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冯永佳[1](2020)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信息披露影响研究》文中提出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经济都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各国政府都在积极频繁的调整经济政策以应对经济下行风险,我国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也不免受到了不小的冲击,政府也同样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干预经济发展,比如,4万亿人民币投资刺激计划、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宏观经济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效缓解了我国经济现阶段面临的各种困境、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然而,市场环境瞬息万变,政府往往无法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各种信息做出准确判断,其政策通常较为滞后,再加之经济政策制定的过程中伴随着不可预测性、不透明性和模糊性,这些都导致了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提高。此外,在全球经济关系日益紧密的发展趋势下,其他国家的经济政策对我国经济也可能造成一定影响,比如中美贸易摩擦,因此,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内外因素制定政策,从而进一步加大了政策不确定性上升的可能。基于这一现实背景,国内外大量学者开始着手研究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产生的宏微观影响。具体而言,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大多数情况下属于负向冲击,在宏观层面,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延缓经济衰退周期、减少劳动力就业岗位、破坏股票市场正常运行;在微观层面,降低企业资本投资、加大企业融资难度、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恶化企业资产配置等。当然,尽管政策不确定性给大部分企业带来了不利冲击,但同时也给某些企业带来了有利机遇,利用机会增加创新投入和产出,寻求更好的发展前景。对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产生的微观影响,企业的投融资等财务决策都是比较明显的可观测变化,相较而言,企业信息披露决策更为隐蔽。在公司发布的信息中,尽管财务报表具有严格的披露要求以及规范的发布格式,却仍然存在不易于识别的盈余管理。业绩预告信息质量同样难以察觉,并且相对财务报表信息,公司在业绩预告信息方面拥有更大的自由裁决权,研究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下其发生的变化更能够探索出公司意图。除了经营性信息之外,社会责任信息作为重要的非经营性信息,补充了经营性信息无法传递的内容,同时,公司也拥有足够的自主决策空间,披露决策的变化亦蕴含了公司目的。为此,本文在现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梳理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探索公司在信息披露决策方面存在的自由裁决权,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方法,以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为切入点,从财务信息披露、业绩预告信息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三个角度分析公司信息披露发生的变化。具体而言,在财务信息方面,利用沪深A股上市公司2007年至2018年的样本数据,研究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盈余管理程度、不同方向盈余管理差异性、财务信息披露违规概率的影响;在业绩预告信息方面,利用沪深A股上市公司2007年至2018年的样本数据,研究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自愿披露业绩预告意愿、业绩预告准确度、业绩预告精确度、自愿披露不同性质业绩预告差异性、业绩预告出现乐观性偏差概率等的影响;在社会责任信息方面,利用沪深A股上市公司2008年至2017年的样本数据,研究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自愿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积极性、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质量、社会责任披露评级展望的影响,主要得到如下结论:第一,当经济政策不确定性逐渐上升时,公司总体的财务信息披露表现比较积极。具体而言,在总体样本中,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使得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下降,尤其是正向盈余管理,即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上升,此外,公司发生财务信息披露违规的可能性也降低。在进行了排除多重共线性、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更换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数据来源、更换计量模型以及更换关键变量衡量方法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仍然成立。接着通过中介效应检验模型发现,银行借款水平为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公司盈余管理、财务违规披露的中间机制,而银行贷款成本只是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公司盈余管理的中间路径。且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影响在公司内部治理水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盈余情况不同的情况下存在异质性。第二,当经济政策不确定性逐渐上升时,公司自愿披露业绩预告的积极性显着增加,同时所有已披露业绩预告的准确度、精确度也显着提高;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仅仅提高了公司自愿发布好消息预告的积极性,而对坏消息预告没有显着影响;经济政策不确定性越高,公司在预测时就越可能出现乐观性偏差,且这种乐观性偏差主要存在于好消息预告中,由此导致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提高业绩预告准确度的效应在预告性质为好消息时被削弱。在排除多重共线性、利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缓解内生性、更换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数据来源、更换回归方法以及更换业绩预告精确度衡量指标后,结论依然稳健。接着通过中介效应检验模型发现,分析师预测准确度是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公司自愿披露业绩预告积极性、公司业绩预告准确度、公司业绩预告精确度的中间机制,而分析师预测分歧度仅仅是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公司自愿发布业绩预告的中间路径。且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的影响在行业竞争度以及分析师跟踪人数不同的情况下也存在异质性。第三,经济政策不确定性逐渐增加时,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同样也是积极的。包括公司自愿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意愿显着增加、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质量显着提高,不过,随着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上升,公司未来的社会责任评级展望逐渐下降,即社会责任信息质量的增长趋势偏向稳定或是消极。在进行排除多重共线性、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更换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数据来源以及更换计量方法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保持不变。接着通过中介效应检验模型发现,经营销售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促进公司自愿发布社会责任意愿、提高社会责任信息质量中存在部分中介效应,而股票回报率只是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影响公司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中存在部分中介效应。且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在自愿与应规、公司产权性质、市场制度环境、公司财务绩效不同的情况下存在异质性。依据本文的研究结果,整体而言,在经济政策不确定性逐渐上升的宏观背景下,公司银行借款水平下降、分析师预测误差加大、分析师预测分歧度上升、公司经营销售额度下滑以及股票回报率降低,在这一系列信贷资源冲击、信息环境冲击、总需求冲击以及金融市场冲击等产生的负面影响下,公司基于战略角度权衡利弊后,提高了财务信息披露、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以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增加了自愿披露业绩预告信息以及社会责任信息的积极性。因此,不能仅仅局限于表面的直观结果,应该考虑到,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并非是从根本上改善公司信息披露水平的驱动因素,该影响很可能是短暂的,随着经济政策的稳定、不利经济冲击的减弱而逐渐消失。鉴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建立经济政策预期机制,加强全球经济协作,降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水平;(2)“双管齐下”,从外部制度因素和内部治理因素两个方面推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达到高水平;(3)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以及持续程度,降低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给企业带来的融资难度;(4)提高分析师的专业素养,发挥信息中介优势,减小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给信息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5)重新评估制定公司销售策略,扩大公司销售渠道,积极投入研发更多新产品,以缓解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带来的负向需求冲击。本文可能的贡献为,从外部环境考察公司的信息披露,检验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产生的显着影响,并探索其中的影响机制。已有文献倾向于从内部因素研究公司的信息披露,较少涉及外部政策环境的考虑,即使有涉及也多为对既定经济政策的考察。本文以外生存在的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为视角,丰富了外部政策方面的相关文献。
陈俊儒[2](2020)在《内部控制失效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研究 ——基于某公司的案例》文中研究表明为了实现公司持续发展的目标,公司股东都期望管理层在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下做好公司治理,而内部控制则是公司治理中各公司管理层广泛运用的一个重要手段。当企业出现融资困难时,为了让报表数据可以向外传达经营稳健的信息,同时管理层出于对自身绩效考核、公司形象等各方面因素的考虑,会倾向于对企业进行盈余管理,而关联交易则是管理层常会使用的一种手段。此外,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尤其是未上市的大股东,在扩大企业发展规模过程中由于受融资渠道的限制,也有通过关联交易从上市公司一方获取利益或资金的动机。在内部控制失效的民营企业中,缺乏内部监管的管理层可能为了粉饰业绩做出非公允或虚构的关联交易,亟需资金的大股东也会想方设法通过非公允或虚构的关联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前述行为在上市公司出现的问题之一就是财务报表数据失真。对此,外部监管单位、投资者等财务报表信息的相关使用者不能知悉企业的真实情况,进而影响对企业的监管措施或下一步投资行为。这种情况对企业来说是进一步削弱了企业的外部监管力量,同时也不利于企业重新建构内部控制机制,因而会让企业陷入恶性循环,直至企业爆发运营危机时外界才会知晓公司的运营情况及治理水平。本文分别对研究企业内部控制的动因和经济后果,以及企业关联交易的动因和影响因素的文献进行梳理,发现至今为止,与内部控制和关联交易各自相关的研究都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研究关于内部控制失效时民营企业里的关联交易相对较少。本文从2013年至2018年国内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入手,并对同时期的关联交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分析出我国企业自身希望能够加强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管控,但由于实际中公司治理的合规管控意识与措施仍然不足,在日常运营中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以此总结出民营企业目前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根据证监会、上交所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法规,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都有各自的定义及分类,通过梳理,可以归纳出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各自的动因及经济后果,以此来推出内部控制对关联交易的影响。通过运用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的上述理论,结合案例公司的对外公告及年度报告,本文对案例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管控现状进行分析,认为案例公司在业务流程上还存在着如资金活动方面、担保方面等缺陷,在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上还存在着诸如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等缺陷,未能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风险判断并及时、完整地披露。最后针对案例公司内部控制失效时出现非公允关联交易的问题,提出改善内部控制建设及关联交易管控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本文认为我国民营企业想要持续健康地发展,必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关联交易管控措施。具体来说,民营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应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体系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运营活动受控,改善信息流通渠道,实施必要措施确保监控行之有效。同时,对民营企业关联交易的研究应立足于民营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基础上,完善民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更好地管控对企业不利的关联交易。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相较于国有企业,由于内部控制组织不完善、风险识别防范不到位、缺乏内外部监督评价等问题导致民营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本文对案例公司内部控制失效与关联交易的研究,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案例公司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与关联交易管控,另一方面为我国民营企业乃至于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与关联交易管控提供一点参考依据和完善思路。
马子腾[3](2020)在《业绩预告“变脸”原因、后果及对策研究 ——以雏鹰农牧为例》文中提出为了缓解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前释放上市公司业绩风险,我国自1998年起推出了业绩预告制度。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演变,业绩预告制度已经从最初的年度后业绩预亏公告制度,变成了今天的年度结束前对本年的业绩进行预告制度,不仅信息披露更加及时,而且对强制披露的情况也做出了较多补充,包括盈亏发生变化,业绩变动幅度过大等情况。虽然业绩预告制度二十多年来有了长足的完善和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例如缺乏必要的奖惩机制,缺乏发布前的审核监督等,对我国证券市场上近年来频发的业绩预告“变脸”现象束手无策。业绩预告“变脸”是指上市公司对其前期发布的业绩预告进行大幅度修正的行为,严重破坏了业绩预告应当发挥的作用。因此,本文将对业绩预告“变脸”这一现象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以期为应对业绩预告“变脸”提出一定的建议。本文选取的案例公司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生猪养殖行业的代表性企业,曾在上市时被称为“中国养猪第一股”。雏鹰农牧在2017年至2018年间,出现了频繁的业绩预告“变脸”行为,短短两年时间变脸5次,频次之多幅度之大非常典型。雏鹰农牧将业绩预告修正原因归结为行业下行影响,猪价不及预期,国家去杠杆策略导致融资困难资金流动性紧张,非洲猪瘟禁运影响销售等。然而我们在对雏鹰农牧进行研究时,发现其业绩预告“变脸”的原因虽然是多样的,但管理者侯建芳对于业绩预告“变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雏鹰农牧的管理者,侯建芳由于其过往的成功经历以及长久对企业的掌控等原因,形成了过度自信的性格特征,导致了其战略选择十分激进。投资决策方面进行了逆周期大幅扩张,融资决策方面忽视风险进行高额债务融资。其管理水平与快速扩张的公司规模不匹配,实际产能远低于预期,最终导致公司被高杠杆压垮,业绩预告发生大幅变脸。业绩预告“变脸”的后果无疑是严重的,不仅是对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秩序的严重破坏,也是对公司自身信誉的损害,更是对投资者的欺骗和利益的损害。本文以管理者过度自信的独特视角出发对业绩预告“变脸”的原因及后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进而为应对业绩预告“变脸”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包括在上市公司自身层面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在外部监督管理层面完善业绩预告相关制度,在投资者层面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辨别能力等,以期为我国业绩预告制度的完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性意见。
王睿[4](2019)在《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情形下中小股东保护问题研究》文中认为2018年,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证监会”)颁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沪深交易所在同年11月分别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并修订完善了《股票上市规则》及《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退市新规的重点在于完善了重大违法公司退市、恢复上市以及重新上市制度,这也被认为是监管层筹谋多年退市制度改革的实质性突破,借此助推上市公司退市的常态化。退市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给我国中小股东保护制度带来很大的挑战,退市制度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完善、有效的中小股东保护制度。本文首先对已有59家强制退市公司进行类型化分析,除了发现退市类型逐渐多元化这一趋势外,退市标准的历次修订及实施效果也反映出制度设计者的谨慎与犹豫。此外,本文对现有和以往针对中小投资者采取的保护措施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本应在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的司法制度却长期处于被动状态,而真正发挥作用的却是保守、谨慎的退市制度。本文对本应在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退市股票交易制度和司法救济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方面,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后股票交易制度不完善,存在如退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退市股票长期停牌等现象,严重侵害退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另一方面,多数退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中小股东寻求司法救济时,理应发挥作用的司法制度却时常处于“失灵”状态,难以对中小股东诉求作出及时、有效的回应。本文认为,中小股东保护不力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疏漏,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增加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投资风险。另一方面,我国相关职能部门长期依赖政治性资源调动解决上市公司退市情形下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其中最常见的方式即是通过财政补贴以及政府主导下的资产重组帮助上市公司规避退市风险,达到“保护”中小股东的目的。然而,政治手段难以对中小投资者形成长期、有效的保护机制,亦无法从根本上帮助濒临退市的公司摆脱经营困境等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首先要摒弃求稳不退的老观念,应从加强证券市场监管、保障退市股票交易以及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等方面予以完善。
白旻[5](2020)在《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对技术创新及其持续性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受到全球气候变暖、环境污染加剧、大量可重复利用资源浪费等一系列现实问题的冲击,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已经成为了过去几十年里世界各国探讨的热点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现阶段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为了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我国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推进和探索我国CSR的制度化建设,旨在更好地鼓励和引导我国企业积极自愿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营造更和谐的社会氛围和更良好的社会保障。其中,要求企业披露CSR报告可以被视作我国CSR制度化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考虑到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的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是否具有可持续的创新能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是否能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突围。那么,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和制度环境下,CSR披露是否会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影响,通过何种机制产生影响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检验。因此本文以技术创新为视角,从CSR披露行为和CSR披露质量两个维度全面地分析了CSR披露对技术创新及其持续性的影响。以期进一步丰富CSR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完善CSR披露后果研究的分析框架。同时为我国政府和相关决策机构今后CSR有关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基于CSR披露行为和CSR披露质量两个维度,本文从动态视角和静态视角对CSR披露与技术创新的关系进行了研究。首先,利用我国A股上市企业数据,分别实证检验了CSR披露对技术创新和持续技术创新的影响。具体而言,在探究CSR披露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实证研究中,本文首先以中国沪深交易所2008年强制要求部分上市企业披露CSR信息为准自然事件,采用我国沪深交易所2006-2011年的相关数据探究CSR披露行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强制披露CSR信息显着提升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分析发现,CSR披露内容中,与利益相关者有关的信息对技术创新作用最明显。最后的情境效应发现强制披露CSR信息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在金融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非高技术产业、国有企业和董事长CEO两职分离的企业中更为显着。随后,以中国A股所有沪深上市公司2009-2017年相关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了CSR质量与技术创新的联系。研究发现:CSR披露质量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对CSR评分细化后,发现CSR披露的内容性得分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最为显着,而整体性得分和技术性得分影响不显着。最后,在考虑鉴证效应的情况下,结果显示经过第三方鉴证后,可以加强CSR质量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其次,采用同样的数据,本文实证检验了CSR披露对企业持续技术创新影响。主要的研究发现有:从CSR披露行为来看,CSR披露对企业持续技术创新没有显着影响。但是,CSR披露质量对企业持续技术创新存在显着的正向影响,同时CSR报告中的内容性得分依旧是影响持续技术创新的主要因素,并且第三方鉴证可以增强披露质量与持续技术创新之间的作用。最后,研究发现CSR披露质量对企业持续创新的支持作用受到行业特征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具体表现为这种促进作用对非高技术产业和政策不确定性高时更为明显。最后,基于中介效应分析方法,本文对CSR披露行为与CSR披露质量对企业技术创新及其持续性影响的中介效应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从CSR披露行为的角度看,虽然管理层短视行为会抑制技术创新,但其不是CSR披露行为作用于技术创新的路径。而获取政府补助和增强高素质人才吸引则在此过程中扮演了部分中介作用。从CSR披露质量的角度看,抑制管理层短视行为、增强企业政府补助获取能力和提升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均在CSR披露影响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发挥了部分中介作用。进一步地,基于CSR披露行为与披露质量对持续技术创新的影响差异,本文对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企业仅仅依靠维持CSR披露行为无法保证企业持续获取创新所需的资源。但是在考虑CSR披露质量后,研究发现披露高质量的CSR报告可以帮助企业改善这一状况,企业持续获得创新资源的能力获得显着提升。本文的创新与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构建了基于信息披露的二维CSR综合分析框架,为今后CSR披露的相关研究提供了可参考的研究思路;(2)通过将企业技术创新和企业持续技术创新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中,实现了对技术创新研究动态与静态视角的结合。为拓宽和延伸CSR披露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边界作出了一定贡献;(3)采用中介变量检验的方法,对CSR披露影响企业技术创新及其持续性的路径进行了揭示,同时对CSR披露行为与披露质量的差异化作用进行了解释。
李殷[6](2019)在《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传统的依靠人口红利和资本投入的增长方式不再具有可持续性。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要增加研发投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实现我国经济“在发展中升级、在升级中发展”。随后的政府会议或者政府报告中也多次提到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由此可见,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必须要转变到提升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TFP)的路径上来,才能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制造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提升制造业企业TFP,对实现制造业的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与此同时,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和发展任务,对制造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提出了新要求。新的时代背景下,制造业企业不应仅仅在追求利润中体现自身价值,还应该承担起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承担起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然而,目前我国制造业企业社会责任整体水平较低,制造业企业不断爆发出各种环境污染、安全与健康等问题,表明制造业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仍然堪忧。上述现实背景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在当前加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下,制造业企业面临着提升企业TFP与社会责任水平的双重任务,那么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联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否会影响企业TFP?一直以来,学术界与实务界都十分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为此,学者们进行了丰富的研究,尽管得出的结论不尽一致,但大多数学者还是支持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财务绩效的正面促进作用。然而,针对企业社会责任如何影响企业TFP的研究却未引起学者们足够的重视。当前,在高度重视提升TFP的时代背景下,保持较高的TFP水平才是制造业企业能够长久发展的核心动力,也是制造业企业能够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制造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否提升企业TFP以及如何影响企业TFP,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能够帮助制造业企业进一步认识社会责任,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能够为企业开辟提升TFP的新途径提供参考依据。因此,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讨我国制造业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TFP的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影响企业TFP的作用条件以及背后的影响机制。为了实现上述研究目的,本文基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2010-2017年制造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在运用合适的测算方法测算出企业TFP水平后,利用工具变量(instrument variable,IV)与固定效果模型(fixed effects,FE)相结合的方法(IV+FE)首先探讨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TFP的影响。2008年12月31日,深交所发布通知要求归属于“深证100指数”的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本文选择企业是否因归属于“深证100指数”而被要求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工具变量。通过一系列检验,本文验证了该工具变量满足独立性、相关性、排他性以及单调性四个假设条件而成为一个有效的工具变量。一个有效的工具变量能较好解决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TFP之间的内生性问题,并且对于工具变量依存者(compliers,在本文指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对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敏感的上市公司)这一类子总体(subpopulation)而言,可得到这一类子总体的无偏的因果效果。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从企业的不同属性特征探究企业社会责任影响企业TFP的异质性表现,并从多个角度探索企业社会责任影响企业TFP的可能路径。基于IV+FE的研究方法,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有:(1)企业社会责任水平能够显着提升企业TFP。IV方法得到的是针对工具变量依存者的一种局部平均处理效果(local average treatment effects,LATE),因此,本文发现的企业社会责任水平能够提升企业TFP的研究结论,是针对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对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敏感的那一类上市公司而言的。当这类上市公司因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而使得其社会责任水平的得分每提高1分,其TFP将增加2.85个百分点。一系列的稳健性检验(缩尾处理、删除异常值处理以及安慰剂检验)证明了本文结论的可靠性。(2)在细分企业对股东、员工、消费者、环境以及社会等五类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水平对企业TFP的影响时,本文发现,企业对员工、消费者以及环境三类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水平均能促进企业TFP,但企业对股东以及社会这两类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水平对企业TFP没有统计上的显着影响。(3)在从企业的所有制属性、政治关联属性、所属地区市场化程度、所属行业污染程度以及高管薪酬水平等五个方面进行异质性分析过程中,本文发现只有国有企业、非政治关联企业、位于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的企业、属于轻污染行业的企业以及高管薪酬水平较高的企业的社会责任水平的提高才能提升企业TFP。(4)在探究企业社会责任影响企业TFP的路径机制过程中,本文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可通过吸引高素质员工、获得信贷资金与社会资本等途径来提升企业TFP。本文的创新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从研究视角看,现有文献鲜少探究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TFP的影响,进一步研究企业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对企业TFP影响的文献更加缺乏。基于此,本文利于IV+FE的方法重点探究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TFP的影响;并进一步区分企业对股东、员工、消费者、环境以及社会等五类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研究其各自对企业TFP的影响。在实证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TFP存在积极的正面影响后,本文还从企业所有制属性、政治关联属性、所属地区市场化程度、所属行业污染程度以及高管薪酬水平等五个方面考察不同企业特征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TFP之间关系的异质性。最后,本文从吸引高素质员工,获取信贷资金与社会资本三个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企业TFP的路径机制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影响机制的探讨为打开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TFP之间关系的“黑箱”提供了重要启示。(2)从工具变量看,本文尝试选取了一个全新且有效的工具变量。在选择使用IV方法解决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内生性问题的过程中,较多学者选择将行业平均的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工具变量,但这种求行业平均或地区平均的方法会导致结果存在很大误差。如果能找到一个有效的工具变量,则基于IV方法能够得到针对工具变量依存者这一类企业的无偏的因果效果。因此,本文利用深交所2008年发布的要求归属于“深证100指数”的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这一政策事件,将企业是否被要求强制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工具变量。目前,尚未发现有其他学者将企业是否被要求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工具变量。本文通过一系列实证检验证实这一工具变量能够满足工具变量有效性的四个假设条件,从而是一个有效的工具变量,基于该工具变量得到的回归结果将是无偏的。并且,基于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这一工具变量所得结论的外部有效性较广。因此,本文针对工具变量的选择以及验证工具变量有效性方面具有较大程度的创新。(3)从研究内容看,本文尝试从企业的所有制属性、政治关联属性、所属地区市场化程度、所属行业污染程度以及高管薪酬水平等五个方面进行异质性分析。针对异质性的探讨有助于了解企业社会责任对不同属性企业的具体影响。除企业所有制属性被学者探讨过,其余四方面的异质性并未被学者研究。其中针对高管薪酬水平的异质性发现,薪酬水平较高的高管能够更好保持与企业经营目标的一致性,从而实施积极的社会责任战略,最终增加企业TFP。与此同时,在探究企业社会责任影响企业TFP的路径机制过程中,本文尝试从吸引高素质员工、获取信贷资金与社会资本三个角度,讨论其各自在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TFP产生正向因果效果中的作用,从而为探究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与TFP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多维度的研究路径。异质性分析与影响机制的探讨,既增加了企业社会责任影响企业TFP的研究深度,又揭示了两者之间存在正向因果关系的内在机理。
文娅[7](2019)在《龙力生物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动因与后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管理层盈利预测作为反映公司前景的前瞻性财务信息,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长期受到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监管机构的高度关注。良好且真实可靠的管理层盈利预测能传递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信息,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更好地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但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频频出现上市公司业绩“变脸”的现象,不仅误导投资者决策,损害投资者利益,而且也破坏了制度的严肃性,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在此背景下,本文以2017年业绩大幅度“变脸”的龙力生物作为案例公司,对龙力生物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的动因与后果进行研究。首先对案例公司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事件进行了梳理,分析“变脸”的特征以及“变脸”的诱因。其次,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变脸”的动因。由于业绩预告不需经会计师的预审计,完全由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盈利预测,缺乏外部约束的业绩预告难免出现被人为操纵的现象。因此从主观层面上管理层有掩盖公司财务困境现状、为高管精准减持套现铺路以及迎合公司融资需求的动机。最后本文从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网络媒体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论述案例公司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的后果。龙力生物处于财务困境状态,并在财务困境的状态下还仍发布高盈利预测,试图掩盖公司的财务困境现状;在公司处于财务困境的状态下,公司配合分析师预测,通过高盈利预测稳定股价,为高管减持套现铺路;此外,公司利用虚高的盈利预测误导债权人及供应商对公司的判断,降低融资成本,以此来迎合自身融资需求,弥补营运资金的短缺。龙力生物管理层盈利预测的“变脸”不仅造成了股价的剧烈变动,引发了资本市场的强烈反应,同时还引起监管部门的问询和警示以及网络媒体的负面报道,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因此而下降。基于上述理论和案例的研究,本文从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监管部门以及网络媒体四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以使管理层盈利预测信息真正意义上为投资者提供参考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王泊盛[8](2019)在《机构投资者调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基于深交所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公众问题,如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长生生物疫苗事件、獐子岛扇贝劫事件等,暴露出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触碰道德红线的问题。这些事件引起社会的密切关注,更引起了国家对完善相关制度的重视。由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起步较晚,企业在践行社会责任义务方面缺乏意识,市场中缺乏制度政策的准确引导,因此有必要对改善社会责任状况的影响机制进行研究。本文通过文献综述和理论分析,初步判断机构投资者调研有利于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水平。首先,机构投资者调研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增强对管理层监督,增强外部治理效果,为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提供良好环境;其次,机构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信息中介,通过声誉机制能监督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义务;最后,实地调研有先天优势对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真实性调研和披露,并且能高效得监督和指导。为了检验上述假设,本文选取了深交所2013-2017年上市公司数据作为样本,分别以机构调研次数、调研机构数、调研人数作为解释变量,又通过三个维度财务数据和突变级数法构造出了被解释变量企业社会贡献,进行了统计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本文基于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1)机构投资者实地调研能显着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水平。(2)相比信息环境本身良好的公司,在信息环境较差的公司中,机构调研对于提升公司社会责任更加明显。(3)相比普通调研机构来讲,高声誉调研机构的参与更能有效提升企业社会责任。为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鼓励机构投资者进行实地调研,积极传递信息,担任信息中介角色;(2)完善实地调研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完善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与完善信息披露及时性与信息完整性的相关制度;(3)构建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完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4)加强公司内部治理,构建高效内控制度。本文的创新点在于:(1)拓宽了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研究的视角;(2)拓宽了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影响的研究;(3)为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水平提供政策参考。此外,本文仍存在以下不足:(1)由于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于2012年开始运行,本文使用区间为2013年至2017年,因此获取数据有限,本文实证分析结论的充分性也有待考量;(2)用机构投资者调研次数、机构数、人数来衡量调研行为,未进一步探讨具体调研内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3)因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因素较多,本文选择的控制变量不能涵盖全部影响因素。
葛其明[9](2018)在《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证券市场正进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8年工作会议中亦已明确要“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2决策层的发声和执行层的尝试均已明确,“包容性”与“适应性”是未来证券市场改革的重要方向。证券市场建设的关键在于基础性制度的完善,因而,“包容性”与“适应性”的改革一定意义上是扩大制度的应用情景,赋予制度以“差异化”的品性。而我国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亦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长及披露内容的增加,所披露信息的同质化和形式化时有发生,呈现共性有余而个性不足的情形。因此,为了突出信息披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有必要实施差异化的信息披露。本文旨在系统论述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内涵与规则,并总结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理念的现有实践,分析境外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中值得借鉴的经验,并对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设性的方案和建议。以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本文由绪论、正文六个章节,以及结论等内容构成。各部分的核心内容简述如下:绪论部分分别梳理了选题背景、文献分析、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及不足。通过文献分析可知,国内外对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研究大多落入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领域,针对差异化披露的研究相对不足,我国学界提出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构想,但研究局限于方式的呼吁而缺乏体系的深度,在方法上也有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籍此,本文的研究目标是填补相关空白,提出了一个更全面的信息披露观察视角。为了实现研究目标,本研究以问题为导向,正文部分拟分别问答以下问题:差异化信息披露是什么?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与法律价值?境外法域下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表现形式及其价值与局限性是什么?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有规则及问题有哪些?我国证券市场推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否可以做,是否应该做,以及具体怎么做?这些问题的提出紧密围绕本文的研究目标,始终遵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论证逻辑。不仅如此,上述问题之间环环相扣,分析由表及里。同理,建立在全文研究的基础之上,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本文选择的研究方法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正文第一章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理解析。本章旨在厘清差异化信息披露是什么?一方面,本章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基本内涵出发,梳理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定义和特征,另一方面,本章还透过差异化信息披露定义之乱,从不同的逻辑理路探寻了其内因。为此,本章对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各种定义进行了提炼总结,对其共性进行了甄别与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差异化信息披露的一般法律定义。本文认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以定义为:在一国或地区内,根据上市公司所在市场、所处行业及自身规模等属性的差异,就信息披露的标准做出不同规定,使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呈现出差异化的特点,进而促进信息披露有效性的一项制度。紧随其后,本章论述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内涵特征,并将差异化信息披露与选择性信息披露及自愿性信息披露进行比较分析,旨在梳理差异,并通过差异性的展现,进一步澄清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概念的认识。围绕差异化信息披露作为一项证券法律制度应有的法学理论之义,本章论述了差异化信息披露与公平原则及效率原则的竞合关系,呈现差异化信息披露对于资本市场公平原则的维护和对于效率原则的提升。在分析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则时,本章的讨论以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为脉络展开,构成前述内容的外延和深化,同时也与前文的特征论述形成呼应。本章还梳理重述了证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背景,从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结构划分、及质量衡量与评价标准三个方面加以梳理阐述,力求展现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与价值解构,以历史发展与价值评价的视角,强调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意义,这既点题了本章叙述的目的,也是对全文论述的开启。正文第二章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模式的国际比较。本章的宗旨是呈现差异化信息披露有何种表现形式,及其背后的展开逻辑及实际效果。考虑到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模式各异,侧重点不一,本章依据差异化的标准对它们进行了分类,具体的类别包括区分行业、区分企业规模、区分流动性、区分发行规模及区分重要性水平。为了更好地展示不同法域内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制度细节,本章的几个小节又以法域元素展开排比论证。除了必要的差异化信息披露文本阐述,本文侧重于探析各种差异化披露模式的适用情景,以及结合有关披露情景证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实然影响力。本章在全文体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对差异化信息披露规则细节的分析叙述,旨在进一步厘清理论的发展脉络和方向,另一方面以此为基础,通过综合比较境内外各主要证券市场关于差异化信息披露在立法起源,基本法律理念,具体法律规定等诸方面的异同,为后续中国证券市场的个体讨论建立一个比较法的基础。正文第三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评价与问题分析。在第一章的理论铺陈与第二章的实务阐述的基础之上,本章提炼、总结了我国证券市场对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有实践,按证券发行市场(一级市场)与证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的逻辑划分方式分别展开分析。本章一方面基于法条研究,分析了持续信息披露阶段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的个性化披露的法律要求,及并购交易中权益变动报告的差异化对待,并以主板和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为例,阐述了我国证券发行市场现有的差异化披露的法律思想,紧接着,本章对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论述,指出存在法律规范的制度有效性不足、法律法规和披露规章过于碎片化,及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执行和操作难以把握等缺陷;另一方面,本章也基于实证研究,分析了几例因不重视差异化信息披露而导致信息披露失效的案例,如重庆啤酒信息披露失效事件和獐子岛信息披露失效事件。从理论联系实际,再从实际升华到理论,这一章的讨论,旨在全面展现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状,讨论其不足,并以此为基础,为我国证券市场最终形成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成熟建制提供借鉴和参考。本章始终不欲夸大制度的现实缺陷,而是希望客观、全面地认知问题,并引发学界与监管层面的思索。本章的写作安排同样是为后文的展开做铺垫,特别是为下文分析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改进和完善进路埋下伏笔。正文第四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本章既是对前文分析论证的呼应,也是后文得以展开的前提基础。本章指出,随着市场的迭代演进,现行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在多年的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适用性狭窄的缺陷: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功能角度而言,无法解决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效能低下的困境,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价值角度而言,出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及证券市场营利属性的驱使,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也存在局部改造的必要。本章的分析既是站在现实角度的思索,也是站在理性立场的审视。正文第五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影响因素,是在法经济学的语境下进行的分析。从法律的价值看,法律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3这种利益关系影响着立法的价值判断与选择,促使着立法动机的产生,并引导着立法行为的价值目标。具体到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其调整的主要对象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及监管机构之间的三角关系,其中尤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为重点。因此,对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利益关系的解构与分析,成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设计的有益视角,也是本章数理分析研究手段的应用基础。本章运用了博弈理论与实物期权两项法经济学的工具:其一,从探讨信息披露利益攸关方的角色定位出发,建立了博弈均衡模型,并以有限理性为假设,进行动态演化推演,获得了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设计受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成本、处罚强度、监管强度等因素的影响的结论;其二,将上市公司实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视为是在常规信息披露基础上的一项追加投资,进而将扩张期权与延迟期权的方法引入到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决策过程,得到的结论是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构建也受制度实施选择期,及企业的期望收益率两个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运用法经济学的工具分析获得的结论是:降低差异化信息披露成本、增加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加强监管并使监管强度达到一定程度、压缩制度实施的选择期、增大上市公司的期望收益率,这五项措施有利于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对这些细节的把握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成法并有效执行之关键影响因素的理解。本章最后将法经济学的研究结论与目前我国现有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中的差异化元素及片段结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将理论的发现回归到对实践的指导。正文第六章为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之构建。本章是基于前面诸章节的分析,提出对于我国构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分两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明确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本章阐述了有效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差异性原则,及自愿性原则。原则既是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发挥其应然作用的总体要求,亦是对其在我国实然境遇的应对建议。结合前文构建的分析框架,本章余下部分阐述了对于我国构建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首先是进一步明确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范畴,本章围绕差异化的区分标准及差异化的形式与内容展开论述;其次是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机制,本章从信息披露的内生机制,归责机制,属性认定机制,反馈机制及指引机制的健全完善五个层面提出建议;再次是建立健全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监管,本章围绕风险导向型监管与监管沙箱制度分别论述;最后本章提出了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完全港”制度作为制度构建的突破点之一,以平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鼓励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特征性信息,激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在“强制性”与“自愿性”之间的良性互动。我国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完善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以差异化披露为切入点,它将为我们打开一扇研究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新窗口。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日新月异,证券发行模式注册制的改革亦箭在弦上,这些都为信息披露的改进提供了制度创新的基础,同时也是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时代呼唤。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关注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内容与形式,思考推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索改善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实施之进路,无疑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理论价值。作为总结,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助力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引擎。欲发动该引擎,在理念与制度设计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不可或缺。
魏哲[10](2017)在《管理层业绩预告更正、软信息与其资本市场影响》文中提出我国自1998年起施行半强制业绩预告政策,至今已有近20年的历史。监管部门实施该政策的目的在于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业绩,以保护中小投资者。而事实上,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频繁,业绩“变脸”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中小投资者的不满。虽然公司同时披露了修正原因,但批评认为这些修正原因毫无价值,甚至存在误导投资人的嫌疑。那么,诸如业绩预告修正原因这类软信息,到底是改善信息披露、提升公司透明度;还是毫无作用,甚至误导投资人?本文将研究业绩预告修正时原因选择的影响因素及这些原因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以期更加全面地评价我国的半强制业绩预告政策。本文手工收集了上市公司2002年至2012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的业绩变动原因,并对其进行归类整理。在上述数据的基础上,本文首先以修正公告中的业绩归因为研究对象,以管理层解聘风险作为管理层动机,考察了管理层动机对原因选择策略的影响。结果发现:当业绩修正消息为坏消息时,管理层更加倾向于将业绩变动归咎于不受其控制的外部因素;当管理层的解聘与公司业绩相关性较小时,上述现象得以缓解。这些结果表明管理层企图以业绩修正原因扰人视听,影响股东对他们的评价。进一步的研究还发现,股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业绩预告修正原因的干扰:当业绩预告修正原因为外部因素时,管理层更不容易因业绩表现不佳而被解聘。本文在上述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以分析师预测和股票市场反应为研究对象,研究了不同业绩修正原因对投资者的影响。本文的结果表明,业绩预告修正原因为外因时,分析师更加倾向于发布新的业绩预测;分析师预测准确度提升幅度较小;同时分歧度减小幅度更大。同时本文的结果还发现,在不同消息性质的情况下,投资者对业绩修正原因的反应也显着不同。综上,可以认为业绩预告修正原因并非陈词滥调、千篇一律。它既能为业绩预告中的定量信息提供验证功能,也能向市场投资者传递价值相关的信息。本研究不仅有助于监管层更加全面地了解我国半强制业绩预告政策实施的效果和不足;也补充了相关领域研究的不足之处,对已有文献有所贡献。
二、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信息披露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结构安排、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制度背景及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变化趋势与现状揭示 |
一、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的变化趋势 |
二、我国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现状分析 |
第二节 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的变迁 |
一、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
二、业绩预告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
三、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
第三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与现状揭示 |
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 |
二、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
第二章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影响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财务信息披露影响的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第三节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财务信息披露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财务信息披露影响的回归分析 |
三、稳健性检验 |
四、影响机制分析 |
五、异质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影响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业绩预告披露影响的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第三节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业绩预告披露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业绩预告披露影响的回归分析 |
三、进一步分析 |
四、稳健性检验 |
五、影响机制分析 |
六、异质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 |
第一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第二节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的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第三节 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的回归分析 |
三、稳健性检验 |
四、影响机制分析 |
五、异质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2)内部控制失效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研究 ——基于某公司的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一、研究的目标 |
二、研究的内容 |
第三节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的思路 |
二、研究的方法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企业内部控制的理论研究 |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动因 |
二、企业内部控制的经济后果 |
第二节 企业关联交易的理论研究 |
一、企业关联交易的动因 |
二、企业关联交易的影响因素 |
第三节 内部控制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
第四节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
三、不完全契约理论 |
第二节 相关概念 |
一、内部控制的定义和分类 |
二、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分类 |
三、内部控制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
第四章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企业关联交易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五章 案例分析 |
第一节 选择案例公司的原因 |
第二节 案例公司介绍 |
第三节 案例公司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现状 |
一、内部控制环境 |
二、风险评估 |
三、控制活动 |
四、信息与沟通 |
五、内部控制监督 |
第四节 案例公司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存在问题 |
一、财务报告缺陷 |
二、非财务报告缺陷 |
第五节 案例公司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改进建议 |
一、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
二、建立风险评估体系 |
三、完善控制活动措施 |
四、改善信息与沟通机制 |
五、实施有效监控措施 |
六、改进建议实施的保障措施 |
第六章 研究总结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贡献 |
第三节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业绩预告“变脸”原因、后果及对策研究 ——以雏鹰农牧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业绩预告研究综述 |
1.2.2 业绩预告“变脸”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论文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2 理论基础与业绩预告制度沿革 |
2.1 理论基础 |
2.1.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2 代理理论 |
2.1.3 信号传递理论 |
2.2 业绩预告制度沿革 |
3 雏鹰农牧案例介绍 |
3.1 行业特点及公司简介 |
3.1.1 公司简介 |
3.1.2 行业特点 |
3.2 雏鹰农牧业绩预告“变脸”过程 |
4 雏鹰农牧业绩预告“变脸”原因及后果分析 |
4.1 雏鹰农牧业绩预告“变脸”直接原因 |
4.1.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
4.1.2 外部监督乏力 |
4.2 雏鹰农牧业绩预告“变脸”间接原因 |
4.2.1 财务资助违规 |
4.2.2 逆周期布局过大 |
4.2.3 债务融资过高 |
4.2.4 行业下行压力较大 |
4.3 雏鹰农牧业绩预告“变脸”后果 |
4.3.1 风险囤积加剧 |
4.3.2 公司面值退市 |
4.3.3 疑信披违规遭立案调查 |
5 业绩预告“变脸”对策与建议 |
5.1 提高公司决策水平 |
5.1.1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
5.1.2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制 |
5.2 加强外部监督管理 |
5.2.1 建立公司信用档案 |
5.2.2 完善奖惩机制 |
5.2.3 利用第三方监督 |
5.3 提高投资者辨别能力 |
6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 |
6.3 研究局限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4)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情形下中小股东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情形下中小股东保护概况 |
第一节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类型化分析 |
一、连续亏损退市 |
二、面额退市 |
三、重大违法退市 |
四、暂停上市后未披露定期报告退市 |
第二节 强制退市情形下中小股东保护措施 |
一、保守、谨慎的退市制度 |
二、通过行政手段促成“保壳” |
三、退市后股票交易制度 |
四、司法救济制度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强制退市情形下中小股东保护不力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强制退市后股票退出通道不畅 |
一、退市整理期制度已“形同虚设” |
二、强制退市后股票交易系统不完善 |
第二节 缺乏有效的事后救济制度 |
一、缺乏退市公司多级上诉渠道 |
二、中小股东诉讼索赔困难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小股东保护不力根本性制度缺陷及未来展望 |
第一节 中小股东保护不力的根本性制度缺陷 |
一、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疏漏 |
二、长期以政治性资源调动方式替代司法制度 |
第二节 强制退市情形下中小股东保护制度的未来展望 |
一、强化证监会等监管部门职责 |
二、完善中小股东事后救济制度 |
三、设计合理的退市股票交易制度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历年被强制退市公司信息汇总 |
致谢 |
(5)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对技术创新及其持续性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CSR及其披露的文献梳理 |
2.1.1 CSR的概念界定 |
2.1.2 CSR研究的演进脉络 |
2.1.3 CSR披露研究的发展演进 |
2.2 技术创新研究的演进脉络及文献梳理 |
2.2.1 技术创新理论的提出 |
2.2.2 技术创新的理论分野:基于不同维度 |
2.2.3 技术创新的持续性 |
2.3 CSR与技术创新关系的文献梳理 |
2.3.1 CSR与技术创新的研究(基于单一CSR维度) |
2.3.2 CSR与技术创新的研究(基于综合CSR维度) |
2.3.3 CSR与技术创新的研究评述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制度背景与现状考察 |
3.1 CSR披露的制度背景 |
3.1.1 中国CSR的发展历程 |
3.1.2 CSR披露的推动因素 |
3.2 中国CSR披露的现状考察 |
3.2.1 CSR披露的数量 |
3.2.2 CSR披露的质量 |
3.2.3 CSR披露现状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对技术创新及其持续影响的理论分析 |
4.1 CSR披露及技术创新的内涵界定 |
4.1.1 CSR披露行为与CSR披露质量 |
4.1.2 技术创新与持续技术创新 |
4.2 CSR披露影响技术创新及其持续性的理论依据 |
4.2.1 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信号传递理论 |
4.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4.2.3 合法性理论 |
4.2.4 资源基础理论 |
4.3 CSR披露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分析 |
4.3.1 CSR披露行为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分析 |
4.3.2 CSR披露质量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分析 |
4.4 CSR披露对持续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分析 |
4.4.1 CSR披露行为对持续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分析 |
4.4.2 CSR披露质量对持续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对技术创新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CSR披露行为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 |
5.1.1 样本选取与数据处理 |
5.1.2 实证策略 |
5.1.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1.4 扩展性检验 |
5.1.5 实证分析小结 |
5.2 CSR披露质量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 |
5.2.1 数据来源 |
5.2.2 样本选取与处理 |
5.2.3 实证策略 |
5.2.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2.5 扩展性检验 |
5.2.6 实证分析小结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对持续技术创新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CSR披露行为对持续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 |
6.1.1 样本选取与数据处理 |
6.1.2 实证策略 |
6.1.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1.4 实证分析小结 |
6.2 CSR披露质量对持续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 |
6.2.1 样本选取与数据处理 |
6.2.2 实证策略 |
6.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2.4 扩展性检验 |
6.2.5 实证分析小结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对技术创新及其持续性影响的中介效应分析 |
7.1 中介变量的选取及分析 |
7.2 实证研究设计 |
7.2.1 模型建立 |
7.2.2 指标选择 |
7.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7.3.1 中介效应检验 |
7.3.2 CSR披露行为与披露质量的作用差异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8.1 全文总结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情况 |
附录A 沪深交易所强制要求部分上市企业披露CSR报告的通知 |
附录B 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要求——以深交所为例 |
附录C 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样本摘录 |
附录D 润灵环球CSR报告评级体系简介 |
(6)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内容与意义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 |
2 文献综述 |
2.1 企业社会责任的文献综述 |
2.1.1 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与定义 |
2.1.2 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
2.1.3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
2.2 全要素生产率的研究综述 |
2.2.1 全要素生产率的定义和测算 |
2.2.2 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因素 |
2.3 企业社会责任与全要素生产率关系的研究综述 |
2.4 本章小结 |
3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
3.1 理论基础 |
3.1.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1.2 社会交换理论 |
3.2 研究假设 |
3.2.1 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假设 |
3.2.2 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异质性假设 |
3.2.3 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机制假设 |
3.3 本章小结 |
4 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实证分析 |
4.1 制造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 |
4.1.1 Levinsohn和 Petrin(2003)测算方法 |
4.1.2 数据来源与变量设定 |
4.2 工具变量法与模型设定 |
4.2.1 工具变量的选择 |
4.2.2 局部平均处理效果 |
4.2.3 实证模型设定 |
4.2.4 数据来源、变量设定与描述统计 |
4.3 工具变量的有效性检验 |
4.3.1 工具变量的独立性假设 |
4.3.2 工具变量的相关性假设 |
4.3.3 工具变量的排他性假设 |
4.3.4 工具变量的单调性假设 |
4.4 一阶段(first stage)的实证结果分析 |
4.5 简约式(reduced form)的实证结果分析 |
4.6 两阶段最小二乘(2SLS)的实证结果及分析 |
4.6.1 2SLS回归结果及分析 |
4.6.2 稳健性检验 |
4.7 本章小结 |
5 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异质性 |
5.1 基于企业所有制属性的异质性 |
5.2 基于企业政治关联属性的异质性 |
5.3 基于市场化程度的异质性 |
5.4 基于行业污染程度的异质性 |
5.5 基于高管薪酬水平的异质性 |
5.6 本章小结 |
6 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机制 |
6.1 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全要素生产率机制的研究设计 |
6.1.1 模型设定 |
6.1.2 变量设定 |
6.2 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全要素生产率机制的实证检验 |
6.2.1 高素质员工机制的实证检验 |
6.2.2 信贷资金机制的实证检验 |
6.2.3 社会资本机制的实证检验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启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启示 |
7.2.1 理论启示 |
7.2.2 实践启示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7)龙力生物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动因与后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3 信号传递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管理层盈利预测 |
2.2.2 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 |
2.2.3 文献评述 |
3 龙力生物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事件 |
3.1 龙力生物简介 |
3.2 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始末 |
3.2.1 管理层盈利预测公告 |
3.2.2 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 |
3.2.3 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的同期事件 |
3.3 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诱因 |
3.3.1 董事长权力过大 |
3.3.2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
3.3.3 独立董事不作为 |
4 龙力生物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动因 |
4.1 掩盖公司财务困境现状 |
4.1.1 盈利能力弱 |
4.1.2 现金流萎缩 |
4.1.3 偿债压力大 |
4.1.4 潜在风险高 |
4.2 为高管精准减持套现铺路 |
4.3 迎合公司融资需求 |
4.3.1 筹集大额借款 |
4.3.2 获取商业信用 |
5 龙力生物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后果 |
5.1 资本市场的适时反应 |
5.1.1 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日前后股价 |
5.1.2 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日的公告效应 |
5.2 监管部门的持续警示 |
5.2.1 深交所发出关注函 |
5.2.2 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
5.3 网络媒体负面报道 |
5.4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
5.4.1 面临退市风险 |
5.4.2 会计信息可信度下降 |
5.4.3 公司诉讼缠身 |
6 研究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6.2.1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
6.2.2 提高中小投资者风险意识 |
6.2.3 加强相关部门法规制度建设 |
6.2.4 加强网络媒体舆论监督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机构投资者调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基于深交所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机构投资者调研相关概念 |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 |
二、机构投资者调研 |
三、证券分析师 |
第二节 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理论及度量方法 |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及理论发展 |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度量方法 |
第二节 基本理论基础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
三、声誉理论 |
第二章 机构投资者调研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分析与制度成因 |
第一节 机构投资者调研现状与制度成因 |
一、机构投资者调研现状分析 |
二、机构投资者调研制度成因 |
第二节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分析和制度成因 |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分析 |
二、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成因 |
第三章 机构投资者调研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机构投资者调研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机制与相关假设 |
一、机构调研对公司治理的作用机制 |
二、声誉传导机制促使企业提升社会责任感 |
三、实地调研特点为提升社会责任提供必要条件 |
第二节 变量说明、数据来源及模型构造 |
一、变量说明 |
二、数据来源 |
三、模型构造 |
第三节 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四节 回归分析 |
一、机构投资者调研行为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影响 |
二、不同信息环境下机构投资者调研对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影响 |
三、不同声誉的调研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
第五节 内生性检验 |
研究总结 |
一、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分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及不足 |
六、论文结构 |
第一章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理解析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基本内涵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界定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特征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辨析 |
第二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理基础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内容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客体 |
四、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价值 |
第三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则与规则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则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则 |
第四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特征 |
一、发展历程上经历了从账簿、报表、报告到多层次信息披露 |
二、结构上划分为发行市场信息披露与交易市场信息披露 |
三、法律规则上受制于披露质量与评价体系的检验 |
第二章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模式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行业属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S-K规章、S-X规章、行业指引、监管备忘录 |
二、香港:周年报告的参考披露材料、证券上市规则 |
三、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二十四条之四之七 |
第二节 企业规模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S-B规章、过渡性披露格式、小型报告公司披露规则、新兴成长公司的信息披露 |
二、英国:主板市场与AIM市场的披露差异 |
第三节 流动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二条、第三条 |
二、适用性分析——尊重产品间的差异 |
第四节 发行规模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A规章的小额发行豁免、JOBs法案的众筹豁免 |
二、适用性分析——豁免与强制的平衡 |
第五节 重要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兼顾证券价格与投资者决策的二元重要性标准 |
二、日本:投资者决策角度的重要性标准 |
三、适用性分析——原则化规定的合理把握 |
第六节 域外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评析 |
第三章 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评价与问题分析 |
第一节 证券发行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及评析 |
一、不同市场板块之间的制度现状及评析 |
二、同一市场板块下的制度现状及评析 |
第二节 证券交易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及评析 |
一、定期报告中的差异化披露 |
二、临时报告中的差异化披露 |
三、并购交易中的差异化披露 |
第三节 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
一、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自身的有效性不足 |
二、差异化制度呈现碎片化,缺乏体系的构建 |
三、差异化披露缺乏鼓励自愿披露的制度保障 |
第四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缺位的案例分析 |
一、重庆啤酒疫苗事件——形式化信息披露的危害 |
二、獐子岛事件——特征性信息被故意隐瞒 |
第四章 我国差异化披露法律制度构建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分析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提升信息传递效率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尊重市场主体属性 |
四、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
第二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可行性分析 |
一、国内已有碎片化的差异化信息披露经验 |
二、国外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供借鉴 |
三、理论上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符合多方主体的价值需求 |
四、实践中显示各方主体认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第五章 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法经济学与差异化信息披露 |
一、法经济学的定义 |
二、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
三、法经济学在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中的适用性分析 |
第二节 基于博弈理论的影响因素确认 |
一、博弈理论应用于信息披露研究的适用性 |
二、博弈模型的构建与收益分析 |
三、博弈模型的动态演化分析 |
第三节 基于期权理论的影响因素确认 |
一、期权理论应用于信息披露研究的适用性 |
二、应用扩张期权理论的因素确认 |
三、应用延迟期权理论的因素确认 |
第四节 制度建设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信息披露成本 |
二、违规处罚力度 |
三、监管强度 |
四、制度实施的决策选择期 |
五、企业的期望收益率 |
第六章 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之构建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
一、有效性原则 |
二、重要性原则 |
三、成本效益原则 |
四、差异性原则 |
五、自愿性原则 |
第二节 进一步明确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范畴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区分标准之评析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形式与内容之分析 |
第三节 完善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机制 |
一、强化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内生机制 |
二、建立权责匹配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归责机制 |
三、规范上市公司差异化属性的认定机制 |
四、建立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反馈机制 |
五、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指引机制 |
第四节 建立健全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 |
一、建立风险导向型的监管模式 |
二、探索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监管沙箱制度 |
第五节 探索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安全港”制度 |
一、“安全港”制度的法律概念与法律特征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与安全港制度的法律契合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安全港规则设计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工作 |
附录 |
(10)管理层业绩预告更正、软信息与其资本市场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动机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动机和问题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样本、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第2章 制度背景分析 |
2.1 业绩预告政策变迁 |
2.1.1 业绩预告政策变迁历程 |
2.1.2 简析我国业绩预告政策 |
第3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3.1 管理层业绩预告的理论研究 |
3.1.1 劝说型博弈(PersuationGame) |
3.1.2 廉价交谈博弈(Cheap-talkGame) |
3.1.3 本节小结 |
3.2 管理层业绩有关的实证研究 |
3.2.1 先行条件与管理层业绩预告 |
3.2.2 管理层业绩预告特征 |
3.2.3 管理层业绩预告的影响 |
3.2.4 本节小结 |
3.3 财务软信息及业绩归因的相关研究 |
3.3.1 财务报告软信息的价值相关性 |
3.3.2 财务报告软信息与公司信息环境 |
3.3.3 业绩归因的相关研究 |
3.3.4 本节小结 |
第4章 管理层归因行为研究 |
4.1 概述 |
4.2 文献回顾 |
4.2.1 管理层动机与业绩预告 |
4.2.2 管理层归因行为 |
4.3 研究假说与研究设计 |
4.3.1 研究假说 |
4.3.2 研究设计 |
4.4 样本描述与实证检验 |
4.4.1 样本选择及描述性统计 |
4.4.2 实证检验 |
4.5 补充检验 |
4.5.1 归因选择与管理层解职 |
4.5.2 扩大样本 |
4.5.3 非线性模型中交乘项系数与边际效应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业绩预告修正原因与分析师预测 |
5.1 概述 |
5.2 文献回顾 |
5.2.1 财务报告中的软信息 |
5.2.2 管理层业绩预告与分析师预测 |
5.3 研究假说与研究设计 |
5.3.1 研究假说 |
5.3.2 研究设计 |
5.4 样本描述与实证检验 |
5.4.1 样本选择及描述性统计 |
5.4.2 实证检验 |
5.5 补充检验 |
5.5.1 分析师层面的分析 |
5.5.2 样本构成的影响 |
5.5.3 业绩预告修正原因,公司治理与分析师预测行为 |
5.5.4 极端值观测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业绩预告修正原因与市场反应 |
6.1 概述 |
6.2 政策背景和研究假设 |
6.2.1 业绩预告和修正公告的政策背景 |
6.2.2 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说 |
6.3 样本描述 |
6.3.1 样本筛选 |
6.3.2 业绩预告修正的原因 |
6.4 实证分析 |
6.4.1 业绩预告修正与修正原因 |
6.4.2 市场对业绩预告修正的反应 |
6.4.3 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7.1 论文的主要工作和结论 |
7.2 论文的主要贡献 |
7.2.1 现实贡献 |
7.2.2 学术贡献 |
7.3 研究不足与后续研究方向 |
7.3.1 研究不足 |
7.3.2 后续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A《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1号——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
附录B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原因及分类示例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公司信息披露影响研究[D]. 冯永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2]内部控制失效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研究 ——基于某公司的案例[D]. 陈俊儒.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3]业绩预告“变脸”原因、后果及对策研究 ——以雏鹰农牧为例[D]. 马子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4]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情形下中小股东保护问题研究[D]. 王睿.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2)
- [5]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对技术创新及其持续性的影响研究[D]. 白旻.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1)
- [6]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D]. 李殷.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7]龙力生物管理层盈利预测“变脸”动因与后果研究[D]. 文娅. 南京审计大学, 2019(08)
- [8]机构投资者调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基于深交所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D]. 王泊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9]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D]. 葛其明.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6)
- [10]管理层业绩预告更正、软信息与其资本市场影响[D]. 魏哲. 清华大学, 2017(02)
标签:年度报告论文;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论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论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论文; 社会责任标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