带视域下陕西人才资源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人才结构失衡 |
3.2.2 人才分布不合理 |
3.2.3 人才流失严重 |
3.2.4 科研成果转化率低 |
3.2.5 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 |
3.3 丝绸之路经济带视域下陕西人才资源开发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人才开发需求导向不明确 |
3.3.2 区域经济发展失衡 |
3.3.3 激励机制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
3.3.4 地域报酬环境较差 |
3.3.5 缺乏产学研相结合的平台和政策支持 |
4 丝绸之路经济带视域下陕西人才资源开发影响因素分析 |
4.1 陕西人才资源开发调查概况 |
4.1.1 调查对象与方法 |
4.1.2 调查问卷设计 |
4.2 研究过程及结果 |
4.2.1 样本的有效性说明 |
4.2.2 样本的统计分析 |
4.2.3 结果分析 |
5 丝绸之路经济带视域下促进陕西人才资源开发的对策建议 |
5.1 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
5.1.1 优化高校教育模式,提高人才综合素质 |
5.1.2 加强教育合作,培养国际性人才 |
5.2 改革培养模式及培训制度,提高人才技能 |
5.2.1 改革培养模式,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 |
5.2.2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 |
5.2.3 建设高标准、开放式、公益性公共实训基地 |
5.3 灵活运用激励方式,挖掘人才潜能 |
5.3.1 制定优惠政策引进优秀人才 |
5.3.2 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现有人才 |
5.4 加强科学管理,高效使用人才 |
5.4.1 建立人才信息库,实现人才供求的无障碍对接 |
5.4.2 建立人才储备库,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
5.4.3 制定科学管理制度,实现人才使用效益最大化 |
5.5 增强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力度,加快人才成长速度 |
5.5.1 依托研究型大学创建高科技园区 |
5.5.2 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中心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目录 |
附录:关于陕西人才资源开发影响因素的调查问卷 |
(5)西部和谐矿区的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 文献综述及评论 |
三. 研究思路及框架 |
四. 主要研究方法 |
五. 论文的目标 第一章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特征 |
第一节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的主要类型 |
一. 西部地区的能矿资源 |
(一) 煤炭资源 |
(二) 石油、天然气资源 |
(三) 地热资源 |
二. 西部地区的金属矿产 |
三. 西部地区的非金属矿产 |
(一)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 |
(二) 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产 |
第二节 西部地区的特征对矿产资源开发的影响 |
一. 西部地区脆弱的地理环境特征 |
二. 西部地区特殊的人文历史特征 |
(一) 地域性 |
(二) 民族性 |
(三) 多元性 |
(四) 脆弱性 |
三. 西部地区较东部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征 |
(一) 自然历史原因 |
(二) 产业结构的原因 |
(三) 国家的政策倾斜原因 |
第三节 西部矿产资源的对西部地区经济的影响 |
一. 西部地区丰富的矿产资源是经济发展重要的资源基础 |
(一) 矿产资源开发给西部地区经济带来的转变 |
(二) 巨大的矿产资源开发潜力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后发优势 |
(三) 矿产资源开发是西部地区各民族富强繁荣的期望 |
二.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矿产资源开发对西部生态环境的影响 |
(二)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利益分配不均问题 第二章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结构分析 |
第一节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主体 |
第二节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关系及分配方式 |
一.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
二.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人与人的关系 |
(一)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 |
(二) 开发企业与政府的利益关系 |
(三) 开发企业与矿区居民的利益关系 |
第三节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在各主体之间的分配方式 |
一.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实现形式 |
二.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现状 第三章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关系的区域案例分析:新疆矿产资源开发 |
第一节 新疆矿产资源开发概况 |
第二节 新疆矿产资源开发对地方经济的贡献 |
第三节 矿产资源开发带给新疆的负面影响 |
一. 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自然环境破坏负外部性问题 |
(一) 诱发地质灾害 |
(二) 恶化土地资源及水资源环境 |
二. 新疆矿产资源产业结构单一问题 |
三. 中央政府、新疆地方政府与开发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 第四章 西部和谐矿区的建设 |
第一节 资源利益共享和谐的理念 |
第二节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共享和谐机制的建立 |
一. 建立能够保证公平性的机制 |
(一) 纵向的公平—代际公平 |
(二) 横向的公平—区域间的公平 |
二. 建立开发地居民的优先受惠权机制 |
三. 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
四. 建立民族文化的保护机制 |
(一) 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
(二) 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信仰 |
(三) 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 |
五. 建立西部矿产资源形态演替升级机制 |
第三节 西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共享和谐的保障 |
一. 区域自治法对民族利益关系和谐的制度保障 |
二. 国家政策对民族地区资源利益实现的支持 |
三. 矿区少数民族人力资源开发在和谐关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
(7)西部地区城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内研究动态 |
1.3.2 国外研究动态 |
1.3.3 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范围界定 |
1.4.2 研究思路 |
1.4.3 研究方法 |
1.5 论文创新之处 第二章 西部地区城镇化的基础条件 |
2.1 自然条件优劣共存 |
2.1.1 地形条件复杂,延缓要素的流动与集中 |
2.1.2 生态环境恶化,阻碍城镇化持续发展 |
2.1.3 自然资源丰富,利于发展资源性城镇 |
2.1.4 旅游资源独特,发展特色旅游型城镇优势明显 |
2.2 经济发展滞后且失衡 |
2.2.1 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城镇化相对滞后 |
2.2.2 与东部差距逐渐扩大,城镇化基础薄弱 |
2.2.3 地区内部发展不平衡,经济基础差异明显 |
2.3 人文环境错综复杂 |
2.3.1 人口分布东密西疏,不利于人口聚集 |
2.3.2 少数民族分布广泛,城镇化难度增大 |
2.4 立足西部区情,推进城镇化进程 第三章 西部地区城镇化发展历史 |
3.1 历史时期发展徘徊不前 |
3.1.1 古代获得发展的城市多为行政中心 |
3.1.2 近代西部城镇化缓慢发展 |
3.2 建国以后发展跌宕起伏 |
3.2.1 1949~1957 年:空前发展 |
3.2.2 1958~1965 年:剧烈波动 |
3.2.3 1966~1977 年:逆向发展 |
3.3 改革开放以后正常发展 |
3.3.1 1978~1998 年:健康发展 |
3.3.2 1999 年至今:全面发展 |
3.4 历史特征:政府主导性特征明显 |
3.4.1 政府决定西部地区城镇化方向 |
3.4.2 西部城镇化是国家战略需求的反映 |
3.4.3 西部城镇化的推进需要由国家主导 第四章 西部地区城镇化现实分析 |
4.1 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城镇化发展水平滞后 |
4.1.2 地区内部发展不平衡 |
4.1.3 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 |
4.1.4 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 |
4.1.5 城镇集聚功能较弱 |
4.2 多方面的制约因素 |
4.2.1 生态环境脆弱 |
4.2.2 水资源短缺 |
4.2.3 经济实力弱 |
4.2.4 人口素质低,思想保守 |
4.2.5 政策与制度障碍 |
4.2.6 地理空间格局不经济 |
4.3 新时期的发展机遇 |
4.3.1 政府扶持与政策倾斜 |
4.3.2 比较利益驱动 |
4.3.3 信息化与信息技术发展 |
4.3.4 制度创新推动 第五章 西部城镇化进程中的政府规制 |
5.1 政府角色定位 |
5.1.1 转变思想观念 |
5.1.2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
5.1.3 加强城市的规划与建设 |
5.1.4 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 |
5.2 政府行为选择 |
5.2.1 制定城镇化发展战略与道路 |
5.2.2 制定具体的城市发展规划 |
5.2.3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
5.2.4 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
5.2.5 多渠道筹集城镇建设资金 |
5.2.6 加强宏观协调与控制 |
5.2.7 适时开征生态资源税 |
5.3 以制度创新促进西部城镇化 |
5.3.1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
5.3.2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
5.3.3 创新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 |
5.3.4 健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
5.3.5 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 第六章 因地制宜推进西部特色城镇化 |
6.1 依托资源优势发展资源性城镇 |
6.1.1 资源性城镇是西部城镇的重要组成部分 |
6.1.2 丰裕的资源有利于资源性城镇的新建和扩张 |
6.1.3 资源性城镇对于低素质劳动者的吸纳能力更强 |
6.1.4 资源性城镇必须着眼于可持续发展 |
6.2 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相结合 |
6.2.1 生态移民概念的提出 |
6.2.2 应将生态移民与城镇化有效结合 |
6.2.3 生态移民型城镇化应具有超前生态意识 |
6.3 依托交通干线发展城镇带 |
6.3.1 以交通干线为轴线聚集是西部城镇分布的主要特征 |
6.3.2 交通干线具有很强的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效应 |
6.3.3 交通极为不便的地区应适当推进异地城镇化 |
6.4 在边境地区发展边贸驻军型城镇 |
6.4.1 边贸型城镇 |
6.4.2 驻军型城镇 |
6.5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旅游型城镇 |
6.5.1 开发特色旅游资源 |
6.5.2 以特色旅游促进非农化 第七章 西部地区城镇体系构建 |
7.1 各等级城镇合理均衡的规模结构 |
7.1.1 现实规模结构特征 |
7.1.2 城镇规模结构的优化 |
7.2 职能明确分工合理的职能结构 |
7.2.1 西部城镇职能类型划分 |
7.2.2 西部城镇职能结构特征 |
7.2.3 城镇职能结构的完善 |
7.3 “点轴面”立体布局的空间结构 |
7.3.1 确立空间结构的“点轴” |
7.3.2 城镇空间结构布局重点 第八章 西部地区城镇化战略构想 |
8.1 总体发展思路 |
8.1.1 走多元化发展道路 |
8.1.2 局部地区可以跨越式发展 |
8.2 战略原则 |
8.2.1 生态保护居于首位 |
8.2.2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
8.2.3 外延扩张与内涵提高并重 |
8.2.4 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
8.2.5 兼顾地区差异 |
8.2.6 可持续发展 |
8.3 战略目标与重点 |
8.3.1 本世纪中叶基本完成城镇化 |
8.3.2 促进城镇发展质量全面提升 |
8.3.3 以大中城市为主的战略重点 |
8.4 发展道路与途径 |
8.4.1 壮大区域中心城市 |
8.4.2 培育潜在的大城市 |
8.4.3 有重点地适度发展小城镇 |
8.4.4 多元化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
(8)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一个基于关键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关于经济发展中政府作用的相关讨论 |
1.2 课题价值:研究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意义 |
1.3 文献综述:关于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相关研究 |
1.4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与创新 |
1.5 研究范围、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2 区域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一般理论分析 |
2.1 经济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演进与范式之争 |
2.1.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演进:政府职能的历史逻辑 |
2.1.2 范式之争:“守夜人”的政府职能范式与干预型政府职能范式 |
2.2 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内涵界定与关系界说 |
2.2.1 经济发展的内涵及其拓展 |
2.2.2 政府职能的内涵分析 |
2.2.3 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价值 |
2.3 关于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的基本理论 |
2.3.1 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
2.3.2 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 |
2.3.3 第三种政府职能理论 |
2.4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政府职能发挥的理论支持 |
3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现实分析 |
3.1 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现状描述 |
3.2 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政府职能视角分析 |
3.3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社会需求分析 |
4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选择 |
4.1 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职能范围 |
4.2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领域选择 |
4.2.1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界定的理论分析 |
4.2.2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关键职能界定的国际经验借鉴 |
5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
5.1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政府职能定位的理论分析 |
5.2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政府职能定位的现实分析 |
5.3 政府在推进西部市场化进程中的职能定位 |
5.3.1 政府参与西部市场发育发展的管理职能 |
5.3.2 政府参与西部市场发育发展的服务职能 |
5.4 西部市场化进展中政府职能的实现 |
6 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
6.1 政府参与西部人力资本形成的理论分析 |
6.2 政府参与西部人力资本形成的现实分析 |
6.3 政府在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的职能定位 |
6.3.1 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政府的服务职能 |
6.3.2 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政府的管理职能 |
6.4 政府在西部人力资本形成中的职能实现 |
7 政府在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职能分析 |
7.1 政府在西部生态环境建设职能发挥的理论基础 |
7.2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职能发挥的现实依据 |
7.3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
7.3.1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的服务职能 |
7.3.2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的管理职能 |
7.4 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政府职能的实现 |
8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的政策援助职能分析 |
8.1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的理论基础 |
8.2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的现实依据 |
8.3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职能的运行分析 |
8.4 西部经济发展中政府政策援助职能的实现分析 |
本文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和所获奖励 |
(9)陕北丘陵沟壑区退耕种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我国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背景 |
1.2 改善我国生态环境迫在眉睫 |
1.2.1 土地的不合理耕种急需改变 |
1.2.2 水土流失急需控制 |
1.2.3 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改善生态环境创造了历史机遇 |
1.3 国内外退耕工作研究进展 |
1.3.1 中国退耕还林还草进展及现状 |
1.3.2 国外退耕还林还草概况 |
1.3.3 国外退耕还林还草对我国的启示 |
1.4 实施退耕种草的战略意义 |
1.4.1 退耕种草是实现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
1.4.2 退耕种草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 |
1.4.3 退耕种草利于国际贸易 |
第二章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1 选题的目的 |
2.2 主要研究内容 |
2.2.1 研究内容 |
2.2.2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第三章 陕北丘陵沟壑区退耕种草环境分析与综合评价 |
3.1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状况及分析 |
3.1.1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概况 |
3.1.2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现状剖析 |
3.1.3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 |
3.1.4 陕北丘陵沟壑区退耕种草的必要性 |
3.2 陕北黄土丘陵沟壑区植被建设及农牧草业发展状况分析 |
3.2.1 陕北丘陵沟壑区退耕状况 |
3.2.2 陕北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建设 |
3.2.3 陕北丘陵沟壑区退耕种草的可行性 |
3.3 陕北丘陵沟壑区区域经济特征辨识 |
3.3.1 区位条件分析 |
3.3.2 区域城市发展现状 |
3.3.3 区域资源结构特征 |
3.3.4 区域资源利用分析 |
3.4 陕北丘陵沟壑区粮食供求状况与农民收入状况 |
3.4.1 粮食供求情况 |
3.4.2 农民收入问题 |
3.5 陕北丘陵沟壑区退耕种草系统特征 |
3.5.1 退耕种草系统概述 |
3.5.2 退耕种草系统的特征分析 |
3.5.3 退耕种草系统要素间关系分析 |
第四章 陕北丘陵沟壑区退耕种草战略抉择 |
4.1 退耕种草战略思想 |
4.2 退耕种草战略目标 |
4.3 退耕种草战略重点 |
4.4 退耕种草战略实施原则 |
第五章 退耕种草战略实施中应正确处理的几个重大问题 |
5.1 退耕种草战略与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问题 |
5.1.1 退耕种草战略与生态环境建设问题 |
5.1.2 陕北丘陵沟壑区退耕种草与区域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
5.1.3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环境因素分析 |
5.1.4 退耕种草促进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
5.2 退耕种草战略与农民增收问题 |
5.2.1 农民收入与退耕种草 |
5.2.2 退耕种草对农民收入影响的调查 |
5.2.3 退耕种草可拓宽农民增收途径 |
5.2.4 退耕种草增加农民收入的对策建议 |
5.3 退耕种草战略与粮食安全问题 |
5.3.1 退耕种草与粮食安全 |
5.3.2 退耕种草保障粮食安全的对策建议 |
第六章 实施退耕种草的战略措施 |
6.1 组建草业基地 |
6.1.1 陕北丘陵沟壑区退耕种草的成功范例 |
6.1.2 建立草业基地可以发挥区域资源优势 |
6.1.3 苜蓿的生态适应性和生产潜力 |
6.1.4 草业基地建设的措施 |
6.2 发展生态草畜产业 |
6.2.1 实行农牧耦合工程 |
6.2.2 陕北丘陵沟壑区农牧耦合发展的条件和模式 |
6.2.3 陕北丘陵沟壑区舍饲养羊技术 |
6.2.4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草畜产业发展对策 |
6.3 完善政策法规 |
6.3.1 建立合理的生态林草产权制度,优化退耕地的产权配置 |
6.3.2 财政补贴和市场手段相结合,确保退耕种草的长效激励 |
6.3.3 利用地方优势,大力发展后续产业 |
6.3.4 加强科学技术在退耕种草中的运用 |
6.3.5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生态草畜业产业化建设 |
6.3.6 政府调控和群众参与相结合 |
6.3.7 加强退耕种草工程的法制化建设,确保退耕种草的规范化 |
6.4 健全保障体系 |
6.4.1 强化退耕种草科学研究 |
6.4.2 加快退耕种草服务体系建设 |
6.4.3 强化人力资源开发 |
6.4.4 积极寻求对外合作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7.1 主要结论 |
7.2 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西部小城镇发展潜力与生态经济效应及相关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意义和目的 |
1.1.1 研究的背景、意义 |
1.1.2 研究的目的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可能创新点 |
第二章 城镇化和小城镇的概念及有关理论界定 |
2.1 城市、城镇与小城镇 |
2.1.1 城市、城镇与小城镇的内涵 |
2.1.2 城市和城镇划分指标与分类 |
2.2 城市化与城镇化 |
2.3 城镇化的特征与指标界定 |
2.4 城市、城镇、乡村的互动关系 |
2.5 城市、城镇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与配套关系 |
第三章 小城镇发展的国际经验 |
3.1 世界城镇化的特点与趋势 |
3.2 世界一些国家小城镇的发展 |
3.2.1 美国城镇化和小城镇的发展 |
3.2.2 英国城镇化和小城镇的发展 |
3.2.3 德国城镇化和小城镇发展 |
3.2.4 日本城镇化和小城镇的发展 |
3.3 国外小城镇建设对我国及西部地区小城镇发展的启示 |
第四章 小城镇发展的国内经验 |
4.1 我国城镇化的历程和现状 |
4.1.1 我国城镇化的历程 |
4.1.2 我国城镇化的现状 |
4.2 我国小城镇的发展现状、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
4.2.1 我国小城镇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
4.2.2 我国小城镇发展的作用 |
4.2.3 我国小城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 东部地区小城镇发展对西部地区的启示 |
第五章 西部小城镇的发展潜力 |
5.1 西部地区城镇化历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5.1.1 西部地区城镇化历程 |
5.1.2 西部地区城镇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5.2 西部小城镇的发展现状和类型 |
5.2.1 西部小城镇的发展现状 |
5.2.2 西部小城镇发展的主要类型 |
5.3 西部地区城镇化和小城镇发展的环境分析 |
5.3.1 西部地区城镇化的环境 |
5.3.2 西部地区城镇化的道路选择:多元化城镇化道路+加快发展小城镇 |
5.3.3 西部小城镇发展的环境分析 |
5.4 西部城镇化水平和小城镇的发展潜力 |
5.4.1 计算方法 |
5.4.2 西部城镇化水平和小城镇的发展潜力和水平预测 |
5.5 西部小城镇建设的规模和分区 |
5.5.1 西部小城镇建设的规模 |
5.5.2 西部小城镇建设分区 |
第六章 西部地区小城镇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 |
6.1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现状、问题及原因 |
6.1.1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现状 |
6.1.2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
6.1.3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的原因 |
6.2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西部地区的具体思路 |
6.2.1 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思路 |
6.2.2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特点和建设的具体思路 |
6.3 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改造工程的政策分析 |
6.3.1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改造工程的主要内容 |
6.3.2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改造工程的成效 |
6.3.3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改造工程的主要不足 |
6.4 对退耕还林的政策分析 |
6.4.1 退耕还林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
6.4.2 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成效 |
6.4.3 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不足 |
6.5 对生态移民的政策分析 |
6.5.1 生态移民政策的背景和内容 |
6.5.2 生态移民的主要做法 |
6.5.3 几种典型的生态移民 |
6.5.4 生态移民对生态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的作用 |
6.5.5 生态移民政策的不足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6.6 发展小城镇与西部生态环境建设 |
6.6.1 对生态环境建设三种措施的比较及思路调整 |
6.6.2 小城镇发展对西部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作用 |
6.6.3 退耕还林还草应和发展小城镇相结合 |
6.6.4 生态移民应和发展小城镇相结合 |
第七章 西部小城镇建设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
7.1 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
7.1.1 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
7.1.2 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全国农业发展中有重要地位 |
7.2 西部小城镇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
7.2.1 发展小城镇能有效解决西部地区城乡二元结构偏差 |
7.2.2 发展小城镇能有效促进西部二三产业发展和扩大内需 |
7.2.3 发展小城镇能有效吸纳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 |
7.2.4 发展小城镇可以降低西部城镇化成本 |
7.2.5 发展小城镇有利于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
7.2.6 发展小城镇有利于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增长,促进民族团结 |
7.2.7 小城镇建设有利于西部农业结构调整与特色农业发展 |
7.2.8 小城镇建设有利于西部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
第八章 西部地区小城镇发展的相关制度与政策研究 |
8.1 小城镇建设与土地制度 |
8.1.1 农村土地制度 |
8.1.2 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
8.2 小城镇户籍制度 |
8.2.1 小城镇户籍制度的演变和管理现状 |
8.2.2 西部地区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与创新 |
8.3 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 |
8.3.1 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和问题 |
8.3.2 西部地区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 |
8.4 小城镇投融资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
8.4.1 小城镇投融资体制 |
8.4.2 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四、简论西部大开发中陕北的企业培养(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世纪西部乡土小说的审美维度研究 ——以陕、甘、宁为中心[D]. 隋军. 西藏民族大学, 2021(08)
- [2]西部大开发:新时期 新格局[J]. 范恒山,肖金成,陈耀,张可云,安树伟,丁任重,刘以雷. 区域经济评论, 2020(05)
- [3]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丝绸之路经济带视域下陕西人才资源开发对策研究[D]. 郭荣. 陕西科技大学, 2017(01)
- [5]西部和谐矿区的建设研究[D]. 张菁. 中央民族大学, 2010(05)
- [6]西部大开发专题研究[J]. 白永秀,李伟. 西北人文科学评论, 2008(00)
- [7]西部地区城镇化研究[D]. 赵常兴.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7(06)
- [8]西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一个基于关键领域的政府经济职能分析框架[D]. 赵京. 西北大学, 2006(11)
- [9]陕北丘陵沟壑区退耕种草战略研究[D]. 邵治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6(05)
- [10]西部小城镇发展潜力与生态经济效应及相关政策研究[D]. 王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