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DC报告:诺基亚已经成为网络安全市场的领导厂商(论文文献综述)
杨晗婧[1](2021)在《中美日XR产业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文中指出随着5G网络商用的推进,扩展现实(Extended Reality;XR)产品有可能成为继手机之后的下一代主流智能产品。面对广阔的市场前景,微软、索尼、苹果等大型企业纷纷布局XR产业,国内扩展现实领域也聚集了小鸟看看、HTC VIVE、华为等优秀企业。目前,扩展现实产业仍处于发展期,哪个国家会成为扩展现实产业发展的领导者,仍有待时间检验。相较于具有较强技术积累的美国、日本,我国扩展现实产业想要在全球竞争中突出重围,仍面临一些挑战。因此,明确我国扩展现实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分析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异,发现我国扩展现实产业存在的问题,进而为我国扩展现实产业发展提供相应解决方案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以全球扩展现实产业的发展为研究背景,利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阐述了国内外关于扩展现实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研究现状,梳理了扩展现实产业的构成,介绍了全球及中美日三国XR产业的发展概况。利用波特钻石模型,对中美日三国的扩展现实产业在生产要素、潜在市场规模、相关及支持性产业、企业发展情况、产业政策和机会六个方面进行比较,并通过熵值法构建扩展现实产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了我国XR产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通过比较中美日三国的XR产业,发现在当前XR产业竞争中,中国与美国已全面超过日本。但与美国相比,我国在融资规模、人才储备、内容生态建设和企业竞争力方面仍处于劣势。针对我国扩展现实产业面临的问题,本文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提出发展我国扩展现实产业的建议。政府应积极引进国际一流人才,优化产业人才培养方案;利用我国5G网络领先优势,加速普及云服务;参照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思路,成立产业扶持基金,加快国产操作系统开发。企业则需要增加高级要素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布局新技术研发;利用中国供应链优势,降低硬件成本,以价格优势迅速占领市场;完善内容生态建设,积极挖掘中华传统文化,提高产品辨识度。
谢钦男[2](2021)在《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探究》文中研究指明小米自创立之初,便抓住移动互联网的大潮,实现了智能手机销量的迅猛增长。从2011年发布第一款手机到2014年成为国内手机销量第一,小米仅用时三年,一举成为国内重要的手机厂商。2014年小米敏锐地意识到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极有可能成为行业下一个重要风口,开始提前布局物联网领域。现在随着5G技术的快速落地,借助5G网络低延迟、高速率、海量连接的特性,物联网实现了与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融合发展,智能物联网(AIoT)开始出现。2019年小米集团将“5G+AIoT”确定为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2020年“+”升级成“×”,小米集团“5G×AIoT”。而小米在相关领域的提前布局,成为小米下一个十年重要的发展机遇和核心竞争能力。2019年小米集团正式提出双引擎战略,2020年将“+”升级为“×”,“5G×AIoT”成为小米集团新十年核心战略。小米集团围绕5G智能手机业务和IoT生活消费产品,以硬件为切入点,打造小米生态平台,依靠生态平台完整流畅的体验,吸引了数量庞大的消费者,将小米硬件用户转化为小米互联网服务业务的用户,为小米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强劲的业务增量,从而以互联网服务业务的高利润率提高小米集团的整体盈利能力,实现企业的转型和盈利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将小米集团的盈利模式总结归纳为“5G×AIoT”盈利模式。本文包括引言在内一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首先介绍该案例论文的研究背景,阐述选择该方向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然后对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如对盈利模式的定义、分类和构成要素等,对学者的观点进行提炼总结,并做出文献述评;最后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第二部分介绍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首先对盈利模式做出界定,介绍手机厂商盈利模式的分类及构成要素;然后介绍盈利模式财务绩效评价的方法,包括盈利模式对财务绩效的影响路径、财务指标评价法、非财务指标评价法。第三部分对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进行案例介绍,首先介绍小米集团的基本情况,其次详细分析了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基本内涵,再次分析小米集团盈利模式的构成要素,最后分析小米集团选择“5G×AIoT”盈利模式的动因。第四部分是对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进行财务绩效评价,首先分析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对财务绩效的影响路径,然后从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两个方面分别进行分析。第五部分是研究结论与启示,根据前文的案例介绍及分析,总结出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优缺点,供行业内其他手机厂商借鉴,并得出启示。本文分析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在介绍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案例的基础上,详细分析小米集团盈利模式的构成要素和选择动因。在对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进行财务绩效评价时,除财务指标分析以外,还根据小米集团的具体情况及行业背景,选取了非财务指标。财务绩效评价的结果显示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提高了小米集团的盈利能力,确立了行业优势地位,使得小米集团极具成长性,但是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有所下降。通过本文的探究发现,相关手机厂商应该重视智能物联网的发展,加快将自身的价值链转变为价值网络,加强技术创新,做好技术储备,实现企业盈利模式的升级转型。
臧晓美[3](2021)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的传音手机非洲市场营销策略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时代的变迁,手机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手机市场竞争也由此日趋激烈,国内手机市场的饱和,使得国产手机品牌纷纷选择进军海外市场。在经济的不断发展下,新兴市场逐渐成为一股蓬勃发展的强劲力量。除了人口基数大的印度、东南亚各国,还有逐渐被发掘的非洲地区。非洲人口众多、政局趋于稳定,并且手机市场还未被完全开拓,自然成为吸引众多手机品牌的蓝海地区。传音手机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主营手机、家电等业务的技术公司,距今已有14年的历史。传音自2008年开始启动自主品牌战略,全面渗透非洲各国市场。经过多年经营,传音成绩斐然,目前已获取了非洲手机市场将近一半的市场份额。传音手机的身影遍布非洲各处,这个中国的本土品牌颠覆了当地人对手机的认知,而且其作为中国制造品牌,树立了赢得海外市场的成功典型,甚至手机界的权威品牌诺基亚和三星在非洲市场的影响力都比不上传音。2019年传音手机公司正式上市,公司知名度也由此越来越高。2020年初开始迅速蔓延的新冠疫情给各行各业带来影响,手机行业也不例外,非洲手机市场环境必将会受疫情影响发生改变,同时随着国外众多实力强劲手机品牌苹果、三星,以及小米、华为等国产品牌纷纷加入非洲市场,非洲的手机市场将逐渐升级换代,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非洲手机市场上的国内领先品牌,传音手机该如何在疫情的背景下,抓住非洲用户的真实需求,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是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甚至扩大市场份额的核心环节。本文将以新冠疫情为背景,将传音手机作为研究对象,简要概括传音公司,运用PEST分析法、SWOT分析法、SWOT-AHP模型、STP营销战略、4P营销策略等研究工具,来分析传音手机在非洲市场上的营销策略。首先对新冠疫情背景下,传音手机的内外营销环境进行分析。运用PEST分析法来研究非洲市场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再通过SWOT分析法研究传音手机自身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通过SWOT-AHP模型来确定传音手机首先需要充分利用好自身目前存在的产品优势、供应链优势、财务优势,抓住市场给予的莫大机遇,在此基础上调整自己在非洲市场上的战略;其次,运用STP营销战略分析疫情冲击下传音手机的市场细分、目标市场确定、市场定位,分析得出传音手机市场细分不够细致、目标市场随之不够多样化、市场定位具有趋同性等一系列问题,通过4P营销策略研究传音手机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研究得出传音手机低端机的性能不高、低价策略所致使的利润较低、只依赖线下渠道过于单薄、广告方式过于老旧等一系列问题;最后,针对传音手机面临的问题提出将市场细分转化为市场“精分”、打造更高端市场、推出更具价值性的手机品牌、加强对高端智能机市场的重视、采取差异化定价、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建设和推出注重人文关怀的促销方式等相关建议,希望其能对营销策略进一步优化,这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而也为国产手机寻找新的市场或进军国外市场提供借鉴意义。
董慧莹[4](2021)在《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标准必要专利作为专利和技术标准的融合,具有私权保护和标准强制两方面的冲突性。专利权人通过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形成了一定的优势,而后参与标准制定,向标准制定组织申请纳入标准,成为标准必要专利将获得进一步的垄断优势,所以标准必要专利在国际贸易竞争和技术创新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各国对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利审查做出了最新修订,在专利审查规定方面我国也与时俱进,和国际基本保持一致。在此背景下,围绕各国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的法律制度展开。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由于算法的独特性也面临不被授权或者无效的风险,许可费的计算方式有不同于现有通信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特殊性,在自动驾驶领域也出现反垄断诉讼,由此产生了诸多法律问题:(1)人工智能算法如何能获得专利权;与传统专利的授权有何不同。(2)如何合理地确定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计算方式;以终端产品作为计算依据,还是以一个模块作为计算依据;不同价格的智能终端产品运用相同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是否相同。(3)标准必要专利池是否涉及反垄断;权利人为避免“权利用尽”,拒绝授权给供应链上的某些实体是否涉及反垄断;我国如何应对人工智能领域的垄断风险。为解答以上问题,文章划分为三章进行阐述。第一章着重研究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基础。首先要厘清专利客体的界限,从专利授权的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结合中、美、日和欧洲关于人工智能领域算法专利授权的最新标准和流程改进,通过研习大量实例,确定算法等人工智能的发明创造等争议的可专利性问题,明确算法专利的授权标准,为申请人和审查员提供明确的判断依据,以避免实践中的混乱。第二章旨在分析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算法。以通信领域的经验为参考,聚焦标准必要专利诉讼的核心问题——许可费。结合近年来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形式和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诉讼案件,衡量几种费率计算形式的可行性,围绕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平台Avanci的诉讼,探索适合人工智能领域许可费计算模式,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司法审判提供参考。第三章探讨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法律问题。通过对Avanci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平台的创新运营方式,以及对供应链某一环节的实体拒绝授权造成歧视角度,根据美国和欧盟在2020年的相关案例分析涉及的反垄断和许可费问题,对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反垄断等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结合日本和欧洲的应对方法,针对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现有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肖华[5](2021)在《论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以智能手机行业为具体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智能手机产业作为技术含量较高、互联互通标准化需求强的产业领域,知识产权是企业生产中的核心要素,在市场份额的攫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知识产权合法保护机制与反对权利或优势的垄断,本身似乎存在一定的矛盾;但规则的价值就在于精确的厘定边界,没有绝对的权利,也不可能允许任意的滥用。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探究和思考智能手机产业链发达之下的规则不完美性,结合《反垄断法》第17条项下的垄断行为,对手机市场内涉及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的可能的滥用行为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分四个层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期此类案件能够得到更高质量、可预测性的裁决,指引中企在全球产业竞争中健康发展。第一章从智能手机产业链的特点出发,介绍了全球价值链中研发、设计、制造、组装等常规阶段中的专利技术特点,明确我国在产业链中的位置、遇到的技术限制和薄弱环。在智能手机产业链上,利润获取并不均匀,尽管无法得出直接因果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厂商价值的获取和知识产权之间具有很高的相关性。智能手机产业作为技术含量较高、互联互通标准化需求强的产业领域,在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问题上比较突出,但技术标准中的问题不能简单与知识产权滥用划等号,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必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只有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排除或限制了竞争时才会造成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冲突。反垄断法在规制此类冲突时,也面临着法律渊源层面“断层”、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处罚与个体救济脱节的难点,包括但不限于费率的确定、禁令救济的适用难题。第二章专注于反垄断视角下第17条项下有关知识产权滥用的讨论,聚焦于手机产业中的知识产权,结合华为诉IDC、高通反垄断案、华为诉康文森案、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发布的反垄断调查报告等,具体分析了《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的五类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违法性要素。第三章主要分析第十七条项下的“其他行为”。第一,忠诚折扣行为。借助利乐案中的两种折扣方式分析了忠诚折扣的违法性考量因素,并就我国5G射频芯片市场可能遭受的滥用行为进行了分析,若高通以忠诚折扣等方式来促成手机制造商与其达成排他合作,借助调制解调器芯片影响力传导至射频芯片,进而在5G相关芯片市场排挤竞争对手,我国执法部门也应跟进调查。第二,滥用禁令救济行为。借鉴了欧洲法院在“Orange Book Standard”案、华为诉中兴、Sisvel诉海尔案中的裁决思路,回归我国的实然状况,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禁令救济规则适用条件。第四章对我国智能手机产业链中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规制从立法、司法、执法和行业角度提出完善建议。立法层面建议对法律渊源的层次性进行完善;执法层面建议聚焦行政处罚与个体救济间产生联动的有益影响;司法裁决层面主要针对许可适用费率的确定、禁令救济的适用规则以及专利授权的谈判框架方面提出建议;行业层面分别对中国企业和SSO的角色定位提出建议。
李凡[6](2020)在《面向流量优化的SDN协同控制器研究与应用》文中研究表明软件定义网络SDN具有转控分离、集中控制、可编程接口等特点,近年来在产业界得到广泛应用。电信运营商基于SDN技术对传统网络进行改造,以解决网络链接动态调配、提升业务上线速度等问题。本文依托电信运营商项目,针对IDC网络出口流量智能调度的实际需求,设计研发SDN协同控制器方案改造传统网络,实现网络的智能管控。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针对运营商IDC网络出口流量无法灵活调度,各厂家控制器无法统一管理,大客户差异化保障无法提供等问题,提出了基于SDN协同控制器的网络智能化改造方案。SDN协同控制器包含设备与网络信息收集模块、分析与处理模块、控制器策略配置模块以及系统信息配置模块等关键核心模块,构筑网络流量智能调度以及多控制器统一管控能力。(2)SDN协同控制器前端应用angular js2.0框架为主题开发,后端底层采用开源框架Yii2组件式开发,采用Linux+NGINX+My SQL+PHP模式部署在电信运营商云资源池。SDN协同控制器具备网络流量与流向展示、全局网络拓扑自动发现、设备信息展示、流量调度、路由与客户信息配置、系统状态展示等功能。(3)SDN协同控制器在某省电信运营商现网进行实践应用,实现了对全省共计30余台IDC核心路由器的统一管控,可以根据目的IP地址实现网络流量一键调度,根据源IP地址实现大客户流量差异化保障,网络管控智能性与网络运维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周贤扬[7](2020)在《T通讯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手机行业近二十年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多、从多到精的整个发展历程,手机品牌最初的摩托罗拉、爱立信、松下、诺基亚、阿尔卡特、三星等,大部分都是外国品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内逐渐出现了自主品牌的手机制造商,如T通讯公司、联想、中兴、华为、小米、OPPO、魅族等。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大批山寨手机和小手机品牌,最多的时期,中国有几十个手机制造商,而在市场的红利期,许多厂商的管理方法落后,战略方针不科学,导致无法健康、持续的发展,导致全球大部分的手机厂商逐渐消失,手机制造业逐步进入寡头时代。T通讯公司是集研发、制造、销售、运营为一体的全球化手机制造商,在全球有多个研发中心工厂和销售团队,但是公司在近几年的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华为、小米和OPPO等手机厂商。究其原因,这与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不足有关,并且企业在战略管理环节的欠缺也是制约资深持续发展的瓶颈。因此,通过为T通讯公司设计制定科学的、现代化的战略体系,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弥补自身不足,进而实现T通讯公司的品牌升级和市场份额提升,为本文的研究关键原因。本文结合T通讯公司的实际情况,运用PEST以及波特五力模型对T通讯公司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进行分析,运用SWOT分析,以及EFE/IFE矩阵对内外部战略环境的机遇和挑战、优势和劣势进行归纳总结。通过EFE矩阵分析了公司在主要市场的外部机会和外部威胁,把握当前公司的外部机遇,正确分析外部风险和竞争,得到后续分析所需的关键因素。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研发现状等因素进行分析,得出T通讯公司的内部优势和内部劣势,并通过IFE矩阵整理了全部相关的内部因素进行筛选和评分,得到后续分析所需的内部关键因素。使用SWOT和QSPM矩阵对所有内外部关键因素进行分析,发现T通讯公司在外部环境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内部环境上优势与劣势相当,据此提出了相应对策,即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得出了企业的战略——多元化经营战略。调整研发方法和产品研发时间控制,规范化产品研发生产流程,使得当前项目群的研发周期缩短,并更多的投入到显示屏新技术,新方法中去,为高中低端目标市场分别投放符合公司特质的产品。本文的最后给出了主体战略的实施措施,并试行部分项目使用新的研发方式并最终得出了实验数据,验证战略在执行层面的可行性。最后通过变更组织架构,变更公司企业文化,优化开发测试方法和工具来达到提高效率,调整战略方向的目的,最终改变研发方式,调整公司资源投入方向以达成主要战略。
杨健(Michael Yang)[8](2020)在《FD公司市场营销战略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认为近些年来,电子产品制造业的竞争已趋于白热化,行业热点切换加快。传统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相机及打印机出货量在近些年下滑严重,而手机、游戏机、服务器产业出货量成长空间有限。随着大陆连接器厂商的快速崛起,也在不断的抢占市场,FD公司产品近两年来在全球连接器市场份额更是由6%下滑至5.5%,在部分研究机构给出的排名中FD公司已经并被挤出全球TOP 5连接器供应商。本论文以FD公司市场营销战略为研究对象,将市场营销理论作为论文分析基础。第一章首先阐述了此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第二章先对营销环境之PEST宏观分析理论、波特五力分析以及SWOT分析进行综述,然后对STP营销战略所包含的市场细分、目标市场及市场定位进行概述。第三章先针对FD公司经营状况做分析,重点针对公司组织架构、生产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营销资源以及公司管理系统资源进行说明。然后利用PEST宏观分析对公司面临的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技术环境进行分析研究。此外对公司市场竞争环境进行五力分析。最后运用SWOT分析公司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以及外部环境面临的机会和威胁,从而找出公司面临的问题点。第四章通过STP理论找出FD公司营销战略的三大问题点,并进行分析。第五部分先对公司产品市场进行细分为四大产业,然后锁定目标市场为除了稳住提升传统产业的市场份额,重点转型布局汽车、工业、医疗三大产业市场。并对公司的产品发展做好市场定位:除了在低端产品市场做业界的领先者,还需要扩大中高端市场,并具备跟国际大厂抗衡的能力。第六章通过制定改进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优化后的市场营销战略有效的开展执行。通过对FD公司市场营销战略优化研究,能给公司未来3~5年的发展起到积极参考作用,也希望透过此论文能给集团其他公司起到一定的借鉴和辅助作用。
杨洋[9](2020)在《P公司智能手机市场营销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些年来,中国的智能手机产业伴随着通讯技术的不断更新而飞速发展,市场中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品牌,P品牌的智能手机也是其中之一。P公司是一家来自美国的资金雄厚的跨国公司,旗下智能手机于2009年正式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引起了市场极大反响,随着手机的升级换代,P公司逐渐成为了市场的“领头羊”之一。通讯网络技术从2G到5G的革新,让智能手机在消费者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与地位越来越重,智能手机用户的数量也从2010年的不到1亿上升至2018年的近12亿,几乎是人手一部。在国家政策法规、资本市场支持等有利因素推动下,国产智能手机品牌发展迅猛,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品牌价值也逐步被国内消费者所认可与接受,并以市场挑战者的身份向以P公司为代表的“洋品牌”们发起冲击。近几年,“美中”关系因为一系列经济政策而逐渐降温,P作为美国知名品牌,其业务也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出货量方面出现了明显下滑,业务优化迫在眉睫。本文以当下的经济政策和市场环境为背景,从P公司智能手机市场营销现状出发,以市场营销管理、品牌竞争、企业管理等理论构成的分析框架为基础,结合P公司经营现状开展研究工作;同时通过对智能手机行业的深度调研来获得营销一线数据及资料,使用PEST、SWOT和STP分析模型对P手机市场营销策略进行研究,得出营销策略优化的结论。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详细介绍了智能手机发展的时代背景,论文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具体研究内容和思路框架。第二部分具体阐述了论文研究所涉及的市场营销理论及其发展现状,以及一些创新的营销概念与思路,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P公司内外部环境,使用PEST分析法对企业外部环境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技术等方面进行宏观分析,并研究各种因素对P公司智能手机销售的影响。第四部分则运用SWOT与STP分析法对于P公司进行多维度的研究分析。第五部分以市场营销4P策略理论为依据,对P公司市场营销策略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第六部分是本论文的结论部分,系统总结全文的研究内容和主要研究结论,指出本篇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之处,以及未来研究应该努力的方向。
Ivan Sarafanov[10](2020)在《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文中认为在互联网经济与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各国企业和消费者不可或缺的部分,大规模的数字化不仅引起经济理论和国民经济结构根本性的变革,但同时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贸易规则及新型合作机制探索的关注度。学术界认为,互联网交易和数据跨境自由流动是全球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后,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手段。随着互联网和新的技术持续快速发展,由跨境数据流动构成的数字产品贸易正在促进全球货物、服务、人员、资金和信息流动,以及改变各类企业的运营方式和商业模式。例如,当中小企业拥有接入互联网、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所需的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它们可以接触到世界各地的客户,并随时参与全球商品和服务的供应链体系。数字贸易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互联网上消费品的销售和在线服务的供应,而且还包括使全球价值链得以实现的数据流、使智能制造得以实现的服务以及无数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和应用程序。不过,当前数字产品贸易除了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因素,还被视为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日益增多的领域之一。这些保护政策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宽容到严格的发展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一套有针对性的、系统的、严谨的数据管理制度。即数字贸易的出现使得传统贸易壁垒的作用大大降低,导致类似于金砖国家这样的大型新兴经济体为了保护国内市场而保持着很多新型“虚拟”贸易壁垒和数据限制性政策。在这种背景下,若金砖国家将继续提高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或提出更严格的数据限制性措施,这是否必然会增加数据密集型行业内的企业运营成本,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降低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从产业经济学角度衡量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影响,建立一种科学的定量分析框架。首先,通过对大量国内外文献和政策措施的梳理和总结,本文对金砖国家采用的新型和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具体保护政策和措施作了一个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发现其主要特点和问题,并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资料库。此外,使用欧洲国际政治经济研究中心建立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计算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种指标,衡量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本文发现,根据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评估结果,金砖国家呈现“一高、三中、一低”贸易保护程度结构,其中中国采取的保护水平最高,同时巴西、俄罗斯和印度保护度属于中等以下水平,而南非的水平最低。根据数据限制指数评估结果,在金砖国家范围内中国、俄罗斯和印度数据保护程度最高并正在逐步提升,而南非与巴西维持相对较低的保护程度。其次,为了计算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本文建立多维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本文根据数字贸易限制和数据限制指数两个反映数字产品贸易保护程度的指标,构建数字贸易保护强度综合指数(DTPSI)作为模型的自变量。为了计算模型的因变量,本文使用GTAP 10数据库建立Levinson-Petrin非参数估计模型对金砖国家2004-2014年间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最终在面板数据回归结果基础上,模拟分析三种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方案对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产生的影响,发现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如邮电和通信服务、金融和保险业和公共服务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而在性质上不属于数据密集度很高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也受到了负面影响。此外,由低级保护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缺乏弹性,因此不会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很大的下滑压力,而中级和高级数字贸易保护政策对全要素生产率富有弹性,因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再次,本文采用GTAP 10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将全要素生产率估计值代入到模型当中,进一步分析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数字贸易壁垒措施对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产生的影响。通过模拟结果发现,随着数字产品贸易保护强度水平的提升金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其中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使用大量的数据本地化措施导致的损失更大一些。从各行业的产出规模来看,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导致的数据自由流动限制使得所有国家数据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规模萎缩,而数据密集度相对较低的行业产出水平受到影响最小。从进出口贸易规模来看,由于金砖国家采取的一半以上数字贸易壁垒政策使用于限制国内数据跨境出口(传输),因而使得数据密集型行业的出口贸易下降,而进口贸易上升。最后,为了克服由数字产品贸易壁垒政策对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产值和进出口贸易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本文尝试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两种合作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实现方案。其中第一个是全面考虑发展中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需要,以WTO为主和TiSA协议为辅GATS“+”多边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第二个则为了加强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联系,包括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运行机制及软环境合作领域“三位一体”的合作框架。本文认为,金砖国家之间须要加强内部协调,尽快开展同世界其他国家的多边数字贸易合作,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促进数字贸易发展并努力实现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安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国家安全等目标。
二、IDC报告:诺基亚已经成为网络安全市场的领导厂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IDC报告:诺基亚已经成为网络安全市场的领导厂商(论文提纲范文)
(1)中美日XR产业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主要内容与论文框架 |
1.2.2 研究方法 |
1.3 创新与不足 |
1.3.1 创新点 |
1.3.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XR产业概念的界定 |
2.2 国内外XR产业研究现状 |
2.2.1 技术角度 |
2.2.2 应用角度 |
2.2.3 其他角度 |
2.3 国内外关于产业竞争力理论的研究 |
2.4 国内外关于产业竞争力评价的研究 |
2.5 文献评述 |
第3章 XR产业概述 |
3.1 XR产业构成 |
3.2 全球XR产业发展概况 |
3.3 中国XR产业发展概况 |
3.4 美国XR产业发展概况 |
3.5 日本XR产业发展概况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钻石模型的中美日竞争力形成基础比较 |
4.1 生产要素比较 |
4.1.1 资本要素 |
4.1.2 人才要素 |
4.1.3 技术要素 |
4.2 潜在市场规模比较 |
4.3 相关及支持产业比较 |
4.3.1 上游基础设施 |
4.3.2 中游硬件终端 |
4.3.3 下游软件生态 |
4.4 企业发展比较 |
4.5 产业政策比较 |
4.6 机会 |
第5章 基于熵值法的中美日竞争力综合评价 |
5.1 构建指标评价体系的原则 |
5.2 选择评价方法 |
5.3 竞争力评价模型构建 |
5.3.1 指标选取 |
5.3.2 指标体系构建 |
5.4 指标权重的计算 |
5.5 综合评价结果 |
第6章 提升我国XR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
6.1 国家层面 |
6.1.1 引进国际一流人才 |
6.1.2 完善云计算设施布局 |
6.1.3 成立国产操作系统扶持基金 |
6.2 企业层面 |
6.2.1 增加高级要素投入 |
6.2.2 压缩硬件成本 |
6.2.3 打造差异化内容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盈利模式的研究 |
1.2.2 关于财务绩效的研究 |
1.2.3 关于5G网络和智能物联网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基本构架 |
2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理论概述 |
2.1 手机厂商盈利模式的界定、分类及构成要素 |
2.1.1 手机厂商盈利模式的界定 |
2.1.2 手机厂商盈利模式的分类 |
2.1.3 手机厂商盈利模式的构成要素 |
2.2 手机厂商盈利模式的财务绩效理论概述 |
2.2.1 盈利模式对财务绩效的影响路径 |
2.2.2 财务指标评价 |
2.2.3 非财务指标评价 |
2.3 手机厂商盈利模式选择的动因 |
2.3.1 适应市场激烈竞争 |
2.3.2 把握技术发展趋势 |
2.3.3 提高产品溢价能力 |
2.4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理论基础 |
2.4.1 价值网络理论 |
2.4.2 核心能力理论 |
2.4.3 动态能力理论 |
3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案例介绍 |
3.1 小米集团基本情况 |
3.2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基本内涵 |
3.2.1 小米集团5G业务和IoT平台现状 |
3.2.2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内涵 |
3.3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构成要素 |
3.3.1 以年轻消费群体为主要利润对象 |
3.3.2 以手机和IoT生活消费产品为主要利润来源 |
3.3.3 以硬件和互联网服务为主要利润点 |
3.3.4 以生态平台完整流畅的体验为利润杠杆 |
3.3.5 以生态平台领先的市场规模为利润屏障 |
3.4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选择的动因分析 |
3.4.1 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 |
3.4.2 抢占市场重要的风口 |
3.4.3 提高企业盈利的能力 |
4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财务绩效评价 |
4.1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对财务绩效的影响路径 |
4.2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财务指标评价 |
4.2.1 盈利能力稳步提高 |
4.2.2 成长能力表现优秀 |
4.2.3 营运及偿债能力有所下降 |
4.2.4 财务指标分析小结 |
4.3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非财务指标评价 |
4.3.1 市场规模领先的智能手机业务和生态平台 |
4.3.2 体系完整的小米生态链企业群 |
4.3.3 遍布全国的高效线下销售渠道 |
4.3.4 非财务指标分析小结 |
5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结论和启示 |
5.1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结论 |
5.1.1 轻硬件重服务可以改善企业的盈利能力 |
5.1.2 生态平台可以实现盈利的价值网络化 |
5.1.3 生态链企业可以成为企业盈利能力的外延 |
5.2 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的启示 |
5.2.1 企业的盈利模式应该与技术发展趋势相匹配 |
5.2.2 企业应该重视5G时代智能物联网的发展 |
5.2.3 企业应该加强技术创新并做好技术储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新冠疫情背景下的传音手机非洲市场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方法和技术路线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3 本文的创新点及不足 |
1.3.1 创新点 |
1.3.2 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市场营销相关研究 |
2.2 国产手机发展现状相关研究 |
2.3 国产手机国际市场营销中面临的问题相关研究 |
2.4 国产手机国际市场营销策略相关研究 |
2.5 新冠疫情相关研究 |
2.6 文献述评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新冠疫情冲击下的传音手机市场营销环境分析 |
3.1 传音公司简介 |
3.1.1 传音公司的前身波导公司 |
3.1.2 传音控股公司 |
3.2 基于PEST分析法的外部环境分析 |
3.2.1 政治环境相对稳定 |
3.2.2 经济环境有所波动 |
3.2.3 社会环境带来发展契机 |
3.2.4 技术环境得到新的提升 |
3.3 基于SWOT分析法的内部环境分析 |
3.3.1 传音手机优势得以凸显 |
3.3.2 传音手机劣势进而暴露 |
3.3.3 传音手机面临新的机遇 |
3.3.4 传音手机尚存众多挑战 |
3.4 基于SWOT-AHP模型的传音公司非洲市场分析 |
3.4.1 建立层次结构模型 |
3.4.2 构造判断矩阵 |
3.4.3 因素权重确定及一致性检验 |
3.4.4 模型结果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疫情期间传音手机营销目标市场和营销组合问题与分析 |
4.1 基于STP战略的目标市场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1 传音手机市场细分单一 |
4.1.2 传音手机目标市场不够多样化 |
4.1.3 传音手机的市场定位具有趋同性 |
4.2 基于4P策略的营销组合问题及成因分析 |
4.2.1 传音的产品以低端机为主,无法满足用户新时代的性能需求 |
4.2.2 疫情冲击全球供应链,传音的低价策略已经不适用市场 |
4.2.3 传音以线下销售渠道为主,容易受疫情冲击 |
4.2.4 传音传统的促销策略欠缺人情关怀,容易被模仿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传音手机在非洲市场营销策略的优化建议 |
5.1 对传音手机目标市场方面的优化建议 |
5.1.1 市场细分转化为市场“精分” |
5.1.2 打造更高端目标市场 |
5.1.3 推出双品牌策略—建立更具价值性的手机品牌 |
5.2 对传音手机营销组合方面的优化建议 |
5.2.1 减少对功能机的依赖,进攻高端智能机市场 |
5.2.2 保留低价策略,采取差异化定价 |
5.2.3 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全渠道销售建设 |
5.2.4 推出注重人文关怀的促销方式,提高用户的忠诚度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人工智能客体可专利性 |
一、人工智能专利保护客体的独特性 |
(一)关于“算法”是否具有可专利性的争论 |
(二)人工智能基础算法的“二分法”授权标准 |
二、如何确定人工智能算法的“实用性” |
(一)算法实用性审查标准 |
(二)算法实用性审查的实例 |
三、人工智能算法是否满足专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
(一)算法新颖性审查标准 |
(二)算法技术效果和技术特征判断创造性 |
(三)从“整体考虑原则”和“关联考虑原则”判断是否满足创造性 |
第二章 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存在的问题 |
一、 “全市场价值”与“最小可销售单元”的争论 |
(一)权利人倾向于选择“全市场价值法” |
(二)智能终端厂商倾向于选择“最小可销售单元” |
(三)判例在采用原则上的不确定性 |
二、 “自下而上法”和“自上而下法”的争论 |
(一)权利人倾向于选择“自下而上法”:造成许可费堆叠 |
(二)智能终端厂商倾向于选择“自上而下法”以降低费用 |
(三)判例在采用原则上的不确定性 |
三、 “事前确定法”和“事后确定法”的争论 |
四、不同价格的智能终端许可费差异是否造成歧视 |
第三章 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平台的反垄断法律问题 |
一、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平台Avanci是否违反反垄断法 |
(一)Avanci标准必要专利池运营模式是否违反反垄断法 |
(二)为避免“权利用尽”通过供应链歧视是否违反反垄断法 |
二、我国人工智能涉及的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问题 |
(一)人工智能技术产业飞速发展与法律滞后的困境 |
(二)我国如何应对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的垄断风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论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以智能手机行业为具体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智能手机产业知识产权滥用及规制的难点 |
1.1 智能手机产业链的特征及竞争风险 |
1.1.1 智能手机全球价值链的特点 |
1.1.2 知识产权在价值获取中的作用及竞争风险 |
1.1.3 技术标准与专利权结合的竞争效应 |
1.2 知识产权许可滥用与反垄断法中滥用的关系 |
1.2.1 知识产权不必然带来市场支配力 |
1.2.2 知识产权滥用不必然受到反垄断法规制 |
1.3 反垄断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难点 |
1.3.1 立法层面法律渊源层次衔接不完善 |
1.3.2 司法层面案件审理难度较大 |
1.3.3 行政执法层面处罚与个体救济脱节 |
第2章 知识产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类型化分析 |
2.1 以不公平的高价许可知识产权 |
2.1.1 反垄断法规制的理论争议 |
2.1.2 许可费率计算基础的选择 |
2.1.3 手机产业通信技术许可费的计算方法 |
2.2 拒绝许可知识产权 |
2.2.1 拒绝许可知识产权违法性认定的要素分析 |
2.2.2 华为诉IDC案件分析 |
2.2.3 苹果无正当理由下架应用软件行为分析 |
2.3 涉及知识产权的搭售 |
2.3.1 技术搭售的违法性认定的要素分析 |
2.3.2 协议搭售的违法性认定的要素分析 |
2.3.3 手机操作系统与应用商店搭售行为的分析 |
2.4 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
2.4.1 回授条款违法性认定的要素分析 |
2.4.2 不质疑条款违法性认定的要素分析 |
2.5 差别待遇 |
2.5.1 涉及知识产权差别待遇的效果分析 |
2.5.2 差别待遇违法性认定的要素分析 |
第3章 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行为分析 |
3.1 忠诚折扣行为 |
3.1.1 利乐案对忠诚折扣行为违法性考量的启示 |
3.1.2 手机产业5G射频芯片市场中滥用行为分析 |
3.2 滥用禁令救济 |
3.2.1 禁令救济适用的理论争议 |
3.2.2 欧洲法院的裁决思路 |
3.2.3 智能手机产业涉及禁令救济案件的分析 |
第4章 手机行业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规制的建议 |
4.1 立法层面完善法律渊源的层次性 |
4.2 行政执法层面增强行政处罚与个体救济间的有益影响 |
4.3 司法裁判层面完善相关司法程序 |
4.3.1 合理确定许可使用费 |
4.3.2 慎重适用禁令救济 |
4.3.3 引入专利授权的谈判框架 |
4.4 智能手机行业层面的完善建议 |
4.4.1 中企须做针对性法律准备 |
4.4.2 SSO应在纠纷中发挥其优势 |
结语 |
参考文献 |
(6)面向流量优化的SDN协同控制器研究与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专用术语注释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论文研究内容 |
1.4 论文组织架构 |
第二章 SDN技术研究 |
2.1 SDN技术概述 |
2.1.1 SDN的概念与特征 |
2.1.2 SDN的架构 |
2.2 SDN接口协议 |
2.2.1 SDN南向接口 |
2.2.2 SDN北向接口 |
2.3 SDN控制器研究 |
2.3.1 SDN控制器架构分析 |
2.3.2 SDN控制器介绍 |
2.4 SDN协同控制技术 |
2.4.1 SDN协同控制器理念 |
2.4.2 SDN协同控制器项目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SDN协同控制器方案设计 |
3.1 现状与需求分析 |
3.1.1 网络建设现状 |
3.1.2 网络面临的问题 |
3.1.3 网络优化思路 |
3.2 SDN协同控制器的作用 |
3.2.1 设计理念 |
3.2.2 应用场景 |
3.3 总体方案设计 |
3.4 系统实现方案 |
3.5 系统建设方案 |
3.6 核心功能说明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SDN协同控制器应用分析 |
4.1 系统软件开发说明 |
4.1.1 软件架构设定 |
4.1.2 部分API展示 |
4.2 测试部署方案 |
4.3 主要测试与用例 |
4.3.1 流量调度与撤销操作 |
4.3.2 VIP业务的流量调度操作 |
4.3.3 实际应用案例 |
4.4 系统性能总结 |
4.5 行业发展分析与展望 |
4.6 系统应用不足之处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5.1 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撰写的论文 |
致谢 |
(7)T通讯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总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创新点 |
2 基本概念与分析工具分析 |
2.1 基本概念 |
2.1.1 竞争性对抗 |
2.1.2 攻击的可能性 |
2.1.3 反应的可能性 |
2.2 理论基础 |
2.2.1 波特竞争理论 |
2.2.2 安索夫公司战略 |
2.2.3 发展战略 |
2.3 分析工具 |
2.3.1 PEST模型 |
2.3.2 IFE矩阵 |
2.3.3 EFE矩阵 |
2.3.4 SWOT分析法 |
2.3.5 QSPM矩阵 |
3 T通讯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
3.1 宏观环境分析 |
3.1.1 政治环境 |
3.1.2 经济环境 |
3.1.3 社会文化环境 |
3.1.4 技术环境 |
3.2 行业环境分析 |
3.2.1 现有行业竞争者 |
3.2.2 新进入行业者威胁 |
3.2.3 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 |
3.2.4 顾客讨价还价的能力 |
3.2.5 替代产品的威胁 |
3.2.6 总结 |
3.3 EFE矩阵分析 |
4 T通讯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
4.1 T通讯公司概况 |
4.1.1 T通讯公司简介 |
4.1.2 T通讯公司产品情况 |
4.2 T通讯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
4.2.1 T通讯公司组织结构分析 |
4.2.2 T通讯公司组织能力分析 |
4.2.3 T通讯公司组织资源分析 |
4.3 T通讯公司内部优势与劣势 |
4.3.1 T通讯公司内部优势分析 |
4.3.2 T通讯公司内部劣势分析 |
4.3.3 IFE矩阵分析 |
5 T通讯公司战略制定 |
5.1 T通讯公司的SWOT分析 |
5.1.1 公司内部优劣势 |
5.1.2 公司外部机会和威胁 |
5.1.3 内外部优劣势的SWOT矩阵 |
5.2 T通讯公司备选战略 |
5.2.1 备选战略选定过程中的技术因素 |
5.2.2 备选战略选定过程中的营销因素 |
5.2.3 备选战略的QSPM分析 |
5.2.4 战略目标及确定 |
6 T通讯公司战略实施措施 |
6.1 多元化经营战略的实施 |
6.1.1 成本控制 |
6.1.2 组织优化 |
6.1.3 市场营销 |
6.1.4 知识管理 |
6.2 战略成果预期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FD公司市场营销战略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国内外营销战略的理论综述 |
2.2 营销环境分析理论 |
2.2.1 PEST宏观环境分析 |
2.2.2 五力分析 |
2.2.3 SWOT分析 |
2.3 STP营销战略 |
2.3.1 市场细分 |
2.3.2 目标市场 |
2.3.3 市场定位 |
第三章 FD公司经营现况分析 |
3.1 公司简介 |
3.2 公司组织架构及资源状况 |
3.2.1 组织架构分布 |
3.2.2 生产能力资源 |
3.2.3 技术能力资源 |
3.2.4 市场营销资源 |
3.2.5 管理系统资源 |
3.3 公司外部宏观环境PEST分析 |
3.3.1 政治环境 |
3.3.2 经济环境 |
3.3.3 社会环境 |
3.3.4 技术环境 |
3.4 市场竞争和环境五力分析 |
3.4.1 行业内现有竞争者的威胁 |
3.4.2 潜在竞争者的威胁 |
3.4.3 购买方(客户)议价能力 |
3.4.4 供应商议价能力 |
3.4.5 替代品的威胁 |
3.5 市场内外部环境SWOT分析 |
3.5.1 优势 |
3.5.2 劣势 |
3.5.3 机会 |
3.5.4 威胁 |
第四章 FD公司市场营销战略问题分析 |
4.1 市场细分单一过于依赖消费性电子产业 |
4.1.1 消费性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快 |
4.1.2 消费性电子产品技术门槛低 |
4.1.3 消费者追求差异化 |
4.2 目标市场选择问题 |
4.2.1 消费电子产业市营收占比过大 |
4.2.2 汽车、工业产业市占率极低 |
4.2.3 通讯产业市占率仍然不足 |
4.3 市场定位侧重于中低端产品 |
第五章 FD公司STP市场营销战略优化 |
5.1 市场细分优化 |
5.1.1 消费性电子及PC电脑产业 |
5.1.2 通讯产业 |
5.1.3 手机和无线设备 |
5.1.4 AIM产业(汽车、工业、医疗) |
5.2 目标市场优化 |
5.2.1 守住消费性电子和PC电脑产业 |
5.2.2 提高通讯产业市场份额 |
5.2.3 保持手机和无线设备产业领先地位 |
5.2.4 加速布局AIM三大产业 |
5.3 市场定位优化 |
5.3.1 消费性电子产业的成本领先者 |
5.3.2 通讯产业市场的技术先行者 |
5.3.3 汽车、工业、医疗产业弯道超车 |
第六章 公司市场营销战略保障措施 |
6.1 对策实施计划 |
6.2 系统结构优化推进保障 |
6.3 技术保障 |
第七章 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P公司智能手机市场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4 论文结构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市场营销理论发展概述 |
2.1.1 营销的概念及营销相关理论 |
2.1.2 营销的核心内容及创新观念 |
2.2 智能手机行业营销现状分析 |
2.2.1 国内智能手机发展历程 |
2.2.2 国内智能手机营销现状 |
第三章 P公司内外部环境分析 |
3.1 P公司的内部环境分析 |
3.1.1 公司组织架构 |
3.1.2 P公司的企业文化 |
3.1.3 公司综合财务状况 |
3.1.4 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
3.1.5 公司研发能力 |
3.2 P公司外部环境PEST分析 |
3.2.1 政治与法律因素 |
3.2.2 宏观经济因素 |
3.2.3 社会文化因素 |
3.2.4 科技发展因素 |
第四章 P公司智能手机营销现状与原因分析 |
4.1 P公司智能手机SWOT分析 |
4.1.1 P公司智能手机营销优势 |
4.1.2 P公司智能手机营销劣势 |
4.1.3 P公司智能手机的市场机遇 |
4.1.4 P公司智能手机的市场威胁 |
4.1.5 P公司智能手机市场SWOT分析 |
4.2 智能手机市场细分 |
4.3 P公司市场营销现状综合分析 |
4.3.1 P手机主要竞争对手的市场营销策略分析 |
4.3.2 P公司市场营销现状分析 |
4.4 P公司市场营销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P公司智能手机营销策略优化 |
5.1 P公司智能手机的市场策略 |
5.1.1 P公司智能手机目标市场策略 |
5.1.2 P公司智能手机市场定位 |
5.2 P公司智能手机的产品策略 |
5.3 P公司智能手机的价格策略 |
5.4 P公司智能手机的渠道策略 |
5.5 P公司智能手机的市场推广策略 |
5.6 产品研发及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
5.7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3.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经济学贸易壁垒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壁垒的概念界定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利弊因素 |
2.1.2 国际贸易壁垒主要类型 |
2.2 数字贸易理论、发展情况及规则研究的文献综述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3 数字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研究的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2.4 关于度量数字贸易壁垒的行业和经济效应研究的文献综述 |
2.5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第3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
3.1 金砖国家社会经济及对外贸易发展情况概述 |
3.1.1 金砖国家组织成立和发展历程、结构及主要经济合作领域 |
3.1.2 金砖国家成员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析 |
3.1.3 金砖国家产业结构发展演变情况概述 |
3.1.4 金砖国家成员国内外贸易规模及其结构 |
3.2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概述 |
3.2.1 金砖国家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分析 |
3.2.2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发展水平分析 |
3.2.3 金砖国家网络通信服务领域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
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情况分析 |
3.3.1 云计算概念界定、基本功能、发展规模及其对数字贸易起到的作用 |
3.3.2 云计算服务主要类型、发展优势及其主要制约因素 |
3.3.3 金砖国家云计算服务发展水平及市场规模分析 |
3.4 金砖国家数字内容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
3.4.1 金砖国家计算机和手机游戏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2 金砖国家视频点播和音乐流媒体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4.3 金砖国家数字出版电子图书行业发展情况分析 |
3.5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和电子交易记录系统发展现状分析 |
3.5.1 金砖国家电子商务与网络销售发展情况分析 |
3.5.2 金砖国家数字支付发展情况 |
3.5.3 金砖国家区块链技术与数字货币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领域主要壁垒和限制措施分析及其水平评估 |
4.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含义、主要类型和特点分析 |
4.1.1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和限制措施的含义 |
4.1.2 数字产品新型贸易壁垒主要类型及其特点分析 |
4.2 新型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2.1 数据保护与隐私政策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2.2 数据本地化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3 私人和公共网络安全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2.4 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3 传统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在金砖国家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分析 |
4.3.1 市场准入措施概述及其使用范围 |
4.3.2 与投资相关措施概述及其适用范围 |
4.4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与数据限制性政策保护程度评估 |
4.4.1 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4.2 金砖国家数据限制发展情况及其保护水平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模型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
5.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介绍 |
5.1.1 模型设定 |
5.1.2 研究方法介绍 |
5.2 指标选择、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介绍 |
5.2.1 数据密集型行业识别方法与实现步骤 |
5.2.2 基于L-P非参数方法金砖国家数据密集型及其他行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5.2.3 建立金砖各国数字贸易保护强度指数(DTPSI)的方法与实现步骤 |
5.3 实证模型实现步骤及其结果 |
5.3.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5.3.2 面板数据模型豪斯曼检验 |
5.3.3 基于多维面板数据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5.4 低级、中级和高级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15个行业TFP影响模拟分析 |
5.4.1 不同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方案对各行业TFP影响模拟方法与结果 |
5.4.2 数字产品贸易保护政策对数据密集型行业TFP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5.4.3 模拟分析结果主要结论和本章主要发现 |
第6章 基于GTAP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分析 |
6.1 GTAP10数据库和模型介绍 |
6.1.1 GTAP10模型的基本简介及其主要特点 |
6.1.2 GTAP模型使用于评估数字贸易壁垒影响的局限性 |
6.2 基于GTAP10模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壁垒宏观经济影响模拟分析 |
6.2.1 模拟方法介绍及其实现过程 |
6.2.2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下实际GDP变化模拟结果分析 |
6.2.3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2.4 不同数字贸易壁垒保护程度对行业进出口贸易水平的影响模拟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数字产品贸易壁垒上升背景下的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与运行机制构建 |
7.1 全球与金砖国家现有数字产品贸易合作框架分析 |
7.1.1 多边与诸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2 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层面 |
7.1.3 金砖国家现有关于数字产品贸易政策及合作框架协议 |
7.2 金砖国家同世界其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的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2.1 合作模式一:WTO框架内的多边协议–数字贸易领域多边协议 |
7.2.2 合作模式二:WTO框架内的诸边协议,以信息技术协定框架为主 |
7.2.3 合作模式三:《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框架内的诸边协议 |
7.2.4 以WTO为主Ti SA协议为辅数字贸易合作框架实现途径 |
7.3 金砖国家之间数字贸易合作模式构建及其运行机制 |
7.3.1 建立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合作框架的基础条件和技术路线 |
7.3.2 以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安排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合作模式 |
7.3.3 以BRICS支付系统为主金砖国家数字贸易运行机制的实现 |
7.3.4 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软环境建设合作领域及运行机制的实现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附录A 金砖国家采用的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政策 |
附录B NAICS行业与GTAP行业分类之间的一致性表 |
附录C 论文购买数据库和软件使用许可证明 |
附录D 简字缩语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IDC报告:诺基亚已经成为网络安全市场的领导厂商(论文参考文献)
- [1]中美日XR产业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D]. 杨晗婧.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2]小米集团“5G×AIoT”盈利模式探究[D]. 谢钦男.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新冠疫情背景下的传音手机非洲市场营销策略研究[D]. 臧晓美.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4]人工智能标准必要专利研究[D]. 董慧莹. 中国政法大学, 2021(09)
- [5]论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以智能手机行业为具体视角[D]. 肖华.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10)
- [6]面向流量优化的SDN协同控制器研究与应用[D]. 李凡. 南京邮电大学, 2020(03)
- [7]T通讯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 周贤扬. 西南大学, 2020(05)
- [8]FD公司市场营销战略问题与对策研究[D]. 杨健(Michael Yang). 河南大学, 2020(02)
- [9]P公司智能手机市场营销策略研究[D]. 杨洋. 广东工业大学, 2020(02)
- [10]金砖国家数字产品贸易壁垒对数据密集型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宏观经济影响研究[D]. Ivan Sarafanov.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5)