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我国现行公文用纸幅面的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潘庆云[1](2021)在《法律书面语体超语言视觉手段刍议》文中研究说明语言构建了法律,而在履行构建法律的使命中,法律书面语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书面语体必须凭借人类的视觉才能被感知和传播。本文试图初步探讨法律书面语体如何创制和确定有效的超语言视觉手段,以加强其交际、传播效果。本文首先从陈望道《修辞学发凡》有关"辞的形貌"中汲取先进理念和养分,然后对英国古代法律文件的视觉手段进行考察与借鉴,又对中国古代法律书面语体的视觉处理进行初步调研,最后把文章的落脚点放在中国当代以法律文书为重点的法律书面语体视觉手段探讨上,试图用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和确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司法实践的视觉手段体系。
金小月[2](2020)在《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对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发展历程进行研究,总结在新中国成立到至今70年的时间中我国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所取得的成就,阐述在这阶段文书档案工作标准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分析评价目前我国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的实施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为未来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的发展提供参考性的意见。全文分六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章为绪论。主要阐述本文的研宄背景、研宄目的及意义、国内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第二章为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的发展历程。梳理了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的发展历程的四个主要阶段:草创阶段、停滞阶段、发展阶段和法制化建设阶段,具体分析各个阶段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的发展情况与特点。第三章为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标准的制定。从党政机关公文标准的制定、纸质文书档案管理标准的制定、文书类电子文件标准的制定情况分别具体展开论述。第四章为文书档案标准的实施和监督。重点对文书档案标准实施的准备、推行、监督评议三个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第五章为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的评价。基于前三章对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研究分析,指出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尽管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有待加强。第六章为结束语。针对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未来发展提出见解。
金雪[3](2020)在《关于《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常用公文范例实用手册》的汉朝翻译实践报告》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多次提到全面从严治党,必然在提高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上有所体现。党支部工作公文的写作与处理,是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的一个重要环节。现阶段,还未有以朝鲜语编撰的比较完整的党支部常用公文体系的书籍。在朝鲜族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里年纪比较大的党务工作者的汉语能力、文化知识相对薄弱,在参考以汉语撰写的公文书,掌握并熟练地运用党支部常用公文写作方面存在着困难。译者选择翻译项目作为硕士学位论文,以欧阳旭辉所着的“新时代党建工作实务与创新”系列丛书当中的《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常用公文范例实用手册》为文本进行了汉朝翻译实践工作,在此基础上撰写翻译实践报告。该书依据党和国家最新公文法规的规范要求,紧密结合党支部公文处理工作实际,将党支部常用公文统一进行归类,共分6章,列举49种常用公文范例,力争展现一个完整的党支部常用公文体系,涵盖党支部常用公文的主要部分。同时,对公文写作概念、注意事项、特点、要求和方法进行详细深入的介绍,并精心选取例文,大大方便了党支部公文初学者的学习和使用。译者翻译整本书,全文近9万5千字,译成朝鲜语12万4千余字,目前尚无朝鲜语译本。译文的目标读者是朝鲜族地区汉语能力、文化知识相对薄弱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和各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里需要用朝鲜语撰写公文的党务工作者。译者选择这部作品翻译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这些党务工作者提高公文写作水平,在优化思维素质、政治素质和提高岗位工作能力上,提供有益帮助。本翻译实践报告的主要对翻译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详细的阐述,该翻译实践报告由五个部分组成。在第一章,译者阐述了翻译这部作品的目的与意义。第二章是翻译项目概述部分,其中包括翻译项目材料的介绍、作者简介与作品介绍。第三章里,对翻译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分为译前分析和译前准备。第四章是翻译案例分析,这部分是翻译实践报告的重要内容,译者从中国特色词汇、句子的处理方面,根据翻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找出代表性的例子,采取多种翻译方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译例分析。最后,第五章是对该翻译实践报告的总结,阐述了翻译项目整个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对自身翻译能力和翻译理论学习等方面做出了总结。译者通过本次翻译项目的准备,在翻译能力上有所提高,也深深体会到了翻译的艰苦,也意识到自己仍有不足之处,还需要长久的磨练。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译者会更加谦逊好学,不断提升翻译能力,努力成为一名输入量足,输出能力强的优秀翻译者。
杨霞[4](2019)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公开》文中研究指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系指政府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这一行政行为当中的决策机关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等进行的合乎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审查时出具的、包含法律评价和处理建议等方面意见的公文,是一种法律上的评价性文件。就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法律属性而言,其属于政府信息。理由在于,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授权主体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判定某项信息是否是政府信息应当满足政府信息的主体要件、职责要件、手段要件及形式要件,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兼有之。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可知例外不公开条款主要指:“三安全一稳定”条款、“保密”条款以及“内部管理信息”条款、“过程性信息”条款。因“三安全一稳定”条款及“保密”条款在理论界实务界的界定都相对明确少有争议,对之只作了简要的说明,重点在于界定内部管理信息及过程性信息的内涵。通过对相关立法、案例、学界观点的梳理,结合国外立法的经验,将二者信息的内涵界定如下:内部管理信息是指纯粹关于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对公众无明显公共利益的轻微事项信息;过程性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最终行政行为之前,行政机关之间或机关内部在讨论程序中提出的各种观点、意见、建议、方案等意见性信息,一旦公开将会损害行政坦诚交流的。其中不包括决策依据类意见性信息。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与“三安全一稳定”条款、“保密”条款、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作比较可得出以下结论:就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与前两款事项的比较可得,因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内容的宽泛、不确定性,无法直接判定其是否涉及“三安全一稳定”条款、“保密”条款;就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与后两款事项的比较可得,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既非内部管理信息,也非过程性信息。综合上述比较结论,根据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初步判定重大行政决策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具有可公开性。当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公开也存在例外: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内容涉及“三安全一稳定”条款、“保密”条款时,仍需依照该两款例外不公开条款的规定对待,且需遵循“区分处理”规则。
张春梅[5](2017)在《公文文种函的偏误分析及纠偏策略研究》文中指出内地法定公文“函”的历史由来已久,但在理论阐释和实际使用中仍然存在各种偏误。论文以公文文种“函”为研究对象,在运用语言学、秘书学、文体学、写作学等研究领域理论的基础上,与传统的文献研究方法与数据统计法、图表分析法、案例引证法、对比分析法、科学分类法等相结合,以各级政府网文件库和大量着述对函的论述为基础,分析函存在偏误的原因及其解决之道。论文对函进行了尽可能系统的研究。首先,从文类、文间以及文本自身等三方面指出函的诸种偏误。文类的偏误如:对“函”与“信函”的混淆、对“函”与“便函”的混淆、误认为函不是公文。文间的偏误如:函与相关文种错用的表现、原因,函与错用文种的区别。文本的偏误如:行文关系、公文格式、语言表达三方面。其次,从国家层面、着述者层面、运作者层面、文种与载体层面等方面,指出函存在偏误的原因。针对不同原因规避方法也有不同,国家层面的规避方法:避免条例自身缺陷、进一步完善公文知识的普及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发文程序,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着述者的规避方法:着述者要提高自身水平、严谨治学。运作者层面的规避方法:正确认识行文关系、严格遵守条例规范、扬长避短善用中国文化。文种与载体层面的规避方法:加强对文种的重视、顺应潮流,规避不足。最后,指出内地函与香港公函在历史沿革、适用范围、格式和语言等方面也表现出各自的不同,两地可相互借鉴。一方面,内地函可借鉴香港公函,不断优化条例细则、调整适用范围、完善处理程序;另一方面,香港公函可借鉴内地函,不断完善条例规定、优化语言文字,并统一书写格式。论文根据目前的函使用状况与现实需求,推测内地函可能会呈现电子化、新媒体化、亲民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陈儒[6](2017)在《建国后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进程研究》文中认为公文是党政机关管理国家、处理公务时使用的重要工具,其种类、格式、行文规则、处理程序等都有明确的标准。建国后,党政机关建立了适用于我国国情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所需要的新的公文体系。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党政机关公文逐步规范。本文以建国后出台的党政机关公文工作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参考,结合党政机关公文拟制与处理的实践,分四个部分对党政机关公文的规范化进程进行探索研究。第一部分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剖析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进程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层面。第二和第三部分是从工作实践的角度,阐述党政机关公文行文要素、处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全面系统地展示党政机关公文的规范化进程。第四部分是在前三部分的基础上,对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进程的推动因素、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趋势进行论述,完成对整个进程的评析,从而为构建更为规范的党政机关公文体系和科学地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工作提供参考。
刘凯[7](2015)在《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进程研究》文中提出民国时期是我国历史发展中一个特殊的阶段,由于其处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型期间,所以这一阶段将要面临许多从未解决过的问题,公文规范化建设也是一样,将会面临许多新问题、新因素;因此研究民国时期的公文规范化进程,对了解公文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选取时间为轴,对民国时期各阶段的公文规范化实践进行分析,实现了对这一时期的整体性研究。全文大致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概述,主要包括规范化的定义、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的定义和研究内容、民国时期进行公文规范化的必要性;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为本文的主体部分,选取时间为主线,分别从三个时间段对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的建设进行介绍;第二部分是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主要介绍了该时期进行公文规范化的背景以及开创实践,并总结了这一阶段的公文规范化建设的优缺点;第三部分是北洋政府时期,本部分主要介绍了该时期进行公文规范化的背景以及发展实践,并总结和分析了这一阶段的公文规范化建设;第四部分是南京国民政府,这一部分同样是先介绍该时期进行公文规范化的背景以及实践,然后分析和总结其优缺点,但是本部分又着重介绍了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文规范化有巨大推动作用的文书档案改革运动;第五部分是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的评述,分别从评价和对后世的影响两个方面对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建设做出了总体的评价。通过研究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可以为公文研究提供丰富的理论知识。
张松祥[8](2013)在《公文格式历次修订的人文取向》文中研究指明建国至今,我国有关公文格式的国家标准共有三个版本:1988年9月公布的《国家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88,以下简称"1988版")是第一个版本,1999年该版本经修订被易名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以下简称"1999版"),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统一之后,该国家标准又在1999版
徐慧姣[9](2013)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解读 ——基于五个新旧文本的比较》文中认为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执行,宣告了中共中央办公厅于1996年5月3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务院于2000年8月24日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作为新《条例》的配套,同年6月29日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于7月1日正式实施,1999年修订实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即行停止实施,这宣告了我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统一的新时代正式到来。为较好的贯彻学习新文本,纠正文书工作者与新文本的规定不相适应的地方,同时也为了进一步领会新文本的进步之处,并查找出新文本仍然不合理的因素,为下一步的继续修订提出可供参考的建议,笔者选取这五个文本,从公文处理的总原则以及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的流程进行了比较研究。文章认为,新文本的修订有许多创新之处,如:更加注重公文处理的科学化,更好的把握了“党政合一”和“党政分开”的原则,对党政机关公文进行了界定,对文种数量进行了精简,对文种功能进行了拓展、限制和综合,进一步规范了文本语言的表述,对条例和格式的内容进行了校好的区分,对行文规则和处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进一步加强了对公文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等等。当然,通过比较研究,笔者发现了新文本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个别文种的适用范围不够科学合理;未认识到公文传递的重要性,对公文处理流程的科学划分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梳理;公文拟制环节中,对“审核”“审议”“初核”的概念规定较为模糊等等。新文本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党政机关实际公文处理工作是一次挑战和革新,要求公文处理工作者全面学习领会文本内容和要求,并通过实践进行检验,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岳海翔[10](2012)在《我国当代公文法规建设的重大变革——学习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文中指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正式印发,并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宣布1996年5月3日中办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二、规范我国现行公文用纸幅面的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规范我国现行公文用纸幅面的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法律书面语体超语言视觉手段刍议(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题解:超语言视觉手段 |
二、《修辞学发凡》“辞的形貌”与超语言视觉手段 |
三、英国法律书面语体超语言视觉手段的启示 |
四、中国古代法律书面语体的视觉处理举隅 |
五、我国当代法律文书视觉处理的现状及其优化改革 |
(一)现状与特点 |
1. 法律文书标题的视觉处理 |
2. 法律文书首段、正文、尾部在平面载体上的序列 |
(二)法律文书视觉手段优化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
1. 纸张纸型 |
2. 文书各部分字体型号及其布列规则 |
3. 天地页边 |
4. 印刷要求 |
5. 视觉处理 |
六、余论:“视觉法律修辞”及其他 |
(2)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的发展历程 |
2.1 草创阶段(1949-1965) |
2.2 停滞阶段(1966-1976) |
2.3 发展阶段(1978-1988) |
2.4 法制化阶段(1988-至今)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标准的制定 |
3.1 党政机关公文标准的制定 |
3.2 纸质文书档案管理标准的制定 |
3.3 文书类电子文件标准的制定 |
第四章 文书档案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
4.1 实施准备 |
4.2 标准推行 |
4.3 监督评议 |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的评价 |
5.1 文书档案标准制定范围不断扩大 |
5.2 文书档案标准贯彻力度日益提高 |
5.3 文书档案标准受重视程度逐渐加深 |
5.4 文书档案人员工作能力的逐步提升 |
5.5 财政支持力度欠缺 |
5.6 文书档案标准的权威性难以体现 |
5.7 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实施情况的差异性明显 |
第六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致谢 |
(3)关于《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常用公文范例实用手册》的汉朝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摘要 |
第一章 引言 |
第二章 翻译项目简介 |
2.1 项目概述 |
2.2 作者简介与作品介绍 |
第三章 译前分析及准备 |
3.1 分析翻译材料文体特征 |
3.2 译前准备工作概述 |
第四章 翻译案例解析 |
4.1 处理中国特色词汇翻译上的困难以及解决方法 |
4.1.1 数字词汇的翻译 |
4.1.2 专业术语的翻译 |
4.1.3 熟语的翻译 |
4.1.4 短语的翻译 |
4.2 处理句子翻译上的困难以及解决方法 |
4.2.1 排比句的翻译 |
4.2.2 长句的翻译 |
第五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谢辞 |
附录: 原文译文对照 |
(4)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公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源起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 |
第一章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法律属性 |
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定义 |
(一) 重大行政决策的概念 |
(二)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概念 |
(三)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概念 |
二、政府信息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属于政府信息 |
第二章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公开与否的分析依据 |
一、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原则 |
二、政府信息例外不公开的事项范围 |
(一) “三安全一稳定”条款 |
(二) “保密”条款 |
(三) 内部管理信息条款 |
(四) 过程性信息条款 |
第三章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公开与范围 |
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可公开性 |
(一)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与“三安全一稳定”条款 |
(二)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与“保密”条款 |
(三)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与内部管理信息条款 |
(四)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与过程性信息条款 |
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公开的例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公文文种函的偏误分析及纠偏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绪论 1.1 |
研究背景 1.2 |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1.3 |
研究对象的界定 1.4 |
研究现状 1.5 |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6 |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2.函的历史演变及其使用现状 2.1 |
内地函的历史演变 2.2 |
函的实际使用现状 3.函的偏误 3.1 |
文类的偏误 3.2 |
文间的偏误 3.3 |
文本的偏误 4.错用原因及规避方法 4.1 |
函存在偏误的原因 4.2 |
函偏误的规避方法 5.内地函的借鉴完善及发展新趋势 5.1 |
内地函与香港公函的不同 5.2 |
内地与香港公函的相互借鉴 5.3 |
内地函的发展趋势 6.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后记 |
(6)建国后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进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创新之处 |
四、研究途径与方法 |
第一章 建国后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进程概述 |
第一节 静态视角下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进程的不同阶段 |
一、初步规范阶段(1949—1954) |
二、探索补充阶段(1955—1965) |
三、曲折发展阶段(1966—1976) |
四、修订改革阶段(1977—2011) |
五、科学完善阶段(2012—至今) |
第二节 动态视角下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进程的不同层面 |
一、公文制度不断健全 |
二、公文形式趋向统一 |
三、公文处理日益高效 |
四、公文质量逐渐提升 |
第二章 建国后党政机关公文行文要素的规范化 |
第一节 公文文种的演进 |
一、公文文种的历史沿革 |
二、公文文种演进的特点 |
第二节 公文格式的统一 |
一、公文的文面格式 |
二、公文的用纸格式 |
三、公文的排印、装订格式 |
第三节 行文规则的明确 |
一、向上行文的规则 |
二、向下行文的规则 |
三、其他行文规则 |
第四节 公文特定用语及标点符号的规范使用 |
一、公文特定用语的规范使用 |
二、公文标点符号的规范使用 |
第三章 建国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 |
第一节 公文拟制程序的完善 |
一、公文的起草 |
二、公文的审核 |
三、公文的签发 |
第二节 公文办理环节的优化 |
一、公文办理程序的变化 |
二、收文办理环节的优化 |
三、发文办理环节的优化 |
第三节 公文整理归档的革新 |
一、公文整理归档主体的确定 |
二、公文整理归档方式的变革 |
第四节 公文管理工作的改进 |
一、公文管理组织的确立 |
二、公文管理内容的发展 |
第四章 对建国后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进程的总体评析 |
第一节 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发展的推动因素 |
一、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
二、党政机关开展工作的需要 |
三、公文使用者和研究者的参与 |
四、公文相关领域的规范化发展 |
第二节 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关于公文法规建设的问题 |
二、关于公文行文要素的问题 |
三、关于公文处理程序的问题 |
第三节 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进程的发展趋势 |
一、公文工作人员规范化意识增强 |
二、公文的制度建设更为全面完整 |
三、公文的文种设置更加简洁科学 |
四、公文的格式外观更为规范统一 |
五、公文处理全过程更加安全高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本人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
(7)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进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 选题背景 |
2. 选题意义 |
(二) 相关研究范围的界定 |
1. 公文规范化的研究范围 |
2. 研究的政权范围 |
3. 资料来源 |
(三) 文献综述 |
1. 着作方面 |
2. 期刊论文方面 |
3. 法令条制方面 |
(四) 研究途径与方法 |
1. 研究思路 |
2. 研究方法 |
(五) 本研究的创新点和难点 |
1. 创新点 |
2. 难点 |
一、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概述 |
(一) 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的定义和内容 |
1. 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定义 |
2. 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内容 |
(二) 民国时期加强公文规范化的必要性 |
1. 加强公文规范化是历史发展的需求 |
2. 加强公文规范化是国家管理的需求 |
二、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的开创阶段——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
(一)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探索公文规范化的历史背景 |
(二)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对公文规范化的开创实践 |
1. 简化和规范公文文种 |
2. 规范公文的称谓用语、署名和时间标识 |
3. 规范公文运转及处理程序 |
4. 规范公文用纸格式 |
(三) 对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探索公文规范化的评析 |
1. 创新之处 |
2. 不足之处 |
3. 不足之原因 |
三、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的发展阶段——北洋政府时期 |
(一) 北洋政府时期进行公文规范化的历史背景 |
(二) 北洋政府时期公文规范化的实践概况 |
1. 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公文文种 |
2. 公文用纸的数值化、拟写方法的近代化 |
3. 公文格式的渐进统一 |
4. 规范公文处理 |
5. 简化公文引文 |
(三) 对北洋政府时期公文规范化进程的评析 |
四、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的成熟阶段——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
(一)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进行公文规范化的历史背景 |
(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进行公文规范化的实践 |
1. 法制法规 |
2. 规范化以学术探讨为手段 |
3. 公文规范化以教育为依托 |
(三) 文书档案改革运动——公文方面 |
(四) 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公文规范化的评析 |
1. 创新之处 |
(1) 行为主体的多元化 |
(2) 推广途径的多样化 |
(3) 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近代化公文体系 |
(4) 采用科学推广的模式 |
(5) 统计和分析公文数量 |
2. 不足之处 |
(1) 只令行,不问责,缺乏惩处办法 |
(2) 文书处理程序繁琐,文件数量巨大,文牍现象严重 |
五、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建设的评述 |
(一) 对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的总体评价 |
1. 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开始由“人治”向“法治”转变 |
2. 合“时” |
3. 行为主体向多元化发展 |
4. 拓展途径向多样化过渡 |
5. 以完备的公文体系为依托 |
6. 领导重视与“迎合性” |
7. 存在变异性 |
(二) 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对后世的影响 |
1. 对学术界的影响 |
2. 对行政机关的影响 |
结语 |
附录 民国时期政权更替图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公文格式历次修订的人文取向(论文提纲范文)
实效维度 |
充分突显公文的致用性 |
标准维度 |
强化引用文件的权威性 |
审美维度 |
注意形式表现的艺术性 |
档案维度 |
更加关注历史的传承性 |
开放维度 |
日益体现公文的国际性 |
(9)《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解读 ——基于五个新旧文本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预期创新点 |
第2章 公文工作基本原则的解读 |
2.1 关于文本的制定目的 |
2.2 关于文本的适用范围 |
2.2.1 党政合一的普遍原则 |
2.2.2 党政分开的特殊原则 |
2.3 关于基本概念的释义 |
2.3.1 关于公文释义 |
2.3.2 关于公文处理释义 |
2.4 关于公文处理原则 |
第3章 公文拟制的解读 |
3.1 公文文种 |
3.1.1 文种数量的调整 |
3.1.2 文种功能的拓展 |
3.1.3 文种功能的限制 |
3.1.4 文种功能的综合 |
3.2 公文格式 |
3.2.1 公文格式要素构成的变化 |
3.2.2 公文格式要素布局的变化 |
3.2.3 公文用纸方面的新规定 |
第4章 公文办理的解读 |
4.1 行文规则 |
4.1.1 行文总原则 |
4.1.2 上行文规则 |
4.1.3 下行文规则 |
4.1.4 联合行文规则 |
4.1.5 双重领导机关行文规则 |
4.1.6 部门行文规则 |
4.1.7 不相隶属机关行文规则 |
4.2 处理流程 |
4.2.1 公文拟制 |
4.2.2 发文办理 |
4.2.3 公文传递 |
4.2.4 收文办理 |
第5章 公文管理的解读 |
5.1 公文管理者及职责 |
5.2 公文管理内容 |
5.2.1 整理归档 |
5.2.2 密级的确定、变更与解除 |
5.2.3 印发传达范围 |
5.2.4 公文复制、翻印与汇编 |
5.2.5 公文撤销与废止 |
5.2.6 公文移交、清退与销毁 |
5.2.7 公文暂存与借用 |
第6章 结论与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10)我国当代公文法规建设的重大变革——学习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对党政公文和公文处理工作的内涵做出了科学界定, 并把公文处理工作提到了很高的地位加以规定 |
二、对公文文种及其适用范围进行了梳理和调整, 使之更加准确、规范、科学和合理 |
三、进一步规范了公文的格式要素及相关的规定表述, 使之更加准确、严谨和周密 |
四、 |
五、对公文管理等方面也作出了一些新的 |
四、规范我国现行公文用纸幅面的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法律书面语体超语言视觉手段刍议[J]. 潘庆云. 语言与法律研究, 2021(02)
- [2]新中国成立后文书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研究[D]. 金小月. 安徽大学, 2020(08)
- [3]关于《新时代党支部工作常用公文范例实用手册》的汉朝翻译实践报告[D]. 金雪. 延边大学, 2020(06)
- [4]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公开[D]. 杨霞.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5]公文文种函的偏误分析及纠偏策略研究[D]. 张春梅. 暨南大学, 2017(02)
- [6]建国后党政机关公文规范化进程研究[D]. 陈儒. 安徽师范大学, 2017(02)
- [7]民国时期公文规范化进程研究[D]. 刘凯. 云南大学, 2015(09)
- [8]公文格式历次修订的人文取向[J]. 张松祥. 秘书, 2013(10)
- [9]《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解读 ——基于五个新旧文本的比较[D]. 徐慧姣. 湘潭大学, 2013(04)
- [10]我国当代公文法规建设的重大变革——学习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J]. 岳海翔. 写作, 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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